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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和蔣介石一個月分別拿多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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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12-12 2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949年,毛澤東與江青(左1)和長子毛岸英(右2)、兒媳劉松林(右1)、女兒李訥在北平香山。

  晚年的毛澤東有位鮮為人知的管家,這位管家姓吳名連登,江蘇鹽城人,陪伴著毛澤東度過了整整12個春秋,直到1976年9月將這位領袖的遺體護送到人民大會堂為止。關於主席家的工資收入,家庭支出等,他是再清楚不過了,據他回憶:

  

  毛澤東每月開支清單

  毛澤東的工資原來是610元,上世紀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國家經濟嚴重困難的時候,毛澤東的工資連降了三次,最後就是408.48元,一直到1976年他老人家去世,一直沒有調過。主席家是個大家庭,各方面支出費用多,常常捉襟見肘,入不敷出。

  

  1949年,毛澤東與毛岸英、劉松林、李訥在北京香山。

  其中包括:

  每月黨費10元;

  房屋傢具租金84元;

  兩個孩子學費每人15元,隨著物價上漲,提高到每人30元;

  江青還有個姐姐住在北京,每月生活費30元;

  冬天取暖費30多元,大約固定花銷在200元左右;

  吃飯每月100元,哪怕從中南海供應科拿回一棵菜,也要付錢;

  另一個開支是抽煙,每個月近100元;

  還有是幾十元的茶葉錢;

  有時再加上有時招待民主人士、故舊老友及家鄉親戚的飯費、車費、住宿費、醫藥費等,就已經超過了300元。

  就這樣,毛澤東主席的工資幾乎是花光的,有時甚至入不敷出。

  

  在吳連登的記憶中,毛澤東很少請客,偶爾為之時,幾乎是清一色的民主人士及同窗好友,沒有請過中共的各級幹部。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在豐澤園開會到深夜, 他會說:「今天會開晚了,我請大家吃飯——麵條一碗。」只要聽到他發話,吳連登等頓時忙裡忙外,將一碗碗炸醬麵或打滷麵端了上來。「你們吃你們的,不影響開會。」毛澤東望著眾位戰友吃著麵條,接著說話。不用說,這頓麵條,毛澤東會堅持在他的伙食費里支出。

  

  有人會說,毛澤東不是還有稿費嗎?

  是的,文革期間,出版過數以億計的《毛澤東選集》和《毛澤東語錄》等,毛澤東沒有拿過一分錢稿費。一生中所得的100多萬元稿費,都交由中共中央特別財務管理,主要用於資助黨外民主人士和特殊開支。

  

  1960年7月,毛澤東同李訥在北戴河海濱。

  對於自己的家人,毛澤東早有規矩,孩子們參加工作,拿到工資后,他就不再補貼。1972年,李訥生下了兒子效芝。她的工資僅有幾十元,要買柴米油鹽、要請保姆、要買奶粉,再怎麼省都不夠。毛澤東早有現矩,孩子們參加工作,拿到工資,他就不再補貼。他的理由是:「人民給了你待遇,你就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

  

  從來沒向父親伸過手要錢的李訥束手無策了,只好找張耀祠求助。張耀祠覺得,李訥的要求合情合理,就寫了張條子請主席批准。毛澤東問后,不覺動了情,說: 「不要批了,你說該給多少錢?」張耀祠哪好說個准數,就說:「這回李訥開銷小不了,給個幾千塊吧。」毛澤東這次出手大方,同意從稿費中給8000元。吳連登沒有將這8000元全部給李訥,擔心她萬一用過頭,再開口要就難了。他以李訥名義存進銀行5000元,交給她3000元。

  

  1953年5月30日,毛澤東與李敏、李訥、劉松林及身邊工作人員在北京玉泉山。

  之後,毛澤東出於對家屬的一視同仁,又分別給賀子珍、江青、李敏各8000元,作為生活補貼之用。

  

  1954年毛澤東與工作人員一起打撲克

  「如果說我要生活上不檢點,隨便吃了、用了、拿了國家和人民的,部長們、省長們、縣長們、村長們都可以這樣做,這個國家就沒法治理。」毛澤東講這話時很嚴肅。

  

