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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金正男案兩女嫌或判絞刑 穿防彈衣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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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網3月2日訊 綜合法新社、馬來西亞《中國報》、星洲網報道:涉嫌殺害朝鮮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的兩名越南和印尼籍女犯,星期三第一次出庭。在重重警力護送之下,兩人身穿防彈背心進入法院,被控犯下謀殺罪,一旦罪成面臨死刑,且可能是絞刑。至於被捕的朝鮮外勞李鍾哲,鑒於現有證據不足,有可能被大馬驅逐出境。
  這是28歲越南籍疑犯段詩芳和25歲印尼籍疑犯西蒂艾莎被扣14天後,首度在雪邦法院公開露面。她們與另外4名在逃的朝鮮籍疑犯被控共同謀殺罪。兩名女疑犯在出庭前被警方帶返吉隆坡機場重演案情。
  為了確保疑犯安全,大馬警方派出約30到40名全副武裝的特警,押送兩名身穿防彈衣的女疑犯前往法庭。雪邦法庭拉起封鎖線禁區,由特警部隊警戒,防範媒體誤闖。法庭樓上有佩戴防毒面具、身穿防彈衣的特警全副武裝待命。從當天6時開始,大批國內外媒體聚集在法庭外,過程險釀肢體衝突,場面十分混亂。
  證據不足 朝外勞或被驅逐
  馬方媒體稱兩名女疑犯並未當庭認罪,她們之前堅稱自己被騙以為參加一個電視惡作劇真人騷。兩人將於4月13日在更高級別的法院接受聯合審訊,相關工作也預計要等好幾個月後才會開始。若以謀殺定罪,等待她們的可能是死刑。根據大馬刑法條文,罪成者唯一的刑罰是絞刑。
  由於謀殺罪須由更高級別法院審理,在法官宣讀起訴狀當天,被告並未正式表達對控罪的態度。在法庭翻譯人員念完指控后,段詩芳用簡單的英語說:「我沒殺人……」。兩人出庭時神色鎮定,段詩芳被帶走時看起來有些疲倦。
  越南及印尼駐大馬使館人員都有派員到法院旁聽,印尼駐馬來西亞代理大使埃爾溫表示,他在法庭看到西蒂艾莎很「冷靜」。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師要求法庭頒布禁令,禁止警方和證人在案件審理期間發表任何言論,以保障被告得到公正審訊。
  馬來西亞檢方表示,尚不打算起訴已被扣押了11天的朝鮮外勞李鍾哲涉嫌謀殺。馬來西亞檢察總長阿潘迪稱:「(對李鍾哲的指控)取決於警察調查的結果,但該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中」。警方消息說,李鍾哲的延扣期將於本周五屆滿,因此警方將於星期四決定是否釋放他。鑒於現有證據可能不足以將李鍾哲提控上庭,在扣留期滿后,警方會將他驅逐出境。
  除了上述三人外,就金正男一案,目前大馬警方公布的嫌疑人包括四名已經離境的朝鮮男子,朝鮮駐吉隆坡大使館二等秘書和一名朝鮮國營高麗航空公司職員。
  大馬拒朝「討屍要人」
  朝鮮政府未承認該死亡男子即金正男,平壤聲稱被害人僅是使用外交護照的朝鮮公民「金哲」,並反對馬方進行屍檢。朝鮮派出的高級代表團已於周二抵達吉隆坡,代表團成員包括曾經擔任朝鮮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的李東日。他們表示將強烈要求取回金正男的屍體,並尋求釋放李鍾哲。李東日還表示,他將與馬來西亞討論「加強友好關係」的問題。
  大馬星期三已拒絕朝鮮代表團提出的「討屍要人」要求,向朝鮮代表團表明不會更改金正男死於VX神經毒劑的說法。大馬衛生部門將繼續鑒定遺體的身份,只會將遺體交給死者的合法近親。對於無人認領的遺體,經過一段時間,在警方的同意下,衛生部會對如何處置遺體做出決定。
  韓朝聯國互懟 平壤只認「金哲」死亡
  
  圖:大批記者1日包圍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法新社
  韓國與朝鮮周二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會議上,就金正男遇刺一事發生口水戰。朝鮮堅決否認馬來西亞方面認為金正男死於VX神經毒劑的驗屍結果,平壤也否認死者是金正男,強調死亡的朝鮮男子是「金哲」,持有朝鮮外交護照。
  此前,韓國外長尹炳世在會議發言中指稱,朝鮮「使用國際社會禁止的VX神經毒劑殺死朝現領導人金正恩的哥哥」。他表示,這一暗殺行為表明朝鮮當局「已經準備隨時隨地針對任何人使用任何武器」。尹炳世還表示,一旦馬來西亞政府公布最終調查結果,聯合國安理會等機構應該立即將對這一事件的討論置於優先地位,甚至朝鮮作為聯合國會員國的身份和權利也應「暫時中止」。
  朝鮮代表回應韓方的發言時表示,韓國外長在會議發言中的指控是對朝鮮「陰險的污衊」,朝鮮堅決否認韓方在「馬來西亞事件」上的不實之詞。
  另外,朝鮮官方通訊社朝中社周三發表聲明,稱在「金哲」遺體上發現微量VX神經毒劑的的說法,完全缺乏「科學證據」,也「不符合邏輯」,大馬指控兩名女疑犯徒手抹毒殺害金正男的說法更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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