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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研讀-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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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10-25 09: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 約一4:7-5:5彼此相愛, 得勝世界
神的愛和同在:緊接上一段的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約翰開始講到神的愛和彼此相愛。聖經定義的神的愛:神差他獨生兒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顯明。(約一4:9)不僅如此,神賜聖靈給我們,使我們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一4:13)

羅 8:9-10『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 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換句話說,就是神把自己完全賜給我們,聖父差派聖子為我們作了挽回祭,聖靈重生了我們,與我們現在時時同在,經歷在地如天的生活。這是神愛仇敵的愛。我們是否愛神,像神愛我們一樣呢?

從神愛我到我愛神:約翰講的神的愛,是在希臘文里是不同的字(1),Agape專指神舍己的愛,不是虛無縹緲的感覺,區別與男女間的愛(Eros),朋友間的愛(Philia),父母對孩子的愛(Storge)。試想,一個人對神舍己的愛,沒有反應,只能是有人里的感覺層面的愛,是不義的。路加福音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我們是否愛任何受造之物超過創造主呢?

最後,約翰又提到得勝世界,(約一5:4)就是肉體情慾,眼目情慾,今生驕傲。一個人不能腳踏兩隻船,同時既愛世界,又愛神,只有二選一的取捨。是短暫的、今生的、罪中之樂、活在污穢敗壞的黑暗裡,還是遵行神的旨意、脫離罪、得勝世界、過聖潔公義的光明裡。我們現在的選擇,是愛世界,還是得勝世界,從我們的心開始,決定了永恆的結局。

2. 約一5:6-21領受見證, 認識真神
信與不信:約翰繼續講到三方面的見證,就是聖靈、水、和血的見證。 強調耶穌道成肉身,經歷水的洗禮,十字架流出寶血,(2)這些是眼所見的物質見證,還有眼不見,卻真實的聖靈的見證。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就像神在創世紀說有光,就有光。真正的信,就必然經歷神使無變有、死里復活的大能,神自己生命的真實。 相反,不信就把神當說謊,也必然經歷到無神的真實。

祈求與代求:照他的旨意求,神是聽到我們的禱告,就必得著。太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祈求不是要求神滿足按自己的心意,而是以神的國和他的義為先。同時,也要為弟兄犯不至死的罪代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約一5:16)這裡沒有明確說明何為至死的罪,但是代求是我們應當做的。 神借著我們的代求,施行救恩。
真神與偶像:約翰是希望我們從神生的,必不犯罪,遠離惡者。屬神的和屬魔鬼的是劃清界限。(約一5:19)神已經賜下他的兒子、賜下智慧、賜下生命,賜下聖靈,使我們認識真實的神。我們的責任是要自守,遠避偶像。 不要因為世界的誘惑、魔鬼的攻擊、敵基督的虛謊、自己的罪,而離棄真實的神。
3.引用出處

(1) Greek Words For Love by Wikipedia
(2)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 by Fee Stuart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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