  他一生養成了艱苦奮鬥、艱苦樸素的作風,堅決反對講排場、講闊氣的老爺習氣,反對鋪張浪費的敗家子習氣,反對豪華奢侈的習氣,身先士卒、率先垂範保持勤儉節約、勤儉持家的傳統美德。

  下列一組遺物就是鮮活的例證:

  

  主席穿過的浴袍

  

  主席常穿的一條褲子上打滿補丁

  

  為了減少衣服的損耗,主席常用假衣領和假袖子

  

  主席用過的拖鞋和皮帶

  

  毛澤東用過的毛巾

  1976年9月,毛澤東去世,沒有一分錢的存款,也沒有一套高檔服裝,只有8萬多冊書籍以及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120多萬元人民幣。后經過有關部門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分到8000元。 

  看完了毛澤東的月工資,再來看看蔣介石的。

  

  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釐定了各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按照該表規定,時任國家最高領導人的蔣介石,拿的工資跟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院長和各部總長一樣,都是每月800塊大洋。

  這時候,官員薪水還很單純,除了工資就是工資,沒有洗理費、書報費、餐費、交通費、冬季取暖費等等亂七八糟的補貼。當然,出差補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車轎馬都是按實報銷,吃飯和住宿等開銷則有固定標準,按天算錢。

  

  當時食宿費用的報銷慣例是:

  特任官出差,每天是18塊大洋;

  簡任官出差,每天是12塊大洋;

  薦任官出差,每天是8塊大洋;

  委任官出差,每天是6塊大洋;

  一般僱員出差,每天是2塊到4塊大洋。

  蔣介石是屬於級別最高的特任官,他的出差補助標準是每天18塊大洋。

  

  也有人說,蔣介石兼了好幾個職務,每個職務都能拿一份工資,薪水應該不止這800塊大洋吧?但在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是不鼓勵官員兼職的,如果一個人兼好幾份差,只能拿其中一份工資。總而言之,蔣介石的月薪,只有這800塊大洋。

  800塊大洋相當於現在的多少錢呢?以下是1933年下半年南京市幾種生活必需品的零售價格:

  

  大米,每斤需大洋4分。

  牛肉,每斤需大洋3角。

  五花肉,每斤需大洋2角3分。

  菜油,每斤需大洋1角6分。

  某個牌子的男士短襪,每雙需大洋7分。

  綜合以上物價,那時候一塊大洋的購買力,相當於現在60元人民幣。蔣介石每月800塊大洋,相當於現在的48000元。

  

  1935年「法幣改革」后,蔣介石的月薪,從800銀元變成了800元法幣(官方規定銀元與法幣的兌換比率是1∶1)。

  抗戰爆發后,蔣介石的薪俸有所變化。雖然全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都沒有變,但考慮到物價上漲,對公務員造成的壓力最大,1941年夏,國府頒布了《非常時期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規定:公務員可以每人每月購買政府提供的平價米糧兩市升;另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費60元,蔣介石也同樣可以領取上述補助。

  

  1942年,通脹繼續惡化,重慶的豬肉已漲至每斤6.25元。故而,該年9月,國府再度出台新的《非常時期公務員生活津貼辦法》。若以1942年8月重慶的物價指數為依據,在該項新政策出台後的9月份,除基本薪俸800元之外,蔣介石還可以拿到4400元的生活津貼。換句話說,到抗戰中後期,基本工資對公務員來說,已形同虛設,津貼才是其真實工資。上述政策,一直延續到抗戰結束。

  

  除上述工資及津貼外,蔣介石每月還有一筆固定收入。據蔣的侍從副官居亦僑披露:「蔣介石任軍事委員長時,在財政預算中有一筆特別費用,不列入正常開支項目,可以憑蔣介石親批手條支付。」查中央銀行檔案,可知這筆費用的具體數額是3萬元。經手辦理該款項者,乃是孔祥熙。

  

  如1938年9月3日,孔曾密函中央銀行:

  「案查蔣委員長特別費每月叄萬元,前經函請貴行按月撥交王宇楣君代領,據報業撥至本年七月份止在案。所有自八月份起按月應撥之叄萬元,請即按月照數撥交本部駐港辦事處王科長巽之代領,取據報核,不再逐次函達,相應函請查照辦理為荷。」

  

  除此之外,蔣介石每月再無其他因擔任公職而產生的收入(蔣介石兼職雖多,但按規定只能領取其中一份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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