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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婚姻法新規定,這4類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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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律師幫幫

  什麼是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也可以叫做夫妻特有財產。可以理解成夫妻一方自身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在離婚時,通常涉及財產的分割,但是個人財產是不可分割的。那麼個人財產有哪些呢?

  

  一、夫妻在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房屋、儲蓄、衣物等。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二、夫妻雙方各自為結婚所準備的各種物品。

  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通常來說,只要不是在婚後產生的財產關係都叫婚前財產,如結婚時製備的傢具和其他用品等。

  

  三、結婚登記前接受各自親友贈送的結婚禮品或結婚登記後接受的贈予人特聲明贈與給夫妻一方的財產。

  如果贈與合同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只贈給夫妻一方,另一方無權享用,那麼,該財產就屬於夫妻特有財產,歸一方個人所有。這樣規定的另一個意義在於,防止夫妻另一方濫用受贈的財產。

  

  四、其他屬於夫妻一方特有的財產。

  如個人的衣服、鞋帽、複員、轉業軍人的複員費、轉業費和醫療費等,應當屬於夫妻特有財產。我國司法實踐中,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也將個人專用的生活物品,作為個人財產處理。價值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個人專用性,仍應當歸個人所有,這也符合夫妻雙方購買該物時的意願。

  如果你還有關於夫妻個人財產的其他問題,可以通過文末的方式,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以上圖片來源於網路,與文章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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