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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十章讀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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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10-8 2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希 伯 來 書 10

1 律 法 既 是 將 來 美 事 的 影 兒 , 不 是 本 物 的 真 像 , 總 不 能 藉 著 每 年 常 獻 一 樣 的 祭 物 叫 那 近 前 來 的 人 得 以 完 全 。
2 若 不 然 , 獻 祭 的 事 豈 不 早 已 止 住 了 麽 ? 因 為 禮 拜 的 人 , 良 心 既 被 潔 凈 , 就 不 再 覺 得 有 罪 了 。
3 但 這 些 祭 物 是 叫 人 每 年 想 起 罪 來 ;
4 因 為 公 牛 和 山 羊 的 血 , 斷 不 能 除 罪 。
5 所 以 基 督 到 世 上 來 的 時 候 , 就 說 : 神 阿 , 祭 物 和 禮 物 是 你 不 願 意 的 ; 你 曾 給 我 預 備 了 身 體 。
6 燔 祭 和 贖 罪 祭 是 你 不 喜 歡 的 。
7 那 時 我 說 : 神 阿 , 我 來 了 , 為 要 照 你 的 旨 意 行 ; 我 的 事 在 經 卷 上 已 經 記 載 了 。
8 以 上 說 : 祭 物 和 禮 物 , 燔 祭 和 贖 罪 祭 , 是 你 不 願 意 的 , 也 是 你 不 喜 歡 的 ( 這 都 是 按 著 律 法 獻 的 ) ;
9 後 又 說 : 我 來 了 為 要 照 你 的 旨 意 行 ; 可 見 他 是 除 去 在 先 的 , 為 要 立 定 在 後 的 。
10 我 們 憑 這 旨 意 , 靠 耶 穌 基 督 , 只 一 次 獻 上 他 的 身 體 , 就 得 以 成 聖 。

舊約的律法的一個重要的功效是它是將來「美事」,也就是永恆真實的事情的「影兒」。

人的影子顯然不是人本身。但是,我們看到人的影子就知道必有其人。同樣,舊約的獻祭只是影兒。影子自然無法有真人的正常功能。舊約的時候,上帝的百姓每年都必須獻一樣的祭物,他們卻無法得到完全而除去罪。在舊約中禮拜的人只能得到暫時良心的潔凈,不 再 覺 得 有 罪。很快,他們因著這約沒有實際除罪的能力,每年他們都能想起自己的罪。因為這公羊和山羊的血是沒有任何實際運作能力的「影兒」,斷不能除罪。

基督來是為了廢除舊約律法的系統。燔祭和贖罪祭事實上不是上帝真正的心意,也是上帝最終所不喜悅的。上帝除去「在先的」,舊的,如「影兒」一樣無效的系統,是要建立「在後的」,新的,永恆真實有效的系統。

在這個「在後的」系統中,基督的無罪的真實身體是祭物。因著祭物的真實,其功效是立竿見影的。基督一次獻上祂的身體,使上帝的百姓得以成聖。

11 凡 祭 司 天 天 站 著 事 奉 神 , 屢 次 獻 上 一 樣 的 祭 物 , 這 祭 物 永 不 能 除 罪 。
12 但 基 督 獻 了 一 次 永 遠 的 贖 罪 祭 , 就 在 神 的 右 邊 坐 下 了 。
13 從 此 , 等 候 他 仇 敵 成 了 他 的 腳 凳 。
14 因 為 他 一 次 獻 祭 , 便 叫 那 得 以 成 聖 的 人 永 遠 完 全 。

基督的贖罪祭的功效是永遠的。並且,祂坐在上帝的右邊。這「右邊」的座位象徵著權柄,能力。

基督等候祂的仇敵,也就是魔鬼的最終的失敗的日子。這仇敵無法逃脫必然成為基督腳凳的悲慘結局。

主借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粉碎了掌死權魔鬼仇敵: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希伯來書 2:14 和合本)

魔鬼不能將那些真正認罪悔改,接受基督救恩的上帝的百姓繼續囚禁在他的黑暗的國度中。掌管死亡和陰間鑰匙的是耶穌基督:

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啟示錄 1:17-18 和合本)

