網際網路是自由市場經濟歷史上最偉大的創新,企業家和創新者領導網際網路比政府更有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主席帕伊(Ajit Pai)如是說。
據美國《洛杉磯時報》報道,當地時間14日,FCC正式宣布廢除奧巴馬政府時期通過的「網路中立」法案。
何為「網路中立」法案?此前觀察者網曾經報道過,該法案是奧巴馬政府於2015年通過,授予政府權力限制網路運營商壟斷網速的行為。
14日當天,5名具有投票權的FCC委員召開會議,其中3名是共和黨委員,2名是民主黨委員。結果不言自明,成功通過。
此議通過之後,FCC相當於放棄了對網路運營商的管理權,而工作指導角色就轉移到了聯邦貿易委員會身上。不過聯邦貿易委員會對這一領域並不是專家,將無法在該領域採取先發制人的姿態制定規則。
投票當天,兩名民主黨FCC委員克利伯恩(Mignon Clyburn)和羅森沃西爾(Jessica Rosenworcel)表示了強烈的反對。
克利伯恩說:「我不同意這個有辱法制,傷害消費,破壞自由的行為。今天很多人都有一個錯誤的邏輯,那就是以為對網路運營商好就是對美國好。讓我難過的是,應該保護網路的機構正在拋棄網路。但是我必須要說,拯救網路中立的戰鬥不會在今天結束。」
羅森沃西爾則表示:「我不同意這個草率的決定,今天的這個投票就是個腐敗的結果,這個機構今天對我們的人民表現出了蔑視。這個決定讓FCC站在了歷史的反面,法律的反面和美國人民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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