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一家之言:洪秀全就是美國的凱撒瓊斯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8-3 22: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硨磲大爺 於 2016-8-3 22:30 編輯

  據筆者的一家之見,太平天國運動最大的致命傷,實在是他們一知半解,卻十分自信,而萬般狂熱的宗教。興也由他、敗也由他。洪秀全本人實在不是一個如一般史家所稱頌的,什麼領導農民起義,反抗封建制度的革命領袖。相反的,他從頭到尾只是基督教中一個狂熱教派(a fanatical Christiansect)的「教父」(cult leader)。巧合的是:當他這個狂熱教門形成之時,卻正趕上發自廣西的清末改朝換代的機運。洪氏及其一些狂熱信徒乃被捲入了這個有時代性的政治漩渦里去;從而被逼上梁山,化宗教信仰為政治力量,一旦造起反來,也就一不做、二不休的變成「逐鹿中原」豪傑中之一股了。終至釀成死人數千萬的「太平天國」大悲劇。

  

  「宗教」原是人類文明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由於許多特殊原因,雖然它在我國歷史上,還沒有闖過太多的禍亂,但是在所有其它民族的歷史里,那些死人如麻的所謂宗教戰爭,已不知發生過幾百十次呢!大的史例如伊斯蘭教之興起、十字軍之東征、聖女貞德之奇績,固不必提。且舉一兩椿近在目前的小例子,來比較一下,便可概其餘。

  近在一九七八年,美國三藩市有一名叫吉姆·瓊斯(Jim Jones,1931-1978)的基督教牧師。他在不知不覺中忽然發生了神靈感應,使他變成了一位有奇異療效的醫生。他能為病人醫治一些奇病雜症,包括肺癌。一時聲名大噪,信徒四集。群眾增多了,瓊斯竟自稱是「耶穌轉世」(Reincarnation of Jesus);甚至說自己便是「上帝」(God);並自封為「凱撒大帝」(Caesar)。號稱是苦難人民的救世主、社會主義之大護法。他並組織了一個人民公社,叫做「人民廟」(Peopleˊs Temple)。廟內廢除私產。全體信徒同吃同住同勞動。瓊斯視其全體信徒為上帝兒女;全體「兒女」亦齊呼瓊斯為「爸爸」(Dad)。大家毀家紆難,捐獻相從。三藩市附近一時被這群活上帝的信徒弄得河翻魚亂。居民與政府吃它不消,乃群起加以驅逐。瓊斯終於在美國無地存身,乃率其信徒流竄至中美洲之蓋亞那(Guyana)南部,人跡罕至之熱帶叢林中,自建其「瓊斯堂」(Jones-town),割地稱王,不受美國法律之約束。然瓊斯本人及其絕大多數之信徒究系美國公民。美政府不能任其胡來,不加聞問。美國三大電視台之一的「國家廣播公司」(NBC)亦想搶此奇特新聞,前去一探虛實。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中旬,乃由國會議員里奧·阮(LeoJ.Ryan)氏率隊乘小飛機,前往視察,孰知打草驚蛇,「人民廟」中的狂熱叛逆分子竟認為阮氏一行四人為政府特務,乃一舉將其槍殺。

  

  人民廟徒既闖下大禍,瓊斯深知政府圍剿之不可免。同時他也認為他和他的全體信徒的大限已至,乃決定集體殉道—全廟成員自「爸爸」而下凡九百一十一人(亦說九百一十三人),竟於十一月十八日一夕之間,全體服毒自殺。一時消息傳來,舉世震驚。電視上男女老幼,屍體橫陳—有舉家相擁而亡者;有少婦懷抱嬰兒而死者……情況之慘絕人寰,真令人不忍卒睹。筆者親眼目擊之餘,關掉電視,太息唏噓,不禁試問:胡為乎而然耶?

  親愛的讀者,這就是「宗教」嘛!我民族何幸,有了個「不語怪力亂神」的文化傳統。因此這一種在世界各地,史不絕書的「宗教狂」,在我國歷史上卻不多見。偶亦有之,它也不能為我們知識分子(包括古今的歷史家)所能了解,所能接受。而有些野心家、宗教家、革命家要想利用宗教力量來登大寶、奪政權,在中國歷史上也從來沒有成功過。

  因此我國傳統歷史家,對這一類史籍秉筆直書之時,不是咒罵他們「妖言惑眾」(如赤眉、黃巾、白連教和天地會);就歌頌他們只是單純的「農民大起義」、「土地革命」、「反帝反封」。搞宗教只是「偽裝」或「假託」而已。

