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深度|吳稼祥:一個富庶而公平的幸福社會有指望嗎?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8-19 02: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吳稼祥 愛思想網

  

  吳稼祥,愛思想網學術委員,國內著名學者。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吳稼祥學術專欄。

  作者授權愛思想發布,轉載須取得授權。

  原標題:改革與公正

  一、郎咸平引發的問題

  2004年8月上旬,香港長江商學院教授郎咸平在上海連續兩次發表演講,指控格林柯爾公司收購行為不當。他試圖從一家公司對國有企業收購不當的個案中,推出所有國企都要停止改制的結論。幾天之後,郎咸平對《北京晨報》的記者抱怨說:「到現在我惟一遺憾的是,整個經濟學界還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公開支持我,我不希望自己孤軍奮戰。」乍一看,這個抱怨似乎有理;細一想,這個抱怨有點不著邊際。

  首先,公司收購行為不當,作為個案,它不是個經濟學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甚至是個訴訟程序問題。

  其次,公司收購行為不當,合法資產被侵吞,如果是一個廣泛的社會現象,那也不是個經濟學問題,而是一個政治法律體制問題,再拔高一點,充其量是個社會公平問題。

  《北京晨報》的實習記者汪函傾聽了郎博士的呼籲之後第一個打抱不平,他在自己的報道中對經濟學界進行了整體批評:「這一次,國內經濟學界確實集體失語,他們作為公共知識分子的『社會良知』也彰顯不力。」汪函可能在潛意識裡覺得公司收購行為不當問題未必是個經濟學問題,因此他訴諸經濟學家作為公共知識分子的良知。「社會良知」不是經濟學家獨有的,經濟學家也不是唯一的公共知識分子群體,不清楚的是,如果「社會良知」泯滅,為什麼只指責經濟學家。

  有個叫李慧的作者可能覺得現在是對經濟學家們進行秋後算帳的時候了,她或他在一篇題為「有些主流經濟學家嚴重誤導了改革方向」的文章里,不僅「發現有些『主流經濟學家』嚴重地誤導了改革的方向」,而且發現,2005年成了中國「主流經濟學家」的「滑鐵盧」年。

  李慧引用來支持自己論點的論據有明說的和沒有明說的。沒有明說的論據自然包括郎咸平的指控,明說的論據分別是經濟學家吳敬璉和劉國光的論述:

  ——劉國光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個完整的概念,是不容割裂的有機統一體。在中國這樣一個法治不完善的環境下建立市場經濟,如果不強調社會主義的公平精神和社會責任,如果忽視共同富裕的方向,那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就必然是人們所稱的權貴市場經濟、兩極分化的市場經濟。」

  ——吳敬璉說,由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擴大、行政腐敗擴散等造成的社會矛盾日益加劇,並引起了部分群眾對現實生活中消極現象的強烈不滿。

  顯然,由郎咸平引發的有關國企改制的爭論,已經發展為對主流經濟學家責任的追究、以及對改革方向和改革成敗得失的爭論了。

  

  *郎咸平

  那麼,改革從什麼方向被誤導到了什麼方向呢?作者沒有給出明確的表述,但從她或他引用的觀點和上下文看,可能是認為改革被誤導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方向上去了。

  筆者基本上不同意上述論點。本文的基本立場是:首先,中國改革的方向從來就沒有被誤導過,說它被誤導,是對中國改革的實質和階段性缺乏清醒認識;其次,改革過程中和現實生活里確實大量存在著不公平和不公正現象,對此,經濟學界既不該承擔責任,也只能「集體失語」;第三,中國改革的真正問題,不是方向被誤導,而是進程被延緩,沒有適時地從一個階段過渡到另一個階段。

  二、效率主導型改革階段

  如果把中國改革比作懷胎,要懷的孩子其實是兩個:一個是效率,另一個是公平。遺憾的是,這兩個孩子不能同時懷,也就是說,不可能懷雙胞胎或龍鳳胎,而只能一胎一胎地懷,先懷的那個男嬰名叫「效率」。