那些借著基督的寶血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已經從魔鬼黑暗的國度轉入上帝愛子光明的國度。魔鬼最終要被扔入無底坑,永永遠遠在地獄,也就是在硫磺火湖中焚燒。

基督的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分別為聖歸在祂的名下,從此真正悔改,單單事奉敬拜祂的人得以永遠完全,也就是長成祂榮耀聖潔的生命。

15 聖 靈 也 對 我 們 作 見 證 ; 因 為 他 既 已 說 過 :
16 主 說 : 那 些 日 子 以 後 , 我 與 他 們 所 立 的 約 乃 是 這 樣 : 我 要 將 我 的 律 法 寫 在 他 們 心 上 , 又 要 放 在 他 們 的 里 面 。
17 以 後 就 說 : 我 不 再 記 念 他 們 的 罪 愆 和 他 們 的 過 犯 。
18 這 些 罪 過 既 已 赦 免 , 就 不 用 再 為 罪 獻 祭 了 。

上帝的律法要寫在心上。也就是說,新約的時候,每一個上帝的百姓因著真正認罪悔改,聖靈內住。我們讀的聖經必不再只是書本知識和律法層面的道理。上帝的道成為光照在我們心裡。上帝必在祂的百姓的心裡運行祂更新改變生命的力量,使律法的規條漸漸成為我們生命的實際。

19 弟 兄 們 , 我 們 既 因 耶 穌 的 血 得 以 坦 然 進 入 至 聖 所 ,
20 是 藉 著 他 給 我 們 開 了 一 條 又 新 又 活 的 路 , 從 幔 子 經 過 , 這 幔 子 就 是 他 的 身 體 。

基督的血使每一個上帝的百姓可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和上帝直接交流。基督所開的這一條又新又活的路是以祂自己的身體為幔子。

聖經上記載,主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時候,聖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馬可福音 15:38)也就是說主耶穌用自己掰開擺上的身體為我們開通這一條隨時通往永生上帝的路徑。

我們要何等珍惜如此奇妙的恩典。舊約的時候只有大祭司一人,並且一年只有一次可以在至聖所中得以到永生上帝面前祈求。今天,我們居然可以隨時來到祂的施恩寶座之前!

地上的君王我們善且不可能隨意見到,今天我們怎能有如此奇妙鴻恩得以隨時來到這位永恆掌權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寶座之前?

願主幫助我們常常思想祂的鴻恩,內心充滿敬畏,以致我們所活的和我們所蒙的恩相稱。

21 又 有 一 位 大 祭 司 治 理 神 的 家 !
22 並 我 們 心 中 天 良 的 虧 欠 已 經 灑 去 , 身 體 用 清 水 洗 凈 了 , 就 當 存 著 誠 心 和 充 足 的 信 心 來 到 神 面 前 ;
23 也 要 堅 守 我 們 所 承 認 的 指 望 , 不 至 搖 動 , 因 為 那 應 許 我 們 的 是 信 實 的 。

我們要知道這位大祭司耶穌即是我們個人的主和救主,更是治理上帝的「家」的「家長」。

這段經文講到基督徒兩個層面的重要責任:

一方面我們有個人層面的責任:

首先,我們必須憑信心照著主的真道接受「我 們 心 中 天 良 的 虧 欠 已 經 灑 去 , 身 體 用 清 水 洗 凈 了 」;

其次,我們 「就 當 存 著 誠 心 和 充 足 的 信 心 來 到 神 面 前, 也 要 堅 守 我 們 所 承 認 的 指 望 , 不 至 搖 動 , 因 為 那 應 許 我 們 的 是 信 實 的 。」 這誠心,充足的信心,和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是我們悔改以後在重生的生命里對上帝的態度。我們需要謹守警醒,常常求主光照我們內心的態度對神對人是否純正。

如果我們內心對上帝的態度是疑惑不信的,而且不願意從不符合真理的態度中悔改,這會導致我們和上帝的關係隔絕。我們需要在上帝面前坦誠地認罪悔改,求主賜給我們「誠 心 和 充 足 的 信 心 」和「堅 守 我 們 所 承 認 的 指 望 , 不 至 搖 動 」的力量。

