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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研讀-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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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10-25 09: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 約一2:18-3:10住在主里, 聖潔行義
約翰繼續講到末世已經到了,(約一2:18),教會內部的挑戰,就是敵基督的從教會出來,不是從教會外。

我們中的他們:敵基督的是從我們出去的他們(約一2:19)他們的離開是因為一開始就不屬我們,要麼就會一直與我們同在。 而原因是不認父與子(約一2:22)他們的源頭屬出於虛謊、謊話、魔鬼,不是屬真理、公義、神。他們不僅沒有改變,還要引誘我們偏離。(約一2:26)約翰所講的得勝的秘訣,就是持定所聽過道、按聖靈的恩膏、住在主里,直到見主面為止。(約一2:28)

他們就是人眼裡所謂的基督徒。他們講的是屬靈的話、引用聖經的話,禱告、讀經、敬拜,並參與教會各樣的事工。但是實際上, 他們一開始,沒有認識耶穌為基督,與耶穌的生命沒有過關係。同時,我們不要在神的位置上來判斷,誰是敵基督的。只有時間到了,他們顯明出來而離開。

所以,選擇悔改屬真理,『他們』可以成為『我們』;選擇不悔改屬虛謊,『我們』可以成為『他們』最終離開教會。這也是考驗我們,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是不是把信心建立在神身上,還是教會人數增長或減少上?

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父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一3:1)認識他,像他潔凈一樣(約一3:3)不犯罪,行義(約一3:7)相反,魔鬼的兒女是違背律法,不認識神,不屬神,不愛弟兄。 主的顯現,是要1)除掉人的罪,(約一3:5),2)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8)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要作義的奴僕。

作者約翰自稱為耶穌所愛的門徒,神的愛是使我們稱為神的兒女,與神生命的聖潔上有份,而不是人平時理解的愛,滿足自我的需求,以地上的得失,機遇的起伏,來衡量神的愛。這是人理解的愛套用在神身上, 反之,神的愛是給我們生命和力量脫離罪,抵擋罪,不犯罪,不能犯罪,成為名副其實的神的兒女。

2. 約一3:11-4:6愛的行動, 試驗各靈
愛與恨,生與死:不僅是神愛我們,我們要彼此相愛,同時世人要恨你們,不要稀奇。(約一3:13)就像光要照到黑暗裡,行公義的在不義的世界里。為義受逼迫的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10)
該隱殺死亞伯,行惡暫時得勝了。神的生命有公義和慈愛這兩面,是不可分割整體,一個完整的套餐。神的愛是勝過人的惡。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一3:16)遭遇逼迫是必然的。即使被逼迫,被恨惡的時候,我們仍然以基督捨命的愛對待仇敵和逼迫我們的人,並顧念弟兄姐妹的物質缺乏。 從而,世人借著我們可見的行為,看到基督那捨命的愛。
聖靈與敵基督的靈:聖靈是因著我們的信並願意遵行神的命令,而住在我們裡面。(約一3:23-24)聖靈是出與神,是三位一體的神,其他的靈其實是受造之物。出於神的靈,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敵基督的靈是不認耶穌是道成肉身。(參King James Version,或原文翻譯,約一4:2-3)

原因是邪靈沒有實際物質的肉身,是受造的天使,只有肉眼看不見的靈體。所以道成肉身是歷史的真理,成為分辨靈的源頭關鍵:是真理的靈,還是謬妄的靈?是創造主的聖靈,還是被造墮落的邪靈?是屬神,還是屬世界?並且兩群不可能長遠的混合在一起。(約一4:5-6) 最終,屬神的是要得勝屬世界(約一4:4)

這樣對真理的分辨會導致屬世界、敵基督的離開教會。(約一4:5-6)一部分是屬世界,世人也聽從他們,一部分是屬神,認識神的就聽從。而且,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約一2:19),是因為他們不屬神、源於不同的靈。講完這段之後,約翰用大篇幅描述如何彰顯神的愛。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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