  之所以先要「效率」,是因為窮。在沒解決溫飽情況下,公平不僅失去意義,而且,即使有公平也維持不住,就像原始社會匱乏的平等必定要被相對寬裕的不平等所取代一樣。「不患寡,而患不均」是造反的口號,不是治理天下的信條。歷史的教訓是,所有打著「均貧富」起家的人上台以後,都是新的不平等的締造者。

  鄧小平對「效率」的經典描述是:「讓一部分人先好起來」。他對效率的定義是三條:一是社會主義生產力的發展,二是社會主義國家綜合國力的增強,三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1979年春耕前,被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戶農民按在手指下的如其說是一張生死密約,不如說是關押經濟效率洪水的閘門按鈕,閘門一開,社會財富涌流出來:從1978年到2005年,中國的GDP總量增長了10.9倍,人均GDP增長了10.1倍(1978年人均GDP為379元人民幣,相當於168美元,2005年人均GDP為1703美元)。2005年,中國經濟總量超過法國居世界第五位,距第四位的英國只有一步之遙(英國為22,276億美元,中國為20,549億美元)。

  

  *小崗村的生死密約

  這就是效率主導型的市場化改革帶來的巨大成就。

  市場化改革為什麼有如此神奇的力量?簡單地說,它首先能從微觀上提高單個生產者和廠商的勞動生產率。關於這個問題,周其仁的解釋既通俗又精彩:「產出的市值,與市場交易大有關係。如果不加入市場交易,在滿足生產者自家的消費之後,產出就沒有太大的價值。但是在交易的條件下(也只有在交易的條件下),可能發生『物以稀為貴』!市場並沒有變魔術,關鍵是交易提高了分工和專業化的水平,從而提高了交易各方的生產率。200年來,經濟學來來回回講的就是這套道理。」從小崗村開始的包產到戶,把千百萬農戶,進而把無數為計劃生產的企業推向了市場,不僅使其產品實現了價值,也提高了分工和專業化水平,從而提高了生產率。

  從宏觀經濟角度看,市場化能夠提高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益。籠統地說,社會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在計劃經濟時代,社會資源按照主管經濟官員的意志配置,影響官員意志的不僅僅是,或者說基本不是地區和生產廠家的生產率,更可能是最高領導人不斷變化的興奮點,以及受各種因素左右的主管官員的個人偏好等等。市場不僅是一隻看不見的手,也是一隻六親不認的手,它讓效率最高,效益最好的企業得到最多的社會資源。那些效率低下的廠商將會因為得不到社會資源而被淘汰出局。

  這就是市場經濟的馬太效應。

  當然,中國目前的市場經濟還不是完善的市場經濟,引導資源配置的不僅有公開的效率,也有隱蔽的權力,從而使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益大打折扣。儘管如此,由於市場化的推進,中國經濟的分工和專業化水平,以及微觀經濟效益都得到了極大提高,則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正是這個事實,創造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奇迹。

  這說明,中國改革邁出的第一步,不僅方向正確,而且是成功的。這個方向就是效率優先。以效率衡量,中國改革的成就可與世界歷史上任何一個國家經濟起飛階段的業績相媲美。

  三、中國革命和改革的劈叉現象

  但是,一個正常發展的社會,不僅是一個高效的豐裕社會,也應該是一個和諧的公正社會。無論我們對公正下什麼樣的定義,某種意義上的平等必定是任何正義或公正定義中必須包含的核心內容。暫且不說「什麼是公正」,但至少可以說「什麼是不公正」: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肯定是不公正。