  我國傳統和現代兩派執筆人都把這極其重要的「宗教狂」的一面,給完全忽略了,因為這宗史實在其他民族中(包括奉行猶太教、耶穌教、印度教和伊斯蘭教各民族的全部),雖然司空見慣,而在我們中華民族史中卻發生的太少了—我國史家沒有對這項史實執筆的經驗,所以一碰到宗教難題,往往就王顧左右而言他了。

  不幸的是,我們「洪天王」所搞的卻正是「凱撒瓊斯」那一套宗教狂。高唱「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洪秀全也是我國史上最成功的一位了。

  再舉個小例子:在目前美國還合法存在,並且活動頻繁而怨恨蝟集的另一個狂熱的基督教支派,「統一教會」(UnificationChurch)的教主文鮮明牧師(Rev.Sun Myung Moon),不也是說他見過摩西、耶穌、釋迦牟尼、和穆罕默德;並且還分別和他們談過話嗎?

  您說他在胡扯,而文牧師這位韓國佬卻能指定數以萬計的美國男女青年,在紐約市的「麥迪遜廣場花園」(MadisonSquare Garden),集體「盲婚」。他後來又去南韓的漢城搞集體盲婚,規模更大。這是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美國和南韓啊!這個時代的青年人,可以說是人類萬年歷史上,最桀驁不馴、最不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代啊!文牧師有啥魔術,能把他(她)們數萬人,指定盲婚?據最近消息,文鮮明已打入蘇聯,看樣子他又要在莫斯科來搞其盲婚了。

  
沙發
 樓主| 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8-3 22:30 |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宗教」啊!明乎此,我們對一百多年以前,洪秀全、楊秀清,這兩位「禾乃師」所搞的那一套,就可思過半矣。文才不足,宗教層次也不高。

  洪秀全天王是有他一套的。但其人畢竟只是個專制時代「三家村」的土塾師,沒學問,更沒有文才,所以他在廣州屢試不第,考不了秀才。廣州一向是我國華南人文薈萃之區,在那兒考個秀才舉人,是極度困難的。那位才氣縱橫的文士,後來做了漢奸的汪精衛,便是當年廣州科考、院考出身的秀才。我們要讀讀那些膾炙人口「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等等《雙照樓》的詩詞,再去看看洪秀全的什麼「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為家共飲和」(《劍詩》);什麼「龍潛海角恐驚天,暫且偷閑躍在淵」(《龍潛》)等等鄙俗的詩句,就可以知道洪秀全為什麼可以做「天王」而不能做「秀才」了。

  洪秀全雖沒文才,他顯然具有極深厚的「宗教感」;甚或具有如今日甚囂塵上的所謂「特異功能」。因此當他二十五歲那一年,一八三七年(清道光十七年.丁酉),他在廣州應試再度落第之後,受了過度的刺激,他那隱伏的宗教感和潛存的特異功能便被激發了。

  我國帝制時代的貧家子弟想僥倖科名,原是一個全家乃至全族的投資事業。往往全家把微薄的資產和集體的希望都投在一個聰明男孩的身上。一旦他榜上有名,連科及第,則全家也就雞犬升天。可是相反的,如在科場上一再失意,名落孫山,則其打擊之沉重,也是出人想象的。因此秀全在兩度落第之後,回到花縣家中,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一病四十餘日,在昏迷中便發生了「神靈感應」(Vision)。—他拜見那黑袍、金須、莊嚴肅穆的「上帝」。上帝說秀全是他的「次子」;並把他介紹給其胞兄「耶穌」;並囑咐秀全仗劍「下凡除妖」。

  

  洪秀全這種病中經驗,在我們「不語怪力亂神」的傳統士大夫筆下,簡直是胡言亂語,荒謬絕倫。同樣的,在現代派的革命史家書里,也認為是不可相信的。在他們看來秀全只是「假託」迷信,來爭取工農群眾,參加革命罷了。其實這殊途同歸的新舊兩派史家對洪秀全的解釋,都是因為浸染於一個無神的文化傳統,而無治宗教史和神學之經驗的結果—把一個有神的宗教史,當成無神的思想史處理了。

  其實秀全這項Vision,在任何有宗教傳統的社會裡,都是司空見慣的。治宗教史或神學的作家,並把這靈異分成數種,一般於昏迷中受神靈之「詔」,清醒後記憶猶新,能遵「詔」辦事或傳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類。至於一些於昏迷的狀態中,能為神鬼傳語(多用韻文、詩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卻一無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師」(shaman)。其實先知與巫師之別,只是替鬼神傳語的方式不同罷了。當然先知與巫師亦各有真假之別。貨真價實的亦確有其「靈異」(miracle)之處,假的則是一些「魔術師」(magician)了。

  根據上項分類,洪秀全(如所言屬實)則應屬於「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穌、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個文盲。據說他那部《可蘭經》,便是上帝(Allah)的聖意,通過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頗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來歲的富孀夫人,一口氣筆錄下來的—信不信由你。

