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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賁:情緒聯網時代的犬儒主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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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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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般的哲學中,激烈情緒的破壞性影響通常是在「自欺」(或一廂情願)和意志薄弱的議題中論述的。自欺是一種意志薄弱的特徵,可能呈現兩種不同的形式。第一,不顧自己行為的後果而冒失行動,第二,違背自己更加理性的判斷而草率行事。如果說非理性的樂觀(所謂的「革命浪漫主義」或詩人「氣質」)屬於第一種情況,那麼非理性的追求則屬於第二種情形。「大躍進」(或者一些別的政治運動)便是這樣的情況。過分膨脹的自負使人干出了事與願違的事情來。
   就個人來說,如莎士比亞劇作的麥克佩斯,缺乏對後果的考慮,一廂情願,情感可以攪亂理性,使人陷入本能的憤怒、恐懼、妒嫉、傲慢等等,導致不可挽救的失敗或悲劇。這樣看到自欺,是從自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來著眼的,並不構成道德批評。
   道德哲學看待自欺的角度不同,它把自欺看作是對真實人生的威脅和阻礙,而不真實的人生是沒有意義的。美國哲學教授麥克•馬丁(Mike W. Martin)在《自我欺騙與道德》一書里指出,蘇格拉底讓我們把認識自己當作具有道德意義的人生的必要條件。然而,「雖然我們希望人生具有這樣的意義,但當它威脅到我們的自尊或幸福感時,我們就會逃避真實。
   因此,獲得真實的自我認識成為一項面對我們自己的逃避(逃避自己和逃避世界)的任務」。 自欺之錯在於,自欺逃避的真實知識是有價值的,而自欺造成的「無知」則會帶來有害的後果。
   歷史上有無數的事例證明,自欺的「無知」會有非常嚴重的後果。18世紀英國道德哲學家、自然神學家巴特勒(Joseph Butler)指出,自欺侵蝕人的道德,窒息人的良心。他認為,人的良心指引人分辨對錯和善惡,良心是來自人自己的良知光亮,為人的道德思考和行動照路。自欺是撲滅這一光亮的黑暗,由於自欺,人能夠犯下各種錯誤,而渾然不覺。
   巴特勒說,人的自欺,根子在於自我偏執,由於自欺,「人會無限度地作惡:壓迫他人、利用他人,甚至明目張膽地對他人施行不義」。巴特勒如此嚴厲地譴責自欺,是因為自欺可能造成嚴重的罪惡後果。自欺者的「無知」會使一個聰明人干下傷天害理的惡行。自欺摧毀道德,也敗壞作為道德基礎的正義原則本身。
   18世紀蘇格蘭哲學家和經濟學家亞當•斯密(Adam Smith)贊同巴特勒的觀點,他毫不懷疑,自欺會令人「眼瞎」,喪失判斷力。他指出,自欺的人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永遠正確,在犯錯之後,會百般狡辯,逃避責任,文過飾非。因為他只有這麼做,才能維護自己虛假的良好形象,「意識到自己會犯錯,這會讓他極不舒服」。
   對當權者來說,承認錯誤甚至還會危及他的權力地位和榮華富貴。斯密認為,自欺阻礙人對自己的認識,使他不能知錯就改,反而會無視錯誤,掩飾錯誤,甚至拿別人當替罪羊,嫁禍於人。如此一錯再錯,再也難以在道德墮落的路上改弦易轍。
   巴特勒和斯密對自欺之惡的剖析更適用與把握權勢或對國家社會有影響力的人士(名流、作家、專家、知識分子),而不是一般的平頭百姓。犬儒主義的道德之惡與自欺之惡類似,對社會最有害的是政治人物和知識分子的犬儒主義,他們口是心非、嘴上仁義道德,背地裡男盜女娼;他們好話說盡,壞事做絕,自己不認錯,還要強行封住天下人之口,不讓人說;他們明知自己靠說謊欺騙不了天下人,但還是照說不誤。德國思想家彼得•斯洛特迪克(Peter Sloterdijk)在《犬儒理性批判》一書里所說:「他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一清二楚,但他們依舊坦然為之。」
   在一個充斥著虛偽和謊言的社會裡,這些「在上者」是犬儒主義的始作俑者,而「在下者」普通人的犬儒主義大多是不得已調適生存策略的結果。因此,不能把犬儒主義的道德之惡平攤給犬儒社會裡的不同個體。對不同的自欺需要作不同的道德判斷,也是這個道理。巴特勒和斯密對自欺持嚴厲批判的態度,與此不同的是另外兩種更加著眼於道德責任區分的看法,每一種也都適用於辨析不同犬儒主義的不同道德責任。
   第一種看法提出,不應該忽視那些不涉及道德問題的自欺,自欺並非總是有不道德的動機和行為。例如,人們對自己的容貌、藝術才能、智力水平、志向、抱負、幸福感會有不真實的想法,作出不同程度的高估,但這並不有害於他人。