  社會改革必須有兩條腿才能平衡並前行,一條腿是效率,另一條腿是公正,或者叫做「正義」與「公平」。由於平等與效率之間存在著替代關係,效率與平等不能同時兼得,因此,社會對效率與平等的追求必定像走路一樣:一次只能邁一條腿。在美國經濟學家阿瑟·奧肯看來,平等與效率之間存在著替代關係,為了效率就要犧牲某些平等,為了平等也要犧牲某些效率。在追求平等的過程中存在著「漏桶現象」:如果對富裕家庭徵收一定的附加稅來資助貧困家庭,這筆資助在轉交過程中要經過一系列中間環節,要花費成本,如行政成本等;同時,這種政策還會對人們的工作積極性、儲蓄和投資意向產生消極影響。這就是平等政策的跑、冒、滴、漏過程,也就是效率的損失。同時,奧肯也認為,「對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產生出各種不平等,因此,在平等與效率之間,社會面臨著一種選擇。」

  

  *阿瑟·奧肯(Arthur M. Okun,1928—1980) 美國經濟學家,任教於耶魯大學。1961年,擔任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1964年,被聘為約翰遜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後任主席。

  所謂選擇,並不意味著社會如果選擇了效率,就要長久地犧牲平等;如果選擇了平等,就要長久地犧牲效率。而是說,社會在一定時間裡採取了偏重平等的政策,在另一個時間段里就應當採取偏重效率的政策,反之亦然。西方社會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之一是實行兩黨或多黨政治:一個政黨偏重平等,另一個政黨就偏向效率。

  中國在中共執政下,對平等與效率的選擇依賴於執政黨自己的判斷,何時以效率為主導,何時以平等或公平為主導。粗略地講,毛澤東的革命以經濟平等為主導,鄧小平的改革以經濟效率為主導。需要指出的是,對平等或效率的追求,可以區分為體制層面的追求和政策層面的追求。體制決定政策的奏效或失靈。在平等主導型的體制下,效率政策很難奏效,這就是為什麼毛澤東時代以大躍進為標籤的效率政策遭到失敗的主要原因。市場體制是效率主導性體制,取消了市場而去追求效率,豈不是緣木求魚?這樣,就造成了毛澤東革命的「劈叉現象」,只邁平等一條腿,效率那條腿落在後面,前面的腿邁得越多,兩腿之間的距離就越大,最後叉坐在地上。這種劈叉現象我們可以稱之為「平等劈叉」。

  鄧小平的改革是在體制上對「平等劈叉」的矯正,它邁的是效率這條腿。體制矯正與政策矯正的一個根本區別是,體制矯正需要的時間長。因此,在效率主導型的市場化體制改革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效率劈叉」:公平或平等那條腿在體制上滯后。在效率劈叉體制下,平等為主導的政策性調整也容易失靈。雖然中共十六大后實行了以公平為主導的經濟政策,但對社會不公的抱怨仍然沒有緩解,原因或許就在這裡。

  要讓公平政策容易奏效,不能不從體制上改變「效率劈叉」現象。這種改變,不是取消效率主導型的市場機制,而是要建立與完善與市場機制配套的政治上的矯正機制,這個機制就是權利平等的憲zheng體制。在市場生產效率的同時,讓憲zheng生產公平。

  市場提供不了平等就否定市場機制,甚至否定中國的改革方向的說法不公平。為了市場和效率,認為一切不公正都必須忍受的辯解也不理智。正確的選擇應當是,讓公正這條腿趕快邁上來。

  四、公正理念的變革

  雖然所有的正義或公正定義必定包含一定意義上的平等,但平等並不直接等於正義或公正。世界上有不平等的不公正,也有平等的不公正。絕對平等就是平等的不公正。絕對平等意味著所有人干多干少都能得到同樣的報酬,這對那些能力強、付出多、貢獻大的人來說,是不公正的。如果說被馬克思批判的早期資本主義的不公正表現為少數人對多數人的剝削的話,那麼,舊體制下的絕對平等便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剝削,因為少數貢獻大的人的成果被多數貢獻小的人剝奪了。這兩種剝削,只有量上的差異,並無質上的不同。

