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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花7000元定製「挽回前男友」 對方卻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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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遙 發表於 2017-7-13 10: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婚戀公司指導老師和姍姍的聊天記錄。


婚戀公司提供的「婚戀指南」。

  姍姍是地道的成都妹子,1米68的高挑身材,面容姣好,有著成都妹兒的開朗、大方。

  在機關單位上班,是家中的獨生女,按她的條件,談戀愛結婚很容易。可談了好幾個男友,都覺得不合適。

  今年年初,姍姍又和男友分了手,但她心有不甘,於4月找到一家婚戀公司,花7000元定製了一款「挽回前男友」服務,想讓戀愛專家幫忙挽回戀情。不料,簽完合同不到一個月,前男友就閃婚了,「挽回男友」服務失敗……

  姍姍要求婚戀公司退還部分款項,但婚戀公司回應稱,公司已經做了大量工作,失敗不是公司的責任,沒法退款。

  和男友分了手

  她定製「挽回前男友」

  和姍姍見面,給人的第一印象,應該是很受歡迎——身高1米68,面容姣好,家庭條件也不錯。

  姍姍為人大方、開朗,聊起天來滔滔不絕,很有異性緣。可是,雖然談了幾個男友,她至今沒能結成婚,之前有過談婚論嫁的男友,都因為各種原因,沒能終成眷屬。拖啊拖,年齡大了,她也有點著急了。

  2014 年,姍姍認識了一個男友,僅僅三個月就分手了。一年後,她對前男友念念不忘,主動去找前男友複合。

  「他是做生意的,屬於沉穩大叔型,他認為我的心態還像小孩子一樣,說我們不合適。」姍姍說,兩人再次接觸了很短一段時間后,今年年初分了手。

  分手之後,姍姍仍念念不忘,那段時間胡思亂想,在上網時無意發現,居然還有「挽回前男友」的公司……

  今年4月2日,她選定了成都幸福家婚姻服務有限公司,花7000元定製了「挽回前男友」服務,雙方簽了合同。幸福家公司承諾向她提供三個月的指導服務,幫她挽回前男友。

  尷尬

  前男友閃婚「挽回」失敗

  有了戀愛專家指導,肯定有希望挽回前男友!抱著這個想法,姍姍開始接受戀愛專家的指導。指導她的是一位女老師,兩人加了QQ,開始了網上授課。

  學習情緒管理、溝通技巧、調整自我成長……指導老師不斷通過QQ向她授課,教她為人處事。「最主要是教我怎麼和前男友聊天,怎麼才能複合」。姍姍說,她也能聽進去,一切似乎在向好的方向轉變。

  不料,本以為接受了戀愛指導就能挽回戀情的她,在和前男友的一次通話中,竟然得知前男友閃婚了,「前男友還說,我瓜得很,居然相信啥子『挽回前男友服務』……」

  在前男友閃婚後,家裡又給姍姍安排了一次相親,指導老師還陪著她一起去相了親,「我真的把指導老師當成了朋友」。

  但姍姍認為,她交錢定製「挽回前男友」的目的,是挽回戀情,現在挽回已經失敗,幸福家公司應該退還一部分款項。

  公司回應

  失敗責任不在公司

  8月24日,華西都市報記者見到了雙方簽署的那份合同,合同名為「情感疏導協議」,上面特別添加了「幫助男友和女友度過感情危機,實現複合」、「實現自我成長以及自我提升」兩個服務項目。

  幸福家公司負責人劉主任回應稱,姍姍的情況比較特殊,之前有過多段戀愛失敗史,「簽合同的時候,我就說挽回前男友的可能比較小,但她堅持要簽。」


  劉主任說,嚴格來說,這個協議並不是姍姍所說的「挽回前男友」,而是「綜合性的戀愛指導協議,無論是挽回前男友,還是尋找新戀情,目的都是幫助姍姍解決婚姻大事」。並且,在三個月期間,公司派遣多位老師,先後為姍姍進行了心理疏導、形象指導等,「挽回失敗不是公司責任,確實不能退款」。不過她說,公司已經額外向姍姍免費贈送一個月的擇偶指導服務。

  律師說法

  如無明確約定公司應退還部分費用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楊認為,姍姍與婚戀公司形成服務合同關係,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從實際履行情況來看,姍姍沒有能與前男友複合,顯然沒有實現雙方簽訂合同的目的。

  陳律師說,如果在雙方合同中,有過不保證結果或服務費任何情況均不予退還等明確約定,婚戀公司則不用退款。如果沒有,則可以參照適用《合同法》關於居間合同的相關規定,即居間人沒有完成居間事務的不得收取居間費,但可以收取為完成居間事務支付的必要費用。

  因此,除雙方合同另有約定外,婚戀公司應當向姍姍退還部分費用,至於退回的具體金額,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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