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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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飯作家張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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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影兒 發表於 2005-3-2 06: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日暮,秦淮河畔夫子廟的花燈次第亮起來了。桃葉渡的老萬全酒家,穿落紅紗衫子的歌女,裹一襲濃厚的花香,笑著粉紅的臉子,三三兩兩,加入到一群文人的聚會。文人與歌女,「多半極熟,隨便談著話,還鞋履交錯」。談笑間,這些煙花女子都成了座上一位作家筆下的「鴛鴦蝴蝶」―――他就是張恨水。張恨水正在辦《南京人報》,並同時在四家報紙上經營長篇小說專欄,「計劃著苦賣三年的文字」,在南京蓋一所北平式的房屋,快活下半輩子。
這是張恨水先生在散文集《綠了芭蕉》所描述的一幕。我一直對張恨水好奇。準確地說是張恨水讓人驚異:曾同時在十家報紙上開闢長篇小說連載專欄,一生寫小說三千萬字,散文四百萬字。這麼苦的文字生涯,竟有如此風流瀟灑的作派。更讓人驚異的是張恨水大張旗鼓地寫作姿態:賣字,混飯。

張恨水是這樣說的:「我雖然現在天天發表文字,卻只有兩個目的,其一是混飯,其二是消遣。混飯是為職業寫字,消遣是為興趣寫字―――四十年記者生涯,以字當米一顆顆蒸了煮了吃了,甘苦自知,悲喜兩忘。



寫字就是營生罷了,如同擺攤之類的小本生意,平淡如斯,實在如斯。」他姿態低到極處,有人稱他為小說家,他竟「也不以為榮」。他以為驕傲的是自家在北平住的大宅子,是用稿費換來的,院里有棗樹,槐樹,櫻桃樹,桑樹,丁香……他喜歡「隔著大玻璃,觀賞著院子里的雪和月,真夠人玩味」。

寫小說是混飯的,散文嘛,按他的說法,「急就章應景的補白」,即報屁股,卻篇篇沖淡平和,文字空靈自由。細想來,他才是是深得文字遊戲之樂的作家:一種可以謀生的文字消遣,玩字玩文,娛人娛己,一上手就是一生―――對於作家而言,這是一種巨大的幸福。況且他的受眾,上至鴻儒下至白丁,都有粉絲。據說當年陳寅恪眼盲之時,曾請專人朗讀《啼笑因緣》,聽得津津有味。



更有意思的是魯迅的母親魯瑞,曾有人問她:「您覺得您兒子的小說怎麼樣?」她回答:「還可以,喜歡嘛……說不上。」老太太喜歡的正是張恨水,魯迅給她「買《金粉世家》一部十二本,又《美人恩》一部三本……」這倒罷了,現在的年輕人,熟悉魯迅作品的恐怕不多,卻對張恨水如數家珍―――這當然是拜電視劇所賜。

不過張恨水九泉之下也不會在乎:「等我進了棺材,有人把明珠當金科玉律,我也撈不著一文好處,有人把春明外史換取洋燈,我也不皮上癢一癢。」老人家才不管文章是否能夠流傳,一副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的架勢:「文章壽世何用?」

同樣賣文為生,煮字療飢,無論寫字的數量,心態,以及流傳的年度,能超過張恨水的,不多。即使天才如張愛玲,晚年亦落到居無定所的凄涼地步,一邊寫作,一邊照顧比她大 29歲的愛人賴雅。而那個賴雅,又老又丑又多病,不是摔斷了腿就是磕斷了胳膊,要不就是中風。張愛玲不得不寫文章換錢去照顧他。可據說有次她竟然寫了五個多月,才寫出一張機票的錢。而張愛玲的好友蘇青,則更早吟出「煮字」為生的凄涼―――離婚之後,「什麼也沒有,只憑著龜裂的手,孤零零地自謀生活……整天到晚左手端著茶杯,右手寫,寫,寫……」即使現在靠賣字賺翻了的海岩和余秋雨,首先在心態上就遠不如張恨水通透。

說到底,張恨水賣文,同時也在享受玩文,即便當時他的書被盜版,絕不亞於今天的余秋雨,他也不太惱。
晴耕雨讀,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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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Ivy 發表於 2005-3-4 03:01 | 只看該作者
喜歡張恨水的小說, 細膩有內含, 很強的文字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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