   有的心理學家甚至認為,這種自欺能起到提高自信,保持樂觀,提升幸福感和希望的積極作用(覺得自己幸福,是真幸福;覺得自己聰明,是真愚蠢)。有的犬儒主義也是無害於他人的,是弱者保護自己,防止上當受騙的生存手段,甚至還有清醒識別現實中虛假和偽善的積極作用。那麼,又該如何從道德上看待這種無害的自欺和犬儒主義呢?馬丁在《自我欺騙與道德》一書里分析了巴特勒的自欺不道德說,並提出,自欺並不一定導致不道德的後果,但是,「倘若導致了這樣的結果,我們就應該批評它,而且按照犯錯和性格缺陷的不同嚴重程度,予以不同的批評」。
   而且,由於不直接有害的自欺也會扭曲人的理解,並可能導致錯誤,所以我們也還是應該批評自欺本身。這就是批評自欺的「衍生錯誤原則」(Derivative-Wrong Principle)。以這個原則來批評自欺,是把自欺視為一種相對於「首要錯誤」的「次要錯誤」。正是由於次要錯誤,首要錯誤才有可能,或甚至不可避免。例如,自以為是的愛國豪情是一種自欺,並無害於他人。
   但是,這種看似無礙的自欺可能導致嚴重的錯誤。2012年9月, 在北京的保釣遊行活動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韓德強以為自己最愛國(次要錯誤的自欺),因為觀點不同,他兩次打一名80多歲老人耳光,並毒罵這位老人是「漢奸」(暴力傷害他人是首要錯誤)。直到今天,也未見他悔過道歉(另一個首要錯誤)。類似的愛國傷人和毀物事件屢有發生,都源於肇事者的愛國自欺。
   第二種看法是,巴特勒和斯密批評自欺不真實,是因為事情沒有自欺者想得那麼好,但是,有的時候自欺會把事情想得很糟糕,而真實情況是,事情沒有自欺者想得那麼壞。悲觀主義者或犬儒主義者都有這樣的自欺,把事情想象的比真實情況更為黯淡而無希望。美國哲學家,伯克利加大教授唐納德•戴維森(Donald Davidson)在《欺騙與區分》(Deception and Division)一文中分析了這種情況:如果悲觀主義者相信世界比實際情況要糟糕,那麼可以說,這是自欺的結果。
   但是,如果悲觀主義者對現實的看法,雖不完全正確,但比其餘的人更接近於實情,那麼,我們便不能說他們是在自欺。這可以從美國心理學教授勞倫•阿洛伊(Lauren B. Alloy)和林•阿布藍森( Lyn Y. Abramson )提出的「沮喪現實主義」學說得到解釋。他們認為,沮喪者經常比不沮喪或樂觀者對事情有更為現實的推斷。儘管沮喪的人有「認知偏誤」(cognitive bias),會自動把事情往壞處想,但他們對事情的估計經常比較準確,而樂觀者對事情的看法其實也是有認知偏誤的。
   民間的犬儒主義者經常就是這樣的沮喪現實主義者。在官貪政賄的社會裡,他們會不假思索,不作分辨地將當官的一棍子打死,堅信「天下烏鴉一般黑」,這個看法雖然未必真實,但比起「九個指頭與一個指頭關係」的說法,也許更接近於真實的情況。
   對犬儒主義的道德評估不能武斷地一概而言,對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的犬儒情緒和情感也是一樣。犬儒主義一直被當作一種有理性或缺乏理性的行為選擇,今天我們知道,它也是一種不能完全用理性來解釋的情緒或情感方式。情感比理性更深層地支配著人類的想法和行為。
   樂娜和凱爾特納說,「人性的概念來源於對人的情感的信念」,人性自然是對活人而言的,對於死人來說,人性也就不存在了。人不能沒有情感而生——心如止水或哀大莫若心死也是一種情緒;人甚至不能沒有情感去死——總是最強烈,最不能忍受的情感讓人最後作出避生向死的選擇。在這個意義上說,情感就是生命本身。
   樂娜和凱爾特納說,「回答人性是什麼這個古老的問題,包含著對情感的設想。隨著對情感的經驗科學日臻成熟,許多關於情感的觀點——情感有破壞性,是非理性的,不利於社會秩序——都已經發生了變化。情感涉及非常複雜的問題——展示、生理學、語言、表現和經驗。這些都使人們能夠適應變化的社會環境,融入各種社會關係之中。……情感是普遍的(如進化論者所說),也具有文化特徵(如建構論者所說),情感在人類最重要的判斷和決定中起著中心要素的作用。而且,情感在社會交往中形成,也影響社會交往。只有當不同的情感得到平衡時,我們才會懂得什麼是好的生活。」
   人的情緒和情感素質不只是個人的,而且也影響著群體生活的品質,因此,每個人情感的自我剋制和自我管理便有了公共的意義。
   在情感聯網的時代,這種自我剋制和自我管理正面臨一些新的問題,但是,既然情感的問題是如此古老,情感聯網帶來的問題其實是古老的新問題。我們不可能在「消除」的意義上去「解決」這些問題,但可以像前人那樣盡量智慧地思考這些問題,並將之當作蘇格拉底所說的「認識你自己」的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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