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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國新婚姻法:6種父母出資購房產權歸屬規定,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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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律師幫幫

  在國內許多地方,都有婚前買房的習慣。女方家長通常會要求男方結婚前必須得購買一套婚房。此時,一些有經濟能力的父母都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資助子女購買房屋。從現實角度來說,婚前買房確實能夠給婚後夫妻一定的生活保障,但新婚姻法出台後,想必許多女方家庭要大失所望。

  

  隨著近年來,房價的持續高漲,房屋已成為許多家庭最重要的財產之一,而在離婚案件中圍繞房屋的爭議愈發激烈,房屋產權的認定和分割成為許多人關心的重點。在實際購房過程中,父母在出資時,一般未明確或不願明確出資性質。但是一旦子女離婚,夫妻間又會在父母出自購房的歸屬問題上產生糾紛。(點擊屏幕上方頭像,即可諮詢專業律師)

  參照新婚姻法我們總結了如下,關於父母出資購房產權歸屬最新規定的6種具體情況:

  一、男方父母部分出資首付,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該房產視為出資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財產分割時,男方應根據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給女方一定的補償。

  

  二、男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

  這種情況通常是男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女方名下,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女方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則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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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這裡要注意,即使是婚後,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應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四、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應認定為該房產為其父母對雙方子女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五、.雙方父母婚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即便出資額不等,也是平分。

  

  六、雙方父母婚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不管事後雙方子女有無婚姻關係抑或該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是誰,都應視為子女雙方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該房屋的所有權。離婚時,按雙方父母出資份額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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