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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兒迷 有錢 人傻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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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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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劇肥豬滿圈
    ----副縣長被52歲情人騙去1500萬
    先說這個女騙子,女騙子叫王毅,您猜多大?52歲。
    一個52歲的老女人長期和這個副縣長同居,說我家高官,我能把你調北京去當官兒。
    其實這個副縣長智商基本為零,你想吧,我假設,你就是真去北京了,你現在是副處級,你到北京頂多升個正處。在北京某部里,你個正處算個屁嗎?屁也不是吧?
    這裡我解釋一句,因為現在多心的人特別多。我說52歲的老女人,不是說各位姐妹。我的52歲老女人是特指當小三兒的。52歲還能當小三騙到1500萬元,真可謂是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吧?
    被騙的這個常務副縣長是湖南新寧縣的孫洪波,我估計孫洪波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竟然成了一個52歲老女人的胯下之鬼。
    2014年5月28日,時任湖南新寧縣常務副縣長的孫洪波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法院一審認定孫洪波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孫洪波不服上訴,2016年8月底,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就算是一錘定音了,12年你是沒跑了。根據中國慣例,孫洪波進監獄表現良好,積極揭發其他縣長副縣長貪腐等等問題,可能獲得減刑,最多蹲監獄8年,少則6年,就能成功出獄,弄一個「清白之身」。
    但是,也有可能因為多嘴多舌,他活著別人不安全。為了別人的安全起見,只能犧牲自己去見偉大導師馬克思同志。
     其實你說打著北京旗號的女的現在市面上,或者說是市場上多了去了。我吃飯都遇見過好幾次,我家誰誰誰在哪哪哪上班,副部或者正部,可以把你弄北京來到部里工作云云。
    可以這麼說,人家家裡真是高官背景的誰會三吹六哨的?有嗎?幾乎沒有。
    而且,真要是你家父親或者是什麼人當大官兒,你敢騙人嗎?你說你爸是正部長,我一個副縣長你說你給我弄北京去,我給你花了很多錢,結果沒弄成事兒,我幹嗎?
    如果是騙子,那我算倒霉。關鍵你不是騙子,我能找到你?我去部門口吆喝一嗓子,估計你爸這個正部長就得嚇尿了,不突發心臟病歸西就算蒼天有眼了。
    所以說,凡是自吹自擂的,基本都是騙子。家裡真有背景的,一般是習慣性藏著掖著不顯山不漏水的。
    這個52歲的叫王毅的女騙子,是長沙人,有詐騙犯罪前科。與孫洪波交往時,自稱國務院某部委領導的親屬,可以幫助孫洪波得到提拔或者調京工作。
    其中審判孫紅波的判決書有一句很有意思:「孫洪波與王毅長期存在兩性關係」。這回不說通姦關係了。
    其實孫紅波的妹妹發現哥哥和這個女的來往就不斷地提醒哥哥,這個女的不靠譜,你最好離她遠點兒。但是,不管妹妹怎麼勸,哥哥就是不聽,就認為王毅有能力幫自己,王毅對我的好早已超越咱家的任何一個人。
    國媒說孫洪波信任王毅超過信任家人一百倍,這真是咎由自取啊。我估計他親妹妹不管用什麼辦法也從哥哥手裡弄不出1500萬來,可不超過家人一百倍嗎?一百倍還得多呢。
     其實人啊,不到臨死的一刻,很多人就是不明白。
    前面就是懸崖,所有人都勸你不要再往前走,再走一步就摔的粉身碎骨。但有人就是不聽,真就再往前一步,結果玩兒了一個空中飛人兒,化作一縷青煙頓時升華了許多……
    而現在,牢獄之災身陷囹圄的孫洪波常務副縣長同志,不管是悔恨還是什麼什麼吧,都得麻煩您在監獄里度過一段青蔥歲月了。
    再說女騙子王毅,孫紅波的妹妹說這個人你第一次接觸,印象非常好,但是接觸過幾次之後,你會覺得這個人深不可測。臉上表情永遠一樣,說話都是設計好的,像是賣保險的話術。
    王毅和常務副縣長孫洪波第一次見面是在2010年下半年的某一天,王毅以中信集團財務總監及華誼兄弟傳媒投資人的身份,到新寧縣做「投資考察」。是孫洪波出面接待的王毅。但是孫洪波哪裡知道,所有的身份都是王毅自己虛構的,根本就不存在中信財務總監和華誼兄弟傳媒投資人的身份。
    在接待的宴會上,王毅告訴孫洪波,自己政治背景深厚,與國家、省市領導人關係密切,系時任國務院某部委領導的親屬。
     王毅很會演戲,有一次飯局,大家隨意聊,聊著聊著就聊到某部高官,隨之王毅用免提給這位部長打電話,大家都能聽得到,聽的真真兒的,沒錯,就是他。
    其實這種橋段,我見的真的太多了。不是真假難辨,而是我從未辨過真假,我辨那玩意幹嘛?你唬的了別人,但是你唬不了我。因為我無求於你,你愛真不真,真不真和我逑關係沒有。
    其實孫洪波和王毅認識之後,在新寧縣的政界就傳遍了,王毅是孫紅波的情婦。但是,王毅不在乎,孫洪波也不在乎。
    我們說,一般的比如我老李吧,我要有個情婦,我得偷著吧?我也不能公開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還養一情婦吧?這是基本的價值判斷吧?
