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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六章:一切都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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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8-28 11: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主耶穌建立了三個新的屬靈實體,以取代當時的猶太宗教中已經「腐朽」的舊實體;它們分別是新的安息日,新族類,以及新國度里的新福祉。

1. 新的安息日(路6:1-11)
把一周的第七日守為聖日,是猶太信仰所特有的。神在西乃山將安息日的律例賜給以色列人(尼9:13-14),使安息日成為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的記號(出20:8-11)。「安息日」這個詞的意思是「休息」,是跟神在六日造物之後的歇工相關聯的。一些拉比教導說,要到了以色列完全徹底地守住了安息日律例,彌賽亞才會來到。足見遵守安息日律例對以色列人和民族的重要性。
有人稱主日為「安息日」,是混淆了每周的第一天和第七天,以及它們所表達的意義。安息日是 要提醒我們關於「舊創造」的結束;而主日則是要提醒我們,主在「新創造」中已做成的工(林后5:17)。安息日談工作「后」的休息,是關乎律法的;主日則論到工作「前」的休息,是關乎恩典的。因為主日是為了紀念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以及聖靈的降臨和教會的「誕生」。(徒2章)
法利賽人兩次責問耶穌干犯安息日。
a. 在麥地里    對猶太人來說,吃鄰居葡萄園,果園及田間的土產是合法的,只要不同器皿來裝,用工具來收割就可以了(申23:24-25)。他們指責耶穌是因為他容許門徒在安息日收割,簸殼和預備食物。主耶穌沒有爭論,而是讓他們直接面對神的話語,塞繆爾記上21:1-6節,戴維和他的隨從吃了只有祭司才吃的陳設餅,為什麼猶太人不敢定他們的大君王的罪呢?或許他們會為戴維辯護說:「他是神所膏立的!」而這正是主對自己的宣稱(路4:18)祂不僅是神所膏立的,而且也是安息日的主!祂可以自由地「用」安息日賜下祂的憐憫。
b. 在會堂里    這次的指控是反對者有意「安排」的局,可謂居心叵測,但主耶穌明明知道,出於憐憫,就立刻治好了他。
主對眾人提出一個問題「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耶穌是救人,而這些法利賽人要陷害主,一正一反,本來他們應該當場懺悔,但硬著心的他們要治耶穌於死地。
主耶穌將屬靈的」安息日「賜給我們,叫它常存在我們的心裡。祂所賜的軛,不像律法的軛那樣叫人煩惱不安,而是「恰到好處」,並且祂的「擔子也是輕省的「。(太11:28-30)

2. 新族類(路6:12-19)
主耶穌將要在跟隨祂的眾門徒中,宣召十二使徒,於是祂徹夜禱告,為什麼?一方面祂知道敵對勢力不斷增長,最終導致祂被釘十字架,所以求神加添力量;另外主求父神引導祂挑選十二使徒,他們是蒙揀選,負有特殊使命的使者,教會的未來就在他們的身上。這是艱難的選擇,因為主」從起初「就知道出賣祂的是誰(約6:64)。
這是多麼有趣的一群人!他們形象地表明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6-29節的話(神揀選軟弱和卑微的人),這使我們也得著激勵。神既然能用他們,祂又怎會不用我們呢?他們當中有七個漁民,一個稅吏,一個奮銳黨成員,專門搞暴動來拯救猶太人脫離羅馬的暴政,另外還有幾個不明職業的人,包括加略人猶大。
主為何呼召十二個人?因為以色列有十二支派,而主耶穌正在組織新族類的核心(彼前2:9)。首批基督徒都是猶太人,因為福音「先臨到猶太人」(羅1:16)。後來借著受逼迫四散的猶太信徒,以及保羅為福音的見證,外邦人也加入教會,以致信徒「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加3:28)