  要為絕對平等辯護,你必須對公正或正義重新下定義:公正或正義的行為既不是自利行為,也不是互利行為,而是利他行為。根據這個定義,一切計較個人利弊得失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於是,絕對平等便可以被接受為正義,或至少不會被看待為不正義,因為只要允許自利行為發生,平等就不可能是絕對的。我想,這種「正義即利他」的思想,就是毛澤東所理解的共產主義正義觀或公正觀,因為在他看來,世界上最大的惡,莫過於「私」,也就是自利。他希望像拔野草一樣,從人們心田裡拔掉所有私慾的雜草,這就是文革中人人要做的高難動作:「狠斗私字一閃念」。



沙發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8-19 02:12 | 只看該作者
  遵循利他即正義的定義,中國改革之船就不可能下水。鄧小平改革的正當性來自於他對正義或公正理念的變革。正義理論汗牛充棟,基本類型有三種:一種是「利他的正義」,是毛澤東所信奉的;第二種是「互利的正義」,這個理論是說:「正義是我們為那種限制理性利己的人們的東西起的名字,他們同意必須付出最小的代價以實現與他人的合作」;第三種是「公平的正義」,這個理論的當代代表人物是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這個理論說起來很複雜,但內在的觀念卻很古老,就是孔老夫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正義理論要求人們不能根據自己的觀點,而要從所有人的觀點出發,去尋求一個可接受的協議。根據這個理論,「正義被看作是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也會同意的對權益和責任的分配。」這個理論是想問,假如你是一個失去勞動能力的人,你是否同意讓這樣的人餓死。

  很顯然,鄧小平的「讓一部分人先好起來」的改革奉行的是「互利的正義」,他使當代中國的正義觀完成了從「利他的正義」向「互利的正義」的轉變。在互利的正義理論看來,一切理性自利的行為都是正當的。所謂理性自利,指的是不以損害他人利益為代價,反而願意付出最小代價以實現與他人合作的追求自己利益的行為。這就是典型的市場上的廠商行為: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合理利益,最終得到增進的是整個社會的福利。因此,這種正義觀又可以被稱為「市場正義觀」或功利主義正義觀。「互利的正義」觀在上世紀80年代的中國被主張者描述為「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受到了「利他正義」觀維護者的批判,對當時進行得熱火朝天的改革造成了不小的思想混亂。

  既然如此,為什麼又說中國改革出現了「效率劈叉」現象呢?問題就出在正義觀上。「利他的正義」是一種平等優先的正義觀,正是在這種正義觀指導下,中國實行了以絕對平等為特徵的舊體制;「互利的正義」則是一種效率優先的正義觀,它能接受的平等,主要是機會平等,功利主義就是一種效率優先的倫理體系;惟有「公平的正義」想在自由、平等和博愛之間,在效率與平等之間實現某種平衡。這從羅爾斯表述的「正義兩原則」中可以看出來:

  「第一個原則:

  「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

  「第二個原則:

  「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①被合理地期望適合於每一個人的利益;並且②依繫於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

  

  *羅爾斯著《正義論》中譯本

  對這兩個原則進行解釋是一個複雜而困難的任務,連羅爾斯本人從事這項任務時都十分吃力。目前,我們只需要知道,在羅爾斯的正義概念中,第一原則優先於第二原則,也就是權利的平等優先於利益的增加,效率的提高不僅不能導致一部分社會成員生活狀況的惡化,還要使每個社會成員的生活狀況有所改善。

  這裡需要稍做解釋的是權利相對於利益的優先原則。這個原則具有兩層含義:

  第一,任何利益都不能補償社會成員在基本自由權利方面的損失或減少。這就是說,權利是不可交易和贖買的。假如一個社會增加了所有社會成員的財富,但卻沒有增加,甚至減少或犧牲了部分社會成員的基本自由,這個社會不會被「公平的正義」理論承認為正義。這裡的含義很簡單:富裕不能為專制辯護。花果山的猴群是富裕的,但不是正義的,因為有美猴王。新加坡可以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但不會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公平的國家之一,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這個國家在每個人是否都享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方面沒有讓人們消除疑義。它所奉行的似乎不是權利優先原則,而是利益優先原則。

