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科研資助機構都應該為保障博士后權益做更多的事。在美國,NIH頒發的Pathway to Independence獎(K99,獨立之路)在這點上就做得很好。博士后在申請經費時,必須為自己未來的實驗室列出具體的目標。這將促使他們在博士後期間較早開始與導師討論,博士后結束后自己打算做什麼。同樣,美國國家神經疾病與卒中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Neurological Disorders and Stroke)頒發的K01 Postdoctoral Mentored Career Development Award(博士后職業發展獎)為博士后提供資助,讓他們可以在開設自己的實驗室時繼續從事之前的課題。
最重要的是,資助評審委員會在對成熟實驗室遞交的申請進行評估時,應該追蹤它們的博士後記錄。令人振奮的是,霍華德·休斯醫學研究所(Howard Hughes Medical Institute,非營利性醫學研究機構)已經開始加倍注重博士后導師的人才培養記錄,並把這點列入延長資助的標準。同樣,我認為在決定給誰頒發科學大獎時,也要考慮候選人對新人的培養記錄。為什麼要把榮譽頒給那些不培養下一代科學家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