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古代「去妻」理由五花八門 哪一種最讓人啼笑皆非?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孟祥海
  核心提示:古代婦女的社會地位,遠遠沒有今天婦女高,因此,古代「去妻」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有時讓人啼笑皆非。

  

  古代女子 資料圖

  本文摘自:《羊城晚報》2017年03月16日B04版,作者:孟祥海,原題為:《各種「去妻」》

  「去妻」即古代的離婚。孔子在《家語》中說:「婦有七出,三不出。七出者:不順父母者、無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惡疾者、多口舌者、竊盜者。」古代婦女的社會地位,遠遠沒有今天婦女高,因此,古代「去妻」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有時讓人啼笑皆非。

  《漢書》:「霍光以女妻金賞,賞以霍氏有事萌芽,上書去妻。上亦自哀之,獨得不坐。」金賞「去妻」只是因岳父想謀反,當然更主要的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官祿和生命。如果說因怕被牽連,而「去妻」的話,還說得過去。而以下幾位的理由,就令人大跌眼鏡!

  如漢代的王吉,「妻取東家棗啖吉,吉乃去婦。」僅是因為摘了人家一顆棗子,即遭拋棄,實在有些荒唐。《後漢書》載:「鮑永,養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永即去其妻。」只是因為在母親前面前叱狗,即遭拋棄。《後漢書》載,李充因為妻子私下裡對他說:「妾有私財,願分異。」充「遂呵斥妻出門」,這樣的去妻理由也讓人難以接受!

  《舊唐書》載:「崔顥者,登進士第,有俊才,無士行,好賭博、飲酒。及游京師,娶妻有貌者,稍不愜意,即去之,前後數四。」僅僅是為了自己「稍不愜意」而去妻,二三其德,可見此人之德行。人們只知他名垂千古的一首《黃鶴樓》,殊不知其人品卻如此輕薄!

  《白居易集》載,一婦女給在田裡耕種的丈夫送飯,路遇飢餓的父親,就把飯菜給父親吃了,丈夫即要「去妻」。好在白居易明斷:按照婦女的德行標準,妻子理應順夫,然而報答父親恩情乃出於天性。所以,應先將飯給父親吃,丈夫在其後。由於孝親重於事夫,故丈夫終不可休妻。《唐宋遺史》:「嚴灌夫娶慎氏,十年無子。乃出之。」妻為詩一別曰:「當時心事已相關,雨散雲收一晌間。便是孤帆從此去,不堪重過望夫山。」丈夫讀後很感動,「遂如初」,看來這嚴灌夫也算是開明之人。

  總的來說,古代十分重視社會關係的穩定,離異總不被提倡,所以離婚率遠遠低於現代。不過,這些「去妻」理由,令人匪夷所思!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4 23:3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