  第二,最貧窮社會階層的財富的任何增加,都不能以減少平等的基本自由和公平的機會平等為代價。這個原則是說,濟貧不能殺富,調節收入分配不能損害市場,共同富裕不能侵犯個人財產所有權。殺富是謀財害命,害命侵犯的是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市場是機會平等的保障,損害市場就是損害機會平等;個人財產權是個人自由的基礎,個人財產權遭到侵犯,基本自由便會塌方。某些被貼上「新左派」標籤的作者主張的所謂「經濟民主化」違反的就是這一原則,因為他們似乎把個人財產權排除在「種種人權」之外,並且反對「絕對的財產權」。他們或許以為,樓下面的基礎被挖掉了,人權與均富的大廈還能高聳入雲。

  如果把「公平的正義」比作一輛駛向美好社會的列車,權力優先原則就是它的防滑裝置,它的作用就是防止一個社會在向效率拐彎的時候,不要脫離權利平等的軌道;在向經濟平等拐彎的時候,不要駛上政治專制的歧途。

  毫無疑問,這正是下一階段中國改革面臨的任務:以對平等的最小犧牲增加社會財富,以對效率的最小犧牲實現公民權利平等。

  五、公平主導型改革階段

  前面已經指出,一個正常發展的社會,不僅是一個高效的豐裕社會,也應該是一個和諧的公正社會。中國改革的第一階段,也就是效率主導型的市場化改革階段承擔了第一個任務,但對承擔第二項任務卻有點力不從心,因為市場只能按照效率的高低分配利益,不能按照平等的要求分配權利,而在權利不平等的條件下要實現利益的公平分配,就如同要在一張傾斜的桌面上保持一碗水的平穩一樣難以想象。

  一個公正的社會要求對權利和利益進行公正分配。需要特彆強調的是,權利的分配狀況對社會的公正性具有雙重意義:首先,權利的分配狀況本身是衡量一個社會是否公正的首要標準,改革前的舊體制把社會成員劃分為三六九等,對人的基本權利進行等級劃分而不是平等分配,即使對經濟利益進行絕對平均分配,也只能認為那是一個基本不公正的體制;其次,權利的分配狀況還直接決定一個社會能否對利益進行公正分配。這就是說,能否對一塊蛋糕進行公平分切,取決於切蛋糕的那隻手聽誰支配:如果它聽某個人支配,它為那個人切的份額必定是最大的;如果它聽所有分享該蛋糕的成員的平等支配,它切出的蛋糕很可能是等份的。

  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秦暉就呼籲「改革要公正」。他把改革比喻為「分家」,在他看來,當時,「要否分家」的問題已經解決,突出的問題是「如何分家」。他主張公正分家,反對「黑箱分配」。他所談論的其實是利益分配而非權利分配問題,而且是利益分配中的存量利益分配——國有產權改革。為什麼這個問題呼籲了10年,到了2004年8月,還會出現一個郎咸平為同一個問題在大聲吶喊呢?這就表明,不是沒有人看到這個問題,也不是國家政策的制訂者們不想解決或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而是尚未有解決這個問題的手段。

  首先,市場機制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市場像只胃,你吃進去什麼,它消化什麼,既不管這個食物是偷來的,還是買來的,也不管你吃進去的是美食,還是毒藥。產權交易是市場行為,但一種性質的產權轉變為另一種性質的產權就不是一個純粹的市場行為了,更可能是市場行為之外的分配行為。被稱為「國有資產」的東西,理論上說,國家的每個公民都享有對它的平等支配權,但事實上,對它的支配權卻掌握在主管政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手裡,他有權決定以怎樣的價格轉讓給什麼人。在這種情況下,它既可能以最合理的價格轉讓給最會利用資產的人,也可能以象徵性的價格轉讓給那個使主管官員受益最多的人,這就是所謂「黑箱分配」。市場對此無能為力。

  其次,我國目前的政治體制也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公民要對國有產權享有平等的支配權,首先要對政府權力享有平等的支配權,因為公民是通過政府去支配國有資產的。對政府權力的平等支配權包含在羅爾斯的正義兩原則之中,他的表述是:「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以及「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他所謂的「公民的基本自由」包括:「政治上的自由(選舉和被選舉擔任公職的權利)及言論和集會自由;良心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個人的自由和保障個人財產的權利;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剝奪財產的自由。」