3. 新福祉(路6:20-49)
這篇講章很可能是我們稱之為「登山寶訓」的簡化版(太5-7章),但為什麼馬太說主耶穌在「山上」講道,而路加卻說「在一塊平地」呢?卡森博士指出,譯成「平地」的那個希臘文詞,也可以是「山區中的平坦高地」。
耶穌這篇道是對大眾,也是對門徒講的,因為即使是十二使徒,也必須先更新心志,才能有效的事奉主。主講述了何謂「有福」的人生,不在乎得著什麼,做些什麼,而在乎做個什麼樣的人:其中所強調的重點是:要有象神一樣的品格。主耶穌所突出的重點是「態度」,對環境,對他人,對自己,和對神的態度,強調得真快樂的四大要素:對神的信心,以愛待人,誠實面對自己,並且順從神。
a. 環境(6:20-26):日光之下,並無新事。當時的人,現在的人,都認為快樂來自或坐擁巨資,或位居高位,或享受金錢買的的歡愉和名望。可是他們驚奇地發現,自己最需要的不是要改變環境,而是更新他們與神的關係和自己的人生觀。
在四「福」中,主不是教訓說,貧窮,飢餓,受逼迫,和流淚「本身」是祝福,不然祂絕不會常常去減輕他人的痛苦了。主耶穌其實在說:我們若要經歷基督徒生命的各樣福祉,就必須有某些「內在的態度」。
四「禍」含有一個共同的真理,那就是:你若要從生活中得到你所想要的東西,就要為此付出代價。法默(H.H. Farmer)寫道:「在主耶穌看來,人抱有錯誤的價值觀,追逐錯誤的東西的可怕之處,不在於他註定會痛苦失望,相反他不會『失望』;也不在於它不能夢想成真,相反他『確實能得到』他想要的東西」。人若滿足於生命中次好,而非最好的事務,就算把所有的成功加起來,其結果也是一場失敗。
b. 待人(6:27-38):主耶穌認為,所有為永恆的價值觀而活的人,都要受到世人的排斥。罪人會躲避,拒絕,凌辱我們,虐待我們的肉身,以及控告我們,以表達他們的忿恨。我們如何對待仇敵?必須愛他們,善待他們,為他們禱告,因為憎恨只能導致更深的仇恨。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卻要藉聖靈的能力來實現。
我們絕不能把這些勸解看作要遵守的一些規條。其實,這些話所描述的是一種心態:別人惡待我們的時候,我們要正面響應;別人自私待我們時,我們更要慷慨,這一切都是要使神得榮耀。這是一種內在的性情,而不是一種規定的義務。我們必須由智慧,明白在何時把右臉轉過去讓人打,以及該在何時爭取自身的權利(約18:22-23)。即使基督徒要實踐愛心,也須懂得分辨。
c. 律己(6:39-45):這裡有四個引人注目的比喻,教導關於事奉的重要功課。首先,作為門徒,我們必須確保自己清楚明白真理,才能引導人走屬靈的路,不要瞎子引瞎子;「眼睛」的比喻,要我們誠實地面對自己,不可假冒為善。我們很容易借著幫助弟兄改正錯誤「來掩飾自己的罪」!第三,樹的比喻讓我們內外合一,一個良善的人會生出善舉,如果是神的忠僕,必定會教導信徒作忠心的僕人(提后2:2);最後「儲藏」的比喻教導了我們,從人口裡所出的,乃是取決於他內心所藏的。有人道歉時會發誓:「我真的沒有這麼想!」卻聽到朋友回答:「你一定這麼想,要不然你不會說出這些話來。」
誠實面對自己,認清自己生命中的盲點和阻擋我們視線的障礙物,以及必須修正的地方,我們才會被主所用,也不會引人入歧途。
d. 對神(6:46-49):光聽神的話和稱耶穌為「主」是不夠的,我們必須遵行神的吩咐。要小心謹慎地用智慧建造。「把根基安在盤石上」是指遵行聖經的命令;「建在沙土上」指人單單用嘴唇事奉主。這裡的「大水」不是指最後的審判,而是指臨到每位認信基督徒的人生考驗。有些在教會和機構活躍的門徒,生命毫無根基,一旦難處臨到,他們就離開神,這樣他們的房子也就隨之倒塌了。

這就是耶穌給屬祂之人的「新福祉」,也同樣賜給我們,要活出生命,必須先擁有生命。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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