  至於摩西的《十誡》和耶穌的《聖經》(The Holy Scriptures)當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學上替上帝傳言的超級「彌賽亞」(Mes-siah)。等而下之,則有各教的聖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們這位自稱是「上帝之子、耶穌之弟」,啣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彌賽亞」、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稱上帝、耶穌化身」,下凡打倒資本主義,實行社會主義的「彌賽亞」、凱撒瓊斯,實在是屬於同一類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屬於走火入魔的那個低等級。

  楊秀清和蕭朝貴二人,可能是屬於后一型態的shaman(巫師、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狀態(ecstatic 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楊則有「天父(上帝)附體」,蕭則由「天兄(耶穌)附體」,各自替上帝和耶穌下凡傳語,發號施令。如此一來,他二人托天父、天兄傳旨,則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伏首聽詔了。

  楊和蕭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種宗教狂熱的氣氛下,可能都變成了「乩童」。此事都發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們聯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靈異」,他對楊蕭二位神靈附體,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靈附體這一套,在中國農村原極盛行,其情況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楊蕭兩位的神跡,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術表演。可是在他們打到南京之後,「天父」還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為東王「逼封萬歲」,並藉辭笞剳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託」,那就是另一問題了。

  「邪術惑眾」和「聚眾鬧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異功能,似乎也是事實。他和能治怪病的瓊斯牧師,甚或《新約聖經》里的耶穌醫師,都確有其相似之處。據太平天國方面的資料,則秀全確實有「能令啞者開口,瘋癱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領(《見洪仁玕自述》)。清方的資料也有記載說「韋(昌輝)妻病危,醫藥罔效,洪逆治之立愈」的故事(見半窩居士著《粵寇起事紀實》)。

  洪氏這些法術,證之以今日風行海峽兩岸的氣功師,針灸師,以及一度風行美國的印度瑜伽師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實。前些年有位瑜伽師在紐約表演喝硝鏹水、嚼玻璃瓶等絕招時,觀眾之中竟有諾貝爾物理獎金得主承認他是「對科學的公開挑戰」(an open challenge to science)。二十世紀第一流的世界科學家尚且如此,何況十九世紀僻居鄉曲的大清帝國農村中之貧下中農乎?

  

  既有此絕技隨身,因此洪秀全三十一歲(一八四三)於廣州三度落第之後,就捨棄功名而專心的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場失意,卻在教場得意。他和馮雲山在廣西桂平紫荊山組織「拜上帝會」之後,不期年便從者如雲,遠近來歸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時所看到的哪一位穿黑色長袍,留齊胸金須的大王爺,和他的兒子,可能是我國小說《烏盆記》里的包公,或《三國演義》里的關雲長和他的兒子關平或關興,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當時也不知道他是老幾。等到他再度翻閱六年前所收藏的梁發著《勸世良言》時,才豁然大悟,原來這位大神便是梁發書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兒子原來就是耶穌。可憐我們這位洪塾師那時還未讀過《聖經》。不知道上帝是「無形無體」,也不知道耶穌是上帝的「獨子」。可是洪氏顯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過「天堂」,見過「上帝」,上帝並且介紹他見過他的「長子」耶穌。因此洪氏讀過《新舊遺詔書》(《新舊約》)之後,認為《聖經》記載有誤,乃以上帝次子的身份,把《聖經》竄改了七十餘條,當歐美在華傳教士,聞風大嘩之時,洪二太子還下詔親征,和他們舌戰筆戰一通。他認為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過天堂,焉知天堂內之事乎?真應閉起鳥嘴……此是后話。

  總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後,就變成一位虔誠而狂熱的基督徒,迨無疑問。等到他與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馮雲山,組織了「拜上帝會」之後,乃決心做個終生的職業傳教士,應該也是順理成章的。

  不過洪、馮二人傳教之初,他們在廣西所傳的大致也只是個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只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可是當洪氏於一八四四年底東歸花縣繼續其塾師生涯時,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論乃日趨精密。據說在其後兩年(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他居然寫了五十餘帙的勸世詩歌,其三篇精品,我們也或可稱之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們是:《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原道覺世訓》。

  雖然寫了這許多,秀全顯然的還認為他悟道不深。因此他於一八四七年再去廣州,向美國浸信會傳教士羅孝全(Issachar J.Roberts)處又學習了三個月。不幸的是羅氏是位頭腦僵硬的莽夫,他所僱用的華裔教徒對洪又大為嫉視,致使秀全未能如願「受洗」便重返廣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繼續傳教。