  應該說,經過近30年改革,我國在公民基本權利的平等化方面取得了許多成就,取消了對公民的階級劃分,城鄉差別也在逐步縮小,對農民的身份歧視也像秋後的痱子一樣慢慢消退,個人財產權利也漸漸得到保障,不受任意逮捕和剝奪財產的自由也有發展……但是,目前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狀況離羅爾斯「公平的正義」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選舉和被選舉擔任公職的權利還沒有被公民平等享有,其他方面的基本自由也有待進展。

  公民的基本自由之於政體,就像暢流的血液之於人體,它既能讓其充滿活力,也能免疫消腫。血流一旦不暢,人體就會出現淤血和腫塊,公民的基本權利缺乏保障,政治生活中便會出現「權貴腫塊」。現在總有人在談論「權貴市場經濟」或「權貴資本主義」,並不是像劉國光先生認為的那樣,是因為「忽視共同富裕的方向」而讓中國的市場經濟變成「權貴市場經濟」,而是因為權貴腫塊不能消解,才容易使市場經濟權貴化,讓國家國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利箭對不準共同富裕的標靶。權貴腫塊使國家實施平等政策過程中的「漏桶效應」放大,腫塊越多,對富裕家庭徵收的附加稅在資助貧困家庭過程中的中間環節就越多,被層層截留的可能性也越大。廣泛存在權貴腫塊的政策管道就像一條漏洞百出的輸油管,再大的輸油量也不能彌補中途的跑、冒、滴、漏。

  由此可見,公平主導型的改革,就是權利平等優先於利益平等的改革,它不是指對利益分配不平等的政策性矯正,而是指對權利分配不平等的體制性矯正。權利公平分配是一個社會的首要正義,有了它,可能沒有利益平等,但至少有一半的機會平等;沒有它,則肯定沒有利益平等,也沒有機會平等。權利平等是一項正義原則,也是一項政治體制安排原則。這個原則在制度上的最根本體現就是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達爾所指出的:「必須在實際上確保每一個成年公民都擁有投票權。」這實際上說的就是所謂「民主」。民主最簡單的定義就是確保每個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權。那麼,如何「確保」?當然是通過以權力制衡為核心的憲zheng制度來確保。從理論上講,權利平等與憲zheng民主互為條件;從操作上講,有了憲zheng民主的體制安排才會有真正的權利平等。從這個意義上也可以說,沒有民主就沒有公平。因此,公平主導型的改革,也就是民主化改革。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和諧社會」,表明當局已經有了把中國改革推進到新階段的緊迫感,下決心要改變「效率劈叉」現象。這樣做,不是要把效率那條腿收回來,而是要把公平這條腿邁出去。這個新階段就是公平主導型的改革階段。效率主導型的改革階段以利益增進為中心,公平主導型的改革以權利平等為中心,也就是以「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為中心,因此,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指出:在新形勢下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際上,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鄧小平就想把公平主導型改革這一步邁出去,他在1986年十多次提出政治體制改革,並要求把政治體制改革寫進中共十三大報告,風波后仍然堅持十三大報告「一個字都不能改」,就表明他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決定是深思熟慮的,決心是不可動搖的。

  

  *十三大會場上的鄧小平

  鄧小平的政治體制改革以權力下放和黨政分開為核心,要旨是限制政府權力,保障公民權利。在他看來,公平這條腿再不邁,效率那條腿就不能再前行。他指出:

  「我們提出改革時,就包括政治體制改革。現在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

  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無論是效率的右腿,還是公平的左腿,都不能「一邁永逸」,要「繼續前進」,就只能邁了這一步再邁那一步,在改革上沒有一步到位或一蹴而就這種事。但只要我們不原地踏步,一個富庶而公平的幸福社會是有指望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2 10:0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