24 又 要 彼 此 相 顧 , 激 發 愛 心 , 勉 勵 行 善 。
25 你 們 不 可 停 止 聚 會 , 好 像 那 些 停 止 慣 了 的 人 , 倒 要 彼 此 勸 勉 , 既 知 道 ( 原 文 是 看 見 ) 那 日 子 臨 近 , 就 更 當 如 此 。

另一方面,希伯來書的作者再次提到集體層面的重要真理。

我們知道希伯來書第三章提到「彼此相勸」的重要性: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希伯來書 3:13-14 和合本)

基督徒如果沒有集體生活,互相幫助,彼此建立,我們很容易陷入和世界同流合污的裡面,甚至被罪迷惑而最終心硬離棄上帝。

在24-25節中,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到「彼 此 相 顧 , 激 發 愛 心 , 勉 勵 行 善」。我們需要看到基督徒有彼此相顧的責任和需要,好使我們能夠互相「激發愛心」,互相「勉勵行善」。否則我們無法在善上剛強,我們在主里的生命也會因此萎縮。

「不可停止聚會」是命令,是每一個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失去了聖徒相通,彼此激勵,建造,一同服侍,我們的信仰必定不能活在真理之中而受虧損!

26 因 為 我 們 得 知 真 道 以 後 , 若 故 意 犯 罪 , 贖 罪 的 祭 就 再 沒 有 了 ;
27 惟 有 戰 懼 等 候 審 判 和 那 燒 滅 眾 敵 人 的 烈 火 。
28 人 干 犯 摩 西 的 律 法 , 憑 兩 三 個 見 證 人 , 尚 且 不 得 憐 恤 而 死 ,
29 何 況 人 踐 踏 神 的 兒 子 , 將 那 使 他 成 聖 之 約 的 血 當 作 平 常 , 又 褻 慢 施 恩 的 聖 靈 , 你 們 想 , 他 要 受 的 刑 罰 該 怎 樣 加 重 呢 !
30 因 為 我 們 知 道 誰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又 說 : 主 要 審 判 他 的 百 姓 。
31 落 在 永 生 神 的 手 里 , 真 是 可 怕 的 !

這又是一段很嚴厲的經文。主道明確教導我們,「得知真道,故意犯罪」會導致贖罪的祭和我們無分無干,並且這些人只能在他們的餘生「惟 有 戰 懼 等 候 審 判 和 那 燒 滅 眾 敵 人 的 烈 火 」。

接著希伯來書的作者加重語氣,強調上帝在前面所述的情況發生以後,他們的刑罰比舊約系統中「干 犯 摩 西 的 律 法 , 憑 兩 三 個 見 證 人 , 尚 且 不 得 憐 恤 而 死」的人更加嚴重。因為這些人「踐 踏 神 的 兒 子 , 將 那 使 他 成 聖 之 約 的 血 當 作 平 常 , 又 褻 慢 施 恩 的 聖 靈」。

我們是否常常謹守警醒,時時願意認罪悔改,在凡事上尊主為大,單單事奉敬拜祂?還是我們在大多數的時候是以祂「他 成 聖 之 約 的 血 當 作 平 常」, 以致有 褻 慢 施 恩 的 聖 靈的危險?

上帝是按公義審判的主,祂必伸冤,祂必報應。一個不願意真正悔改,故意踐踏上帝恩典的人落在上帝的手裡是可怕的!

我們讀這類經文的時候,要避免走兩個極端:

第一個極端是我們完全漠然無視這些真實嚴重警告的經文,好象這些情況根本不存在;

第二個極端是我們貿然將他人或者自己往裡面套。

這兩個極端都是危險的,不在真理中的。

我們知道如果一個人犯罪是因為他的愚蒙,無知,或者軟弱,只要這個人真心愿意悔改,並且有能夠結出行為果子的信心,這人不管有沒有機會活出行為都必得救。上帝是審判的主,只有祂能夠定性。我們不能站在審判的地位上論斷自己或者他人。

另外一面,因為有這樣嚴重的警告,我們更要認真學習明白主道,並在真實的信仰中盡心,盡性,儘力,盡意地愛主我們的上帝。(路加福音10:27b)同時,我們要存恐懼戰兢的心,以做成得救的功夫。(腓利比書2:12b)主耶和華是有恩典,有憐憫的上帝;同時祂也是烈火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是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的上帝 ,是可敬畏的。