    一般的習慣性思維,這種事兒就不是公開的事兒。但是,人家不介,不怕人說,人言可畏我不畏,摟著情婦當街睡。
    可嘆現在的官員們,連基本的廉恥心都沒有了。你有情婦我也有情婦,我們都知道彼此有情婦,我們都知道彼此的情婦是誰,我們彼此誰也不瞞著誰。
    而且,孫洪波還專門為王毅在新寧縣賓館長期開著一間房,這間房就是王毅的。而且,這間房還是孫洪波特別裝修過的,在賓館給自己的情婦裝修了一個房間。
    有一新聞橋段,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孫洪波傾其所能地伺候她」,那意思是我能做我都做了。孫洪波每天派專人送鮮花,王毅喜歡吃一種糕點,而這種糕點只有長沙的一個超市有賣的,於是乎孫洪波就撥專人開車去長沙長期買這種糕點。
    而新寧縣到長沙,遠著呢,開車來回需要八九個小時,接近400公里,來回不到800公里,好像是750多公里。
    孫洪波年近五十,副處已經十多年,自己深知再往上的可能性不大了。現在唯一能依仗的,也就是自己的情婦王毅了。
    進京,一直是心中的終極夢想,但是最終也沒能進京,而是進局子了。
     話說2012年2月,王毅說自己懷孕了,您看看這事兒……
    孫洪波讓王毅找一個房地產商,要了100萬。
    我不得不提一句的是這種事兒,其實不完全是孫王倆人的事兒。其實這個國家的官員幾乎個個兒都這樣,難道一個好人沒有嗎?是什麼讓一些生下來不壞的人一旦走上領導崗位就變成了十惡不赦的惡魔呢?
    是制度!
    話說2012年12月,王毅過生日時,孫洪波陪她到長沙友誼商店購物。此次孫洪波購買了4萬多元的包、戒指等物品作為生日禮物送給王毅。這筆錢最後以協調關係開支,在新寧縣外事接待辦報銷。
    為什麼一個副縣長給情婦買東西花了四萬多要在縣裡報銷呢?縣裡報銷最終花的誰的錢呢?不是納稅人的錢嗎?
    2012年1月份,王毅要2萬元加油卡,孫洪波縣統計局局長解決。2012年11月,王毅要野生甲魚和娃娃魚,孫洪波找地稅局局長解決。
    甚至,孫洪波還得為王毅的前情人,也就是和王毅一起行騙的湖南邵東的一哥們買單多次。
     2010年8月19日,王毅因涉嫌詐騙被長沙市警方立案偵查。后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取保候審。
    最終被抓的王毅自己說:她因涉嫌詐騙犯罪被網上追逃,想將王毅這個名字的戶籍銷掉,「洗白」身份。2012年4月的一天,王毅找到了孫洪波,稱她的戶籍資料上有違法記錄,出國受限,並以辦理出國手續陪孫洪波兒子出國治病為由,請求孫洪波替其辦一份假的交通事故死亡證明銷戶,然後再辦一個新戶口。孫洪波授意時任新寧縣公安局副局長兼該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羅祥根操作。
    羅祥根找到時任新寧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副中隊長袁某某,偽造了關於王毅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給了孫洪波。王毅成功在長沙戶籍地銷戶,並在新寧縣辦理了名為「田娜」的新戶口。
     很多人說這麼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能辦的出來?縣公安局這不是知法犯法嗎?
    其實,現在違法犯罪的,基本都是公權力的人。一般的老百姓,誰也不礙著誰,和誰違法犯罪去?
    你說王毅「死於車禍」,一個新人出來,霍然就四五十歲了,而國家對此人的記錄是零。難道一個人長到40多歲一直沒有身份信息嗎?沒有身份證號碼?
    但是所有的這個國家的法律,就愣是被一個叫公家公務員的野豬們給各個拱破了。
     2013年8月5日,長沙天心區公安分局以王毅死亡已銷戶,對其詐騙一案予以撤銷。
    你看了嗎?王毅死了,所有詐騙殺人等等,一概不承認了。
    其實到這時,你想吧,如果王毅真是北京大人物的女兒,你覺得這些破事需要你一個小小的縣吏來做嗎?而且,一個大人物的女兒,咋能活的這麼爛?又是詐騙又是被傳喚被調查,而且還整天和你住在一個縣城裡,你不琢磨琢磨嗎?
    據說,王毅一開始提出讓孫洪波幫助把戶籍「洗白」時,孫洪波當時沒有答應,提出這事很難辦,要考慮一下。王毅見孫洪波猶豫,就以假冒某部委領導的名義向孫洪波發了一條信息,要孫洪波幫忙把這件事情辦好,就可以把孫洪波調到國家某部委工作。孫洪波遂答應辦理。
    看到這兒,諸位明白了嗎?明知道王毅是一個詐騙犯,還是這麼信任她幫她,您覺得這是一個正常人能幹得出來的的嗎?
    國媒的標題是:智商嘆為觀止!
    確實是夠嘆一陣子的了。  
    其實這件事兒,恰好印證了一點:上面有人,確實可以提拔的。要不孫洪波副縣長能把1500萬都花在王毅身上嗎?
    孫洪波僅僅是一個副縣長,權力就如此地不受約束,各位都想想,我們到底需不需要一個這樣的國家和制度?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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