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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待嫁叫「待字閨中」,男子待娶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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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地官·媒氏》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一個「令」字,明文規定男子三十歲、女子二十歲是婚姻的最後期限,違者是要受到懲罰的。

  在古代,醫療、養生條件不夠發達,人的壽命遠沒有現代人長。事實上,古代男子到二十歲,女子到十五歲時,就已經開始婚配了。在有些倡導早婚的朝代,男女結婚的年齡更小,十幾歲就為人父母的例子在史料中不勝枚舉。

  《黃帝內經》認為,男女皆有天數,女子七年一個變化,男子八年一個變化,如「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丈夫八歲,腎氣實,齒更髮長;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寫,陰陽和,故能有子」。意思是說,女子十四歲,男子十六歲,就已成人。

  為了取一個整數,古人通常將十五歲女子、二十歲男子視為成人,還專門設計了象徵意義的成人禮。《禮記·曲禮上》載,「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意思是說,男子二十歲時要挽發戴帽,女子十五歲時要盤髮結笄,行過成人禮后,男子就可以娶妻了,女子就可以嫁郎了。

古代女子待嫁叫「待字閨中」,男子待娶叫啥?也有四個字

  關於《禮記》「冠而字」「笄而字」中的「字」,時下有三種說法。其一,是取其會意,表示可以安家生子,正如《廣雅》所云「字,生也」;其二,是表字,除了名,還要為自己取一個字,用於在父母前自稱;其三,是八字,即出生的年、月、日、時,用天干地支八個字寫下來,等待八字不相剋的有緣人到來。

  正因如此,古代女子過了十五歲尚未嫁出去,叫做「待字閨中」,即在自己的閨房中待嫁。如黃小配《廿載繁華夢》第二回,「……養成一個如珠似玉的女兒,不特好才貌,還纏得一雙小足兒,現年十七歲,待字深閨」。

古代女子待嫁叫「待字閨中」,男子待娶叫啥?也有四個字

  女子待嫁叫「待字閨中」,那麼,男子待娶用什麼字眼來形容呢?古人也留下了四個字——中饋乏人,也叫中饋猶虛。

  中饋一詞,出自《周易·家人》「……無攸遂,在中饋」。中饋,古時指女子在家中主持飲食、家務等事,引申指妻室;乏,缺少,指沒有妻子。中饋乏人,意思指成年男子(包括離婚、喪偶的男子)沒有妻子,家務無人操持,迫切需要一個女子來打理。

  關於中饋乏人這四個字的應用,也有不少例子。如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第十七回,「……不瞞娘子說,小人內為失助,中饋乏人,鰥居已久,子息全無,倘蒙娘子垂憐見愛,肯結秦晉之緣,足稱平生之願」。再如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十回,「……天下哪有從一而終的男子,你此刻還是熱烘烘的,自然這樣說,久而久之,中饋乏人,你便知道鰥居的難處了」。

  除了小說,有些縣誌中也有中饋乏人的痕迹,如民國《弋陽縣誌》載,「……俗有乘凶納婦,名曰參孝,非禮也。然其因有二:一由家貧省費,吉凶同舉;一因姑舅雙亡,中饋乏人,遂冒喪而易吉」。時下,形容男子待娶的「中饋乏人」這四個字早已鮮有人提,更鮮有人用,而形容女子待嫁的「待字閨中」倒常有人說起,有些單身男子偶爾也用「待字閨中」自我調侃,多了一份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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