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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得救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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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9-16 10: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路加福音十五章:得救的喜樂

這是整本書中,最為人熟知,最令人喜愛的篇章之一。在路加編輯的耶穌歷程中第二段: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9:51-19:44,它處在中心位置上,表明一個重要課題:呼召上帝的子民迴轉。我們可以用三個辭彙來總結這章聖經的主旨:失掉,尋回,和歡欣。救恩的一個信息是神歡迎並饒恕悔改的罪人。

這章經文的帶動點,就是1-2節,有兩派人物:眾稅吏和罪人,法利賽人和文士。稅吏是猶太人厭惡的,因為他們算猶奸(等同於漢奸),而且以民脂民膏來中飽私囊,也被宗教人士遺棄;罪人是那些不道德的,或從事的職業不容於猶太律法的。但耶穌用著三個比喻來告訴世界,「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的,乃是召罪人悔改的。」還記得這話嗎,在5:32節。

三個比喻有相同之處,都是失掉了,又重新找回,是一個很好的illustration,說明每個基督徒都是神造的,因自己的罪離開上帝,但又回來接受祂兒子耶穌的救恩,重新回到天父的家中。

不同是失掉的羊和錢,是自己不知道迷失了,但主人定意將它找回,並歡喜快樂,在地上和天上的教會沒有比慕道友信主再歡喜快樂的了;而第三個,浪子的故事,則是小兒子知道失喪了,懂得迴轉,而大兒子卻認為自己沒有失喪,不知道悔改。在這裡的稅吏和罪人知道要悔改,就得拯救;而法利賽人和文士不認為自己錯了,還千方百計污衊耶穌。

「浪子的比喻,也是」慈父的比喻「,實際的主角是父親。因它強調父親的仁慈,多於強調兒子的罪孽。這裡的父親沒有理會小兒子的忤逆,分給他家產(只有父親死後才分產業),慷慨地讓他去經歷人生的挫折,並且一直等候兒子回來;不但等候,甚至跑去歡迎兒子,(在東方,老人是不會快跑的,以示身份);不但歡迎,還饒恕了他,根本不容小兒子講完他的自白就打斷他的話;不但饒恕,還給他以前的身份(戒指,袍子,和鞋),重新接納他;不但接納他,還預備盛筵,公開邀請村民參加(消除村民對這個不孝之子的鄙視)。請注意浪子歸回父親那裡,與我們借著基督歸回父神是何等得相似。

故事沒有到此結束,主繼續說下去,介紹大兒子出場。我們得承認,大兒子有一些配得稱許的德行。他努力工作,順從父命,從不使家人或村民蒙羞,也有很多朋友,他看上去像一個有體面的人,和他弟弟相比,他差不多是一個聖人了。然而,聽命和勤勞雖然重要,卻不是唯一能試驗品格的標準。主教導我們,愛神和愛人是最大的誡命,但大兒子都違反了。他不愛神(故事中的父親),也不愛他弟弟。他不肯原諒浪費家財,有辱門風的弟弟,也不肯原諒寬大的父親----他竟饒恕弟弟的一切過犯!

大兒子的罪,也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罪,首先是」自以為義」,其次是因「驕傲」而跌倒,最後是「怒氣」使他放棄與家庭同樂的機會,寧可一個人在外面成為新的浪子。

有時候,特別是基督徒,在不同的場合特別容易犯大兒子的錯誤。經過這樣的學習,我們再碰上類似的情形,請記住父親的話,「兒啊,你常與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這是神對我們的獎賞,如果我們做得好,就已經得到神的讚許了,忠心有良善的僕人;如果我們心裡有苦毒,(記住彼得向復活的耶穌,詢問約翰將來的結局的故事,人總是願意互相比較)更要像小兒子一樣,悔改投入神的懷抱。

不要站在外面,進來赴宴吧!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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