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國古代妻妾制度是如何形成發展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3-14 22: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今天,一個男人只能取一個老婆,其實古代也是一樣的,就連君王在內在同一時間也只能有一個皇后,在與我們想象的好像不一致,不說古代男人是可以三妻四妾嗎?可以同時擁有很多女人嗎?這些都是我們現在一些想當然的想法。在我們老祖宗的腦袋裡,妻與妾是完全兩個概念,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可相提並論。

  一、妻妾的由來定義

  在氏族社會時期,有「媵制」,這就是說一般氏族首領才有資格進行婚姻制度(下面的奴隸、部民雖有女人但那個不是妻)。一般是女人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還有妹妹或者女奴隸,這就屬於媵妾,媵妾裡面妹妹、侄女什麼身份要比女奴隸高這就不說了,這也是最早的妾。

  

  妻妾定義是:「妻」是應父母之言媒妁之約,明媚正娶過來,是正室,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叫「聘禮」。「妾」是沒有正式婚配,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或者陪嫁人,有些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所以只是側室、偏房,而納妾時給於的財物一般稱為買妾之資,相當於把人賣了。

  

  二、妻妾制度的發展

  在氏族社會一直到奴隸社會的夏、商時期,妻、妾雖然身份地位不一樣,但是按照當時「兄位弟襲」制度妻妾之間誰生出來的早誰都有可能繼承爵位,所以當時情況下妾身份雖然低微,但是還是可以憑藉兒子即位可以使自己身份地位提高。到商帝祖甲制度改革,創立了「周祭之法」,爵位有嫡子繼承,無嫡子才按長幼繼承,妾的地位及下一代的地位都被大大降低。《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

  

  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所以隨著這個制度的不斷完善發展,造成在古代家庭中,雖然妻與妾的職責都是侍奉丈夫、治內管家以及生兒育女,但妾對於家主來說近似奴隸,只是對於婢女和僕人來說,妾應該算主子。同時,妾在家庭中的權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首先,妾不能參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內,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而生身母親只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只呼其為"姨娘"。 如《紅樓夢》中,賈政之妾趙姨娘,不但全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她,就連稍有臉面的丫環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裡。趙姨娘的親生女兒探春並不認她為母親,也不認生母的弟弟為舅舅,她只認賈政的正妻王夫人為母親。母女應有的生身血緣關係在宗法制的道德規範下成為主奴關係了。對於妾來說,只能把自己看作是代替正妻生育的人。由於嫡庶之分甚嚴,妾的地位低下,即使正妻去世后,她也沒有資格成為妻子。

  

  三、妻妾制度的影響

  妻妾制度,發展到後來其實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緊箍咒。迫於嫡庶、卑賤之分,他們只能眼看著所愛的女人遭殃而無能為力。也把不把女人當人,雖然妻妾身份地位不一樣,發展到後來其實也沒有把她們當人看,也沒有把男人當人。用現在眼光看確實很風光耀眼。其實事實也並非如此,首先,當然是妻妾間、嫡庶兒女間,不能夠和平相處。都是生而為女人,都是生而為父親的兒女,憑什麼姬妾和庶子女就要低正室一等?他們能夠甘心嗎?於是奪嫡之事紛至沓來。反之,嫡妻與嫡齣兒女,也不可能不提防。尤其是處於峰口浪尖的幾個女人,就更是身不由己。作為男人,面對如此之事,你卻沒有辦法去制止,甚至自己都有可能成為犧牲品。所以男人也就沒有什麼好日子可過。

  

  造成無權無勢的男子無妻可取。在男女兩性數目基本相當,有人倚仗勢富廣納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戶男子一生無妻可娶,想要一個女人都找不著,而權貴妾眾多,平凡人世便曠男怨女,杜鵑泣血。因此,也一樣殘害數不盡無權無勢的男子。所以妻妾制度只是為維護特權階級、為維護家族利益而設置的。在這種制度下,男人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伴侶,納妾與否,也全視延續家族政權子嗣的需要。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9 07:31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