我們千萬不能掉以輕心,漠視上帝的恩典,硬著心不悔改,甚至「故意犯罪」 ,以致落入這段聖經所說的嚴重後果。

32 你 們 要 追 念 往 日 , 蒙 了 光 照 以 後 所 忍 受 大 爭 戰 的 各 樣 苦 難 :
33 一 面 被 毀 謗 , 遭 患 難 , 成 了 戲 景 , 叫 眾 人 觀 看 ; 一 面 陪 伴 那 些 受 這 樣 苦 難 的 人 。
34 因 為 你 們 體 恤 了 那 些 被 捆 鎖 的 人 , 並 且 你 們 的 家 業 被 人 搶 去 , 也 甘 心 忍 受 , 知 道 自 己 有 更 美 長 存 的 家 業 。

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在第一世紀初期教會面對大逼迫的背景下寫這段經文的。當日,一個人蒙了光照成為基督徒以後,他必然要面對忍受各樣的爭戰,逼迫,苦難。

這些人一面自己要經歷為主名的緣故被誹謗,遭患難,而且這些成了眾人都能看到的戲景。許多人可以在個人層面上受苦,但是在社會層面上失去名譽地位和人的尊重是一件極難的事。一個真正背十字架跟從主的基督徒必須是願意,並且時刻做好準備靠主付這些代價的人。

另一方面,這些人還願意和同受苦難的主內肢體一同彼此陪伴。這「陪伴」在主內何等重要,必然包含著無盡的安慰,鼓勵和扶持。當然,探望陪伴被「捆鎖」的人可能給自己帶來被連累的風險。這些,真正的基督徒不應當為此固步自封。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中教導「山羊」的作為:

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里,你們不來看顧我。』 (馬太福音 25:43 和合本)

其中,探望在監獄里的肢體,陪伴照顧他們,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應盡的責任。

這些人甘心忍受一切因為信仰在個人層面和教會層面上的彰顯而帶來的患難,逼迫,甚至自己的家業被搶去,他們也在所不惜,甘心忍受,因為他們實實在在地在信心的眼睛里看到永恆上帝的真實和在祂的裡面眾聖徒一同承受的永恆真實的產業。

35 所 以 , 你 們 不 可 丟 棄 勇 敢 的 心 ; 存 這 樣 的 心 必 得 大 賞 賜 。
36 你 們 必 須 忍 耐 , 使 你 們 行 完 了 神 的 旨 意 , 就 可 以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
37 因 為 還 有 一 點 點 時 候 , 那 要 來 的 就 來 , 並 不 遲 延 ;
38 只 是 義 人 ( 有 古 卷 : 我 的 義 人 ) 必 因 信 得 生 。 他 若 退 後 , 我 心 里 就 不 喜 歡 他 。
39 我 們 卻 不 是 退 後 入 沉 淪 的 那 等 人 , 乃 是 有 信 心 以 致 靈 魂 得 救 的 人 。

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再次提醒基督徒需要勇敢向前,不要膽怯退後。

啟示錄中,被扔到火湖裡的第一個提到的是膽怯的: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1:8 和合本)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都有膽怯。但是,我們不能向膽怯屈服,而要向上帝敞開心扉,坦然認罪悔改,陳明心中的軟弱,求祂加恩加力,好使我們不是因膽怯退後而沉淪的。

在真實的信心中我們必須忍耐,靠主完成祂每天所託付的,直到我們行 完 了 神 的 旨 意 , 就 可 以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因為主的日子必快來。我們或者在離世的時候必得見主面,或者在我們有生之年基督第二次再來,我們必面對面見到祂。祂公義審判的時刻也必很快來到面前。

那些存勇敢的心不膽怯,不退後,靠忍耐行完在地路程,完成上帝託付的人必真正得救!得救即是一個時刻的,從不信到信;也是一個一生之久的生命堅持在真實的事奉敬拜上帝的狀態,直到見主面的過程。

願主幫助我們靠著祂的恩典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希伯來書 3:14)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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