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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霧霾?外籍老總不敢幹的事,中國人敢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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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1-6 03: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法律對環境污染犯罪的處罰還是過輕,違法排放、違法處置污染廢料的機會成本太低,「比較優勢」太高,這些都足以令法治意識淡薄的公司經營者鋌而走險。

  朱達志

  德國名企德司達被中國上市公司龍盛集團收購后,其所屬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夜間向運河偷排廢酸2698.1噸,最近被揚州中級法院認定構成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2000萬元。

  《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經專業評估,這2698.1噸廢硫酸平均濃度59.34%,數值超過構罪標準數百倍,且偷排地點河網密度高、水系豐富,已經引起相鄰區域多處水廠被迫停產停水。

  尤其讓人憤怒的是,這家公司先前在德籍總經理的管理下都是遵紀守法的,而管理權移交中方老總後,情況卻出現了大逆轉。從成立之初的2004年到換帥之際的2010年,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生產時所產生的廢酸都是先中和處理,PH值達到要求后,再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置。

  但此後公司股權被浙江龍盛集團收購,中國人李某擔任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他跟負責廢酸處置的公司執行助理王軍將德國人留下來的好傳統棄之如敝屣。王軍在明知南京順久化工有限公司並無處置廢酸資質的情況下,與其老闆王占榮達成按每噸580元的低價處置廢酸的口頭協議,由其負責公司所產生廢酸的處理。而王占榮其實也只是個二道販子,他從王軍手上攬到「生意」后,又以極低的價格將「活兒」轉包給下家,後者則趁夜黑風高之際,將那些廢酸不做任何處理就直接運至河中傾倒。

  於是,悲劇上演,相鄰區域水廠及民眾的噩夢來臨。至於德司達南京公司被判構成污染環境罪,罰金2000萬元(涉案人員處理結果,可能屬於另案,相關報道未披露),在我看來實在是太輕了;殊不知,一審判決后德司達公司上訴,認為上面那些惡行只是公司員工所為,不應認定德司達公司為主犯,判處的罰金數額也過高。

  區區2000萬元罰金對德司達公司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民眾健康危害而言,真的太輕了。李某、王軍等人心裡非常清楚,過去德籍老總處置廢酸花費昂貴,每噸費用約3000元。他們按每噸580元的價格將廢酸交給不法奸商處理,其中的貓膩任誰也能猜到;而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是由公司負責人李某和王軍親自出面實施,其行為所代表的就是公司的意志,公司的罪責怎麼可能一洗了之,甚至竟連區區2000萬元罰金也嫌過高?

  事發后,李某開會指使相關部門掩蓋相關痕迹、銷毀證據,這不是公司意志是什麼。我倒是認為,我們的法律對環境污染犯罪的處罰還是過輕,違法排放、違法處置污染廢料的機會成本太低,「比較優勢」太高,這些都足以令法治意識淡薄的公司經營者鋌而走險。

  同樣一家公司,在外籍人員管理下尚能遵紀守法,在自己人的管理之下卻對自己國家的法律視若無物,肆意妄為,這實在是令人痛心和悲哀。嚴復先生曾道:華風之弊,八字盡之,始於作偽,終於無恥。百年過去了,我們的長進似乎並不大。這樣的現狀,值得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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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雄起 發表於 2017-1-6 22: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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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co 發表於 2017-1-9 19:28 | 只看該作者
中國整個政府機構仍然不懂用規則來管理社會的必要性。當然,都用規則來管理了,利用手中那點權力謀取個人利益的機會要少很多-- 這也是他們不願意制定完善規則的原因。在一個某一級領導的講話高於法律甚至憲法,永遠靠「暫行規定」和「政策」來管理的國家和地區,很容易被各種投機分子掐住咽喉後進退兩難。而當這個國家有13億人口時,問題出現后更難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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