  筆者細讀秀全此時的宗教作品,尤其是上列的老三篇,頗覺其不可小視。相反的,我倒覺得它們是中國宗教史上一個大大的歷程碑。——三篇振聾發聵之作。

  理由是這樣的:我們這宗已有三千餘年歷史的中華民族文化,自孔子「不語怪力亂神」和「敬鬼神而遠之」的倡導之後,我們是個號稱無宗教的民族。其實不然,我們自「殷人好鬼」,到秦皇漢武好「方士」,到後來在社會上搞求神拜佛的和尚道士,我們世俗的宗教信仰卻沉入一個很低級的「泛神論」(pantheism);也可說是低級的「迷信」,卻實際上主宰了我們的社會生活,尤其是中下級的社會生活。(超然物外的佛學,自當別論。但佛學與我們的社會生活實在沒有太大的關係。)

  沒有一個高級的「一神論」的宗教做主宰,我們的社會裡因而也就遍地鬼神了。儒家的士大夫敬鬼神而遠之,可是鬼神既不放過他們,他們也「遠」不了鬼神。原本是個「無神」的佛教,在社會作用上,也被拖下水,和道教一樣,弄得遍地是鬼,分身不得。

  可是現在好了,世界萬物唯一主宰的「天父上主皇上帝」,忽然派了他的次子,下凡做個東方的彌賽亞。他要禁絕一切邪神,獨崇上帝—把中華民族自一個泛神論的迷信火坑裡,「救」了出來。這就是洪秀全的老三篇的精義所在了。

  在洪天王治下,全國老百姓只許拜一個「真神」上帝,其它的什麼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釋迦牟尼、驪山老母、城隍土地、岳王關王、灶神門神、龍王閻羅、牛頭馬面、送子觀音、財神菩薩、狐仙水鬼、山精河伯……乃至一般看相算命、堪籅風水、陰陽五行、三教九流……總之,上帝之外,一切牛鬼蛇神,均在禁絕之列!

  洪氏這個老三篇雖未跳出摩西十誡(見《舊約·出埃及記》)的范籌,但是它是十誡的「中國化」。他這個天條之中有其宗教的原始性;它所具有的豐富的宗教感,也是擲地有聲的。

  

  我國傳統的儒宗史家(如去世的錢穆教授),對它嗤之以鼻(見錢著《國史大綱》第634頁),和左翼的革命史家,認為它是假託宗教以鼓動群眾,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偏見。—洪氏的老三篇,事實上是中國宗教史中,從泛神到一神的里程碑。是一種宗教改革的革命宣言;也是一種道德規範,它把煙酒嫖賭,也都一體禁絕。

  治「穆斯林神學」(Muslim theology)的可蘭經學家們,認為先知穆罕默德之下凡,是上帝派他把阿拉伯民族由泛神轉向唯一真神的救世主—亦如摩西之感化猶太;耶穌之感化歐洲白人也。偱理類推,則洪秀全便是黃種人的穆罕默德了。不幸的是洪秀全所遇的「曾妖」,卻遠比穆氏當年在麥加所遇的異端,要強大的多,所以太平天國,就沒有「鄂圖曼帝國」那麼幸運了。

  「有割與無割,誰非上帝生」

  有些太平史家認為秀全在一八四七年向美國傳教士羅孝全學道之前,未讀過《新舊約》,此點筆者亦難苟同。不用說上述老三篇(秀全一八四五、一八四六年的作品),非有《新舊約》根底不能寫出,猶憶筆者於五十年代之初,參與哥倫比亞大學所編之《中國文化史精義》計劃翻譯太平天國史料。在太平《幼學詩》中便碰到「有割與無割,誰非上帝生」的詩句,不知何解。再查另版《幼學詩》(載《太平天國詩文鈔》,該書有),則改為「有知與無知」。我當時翻譯,本可舍難就易,但自覺「割」字是原文,「知」字是擅改。幾經周折,才把割字譯成circumcise。Circumcise者,割男性生殖器之包皮也。

  蓋在古猶太民族之社會習俗上,男性在幼兒期或婚前,割除生殖器官尖端之包皮,實在是一椿極其隆重的宗教大典。因此在「猶太教」(Judaism)里,有割與無割,蓋為兩種不同之人類;未經「摩西十五律」所規定之「圈割大典」(Cir-cumcision)之男性,殊難成為「上帝之選民」也。

  《幼學詩》是太平天國早期的文獻。詩中呈現著濃厚的儒家道德觀。如所詠「妻道」一篇說:「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它所強調的還是儒家的三從四德和大男人主義。但是它在基督教的教義中,卻已相當深入了—基督教對無割之民,並不歧視。所以秀全在晤羅孝全之前,便早已學到了西方宗教中很多的古怪教義了。

  「太平天國」是宗教名詞

  所以筆者不揣淺薄,認為太平諸領導,尤其是洪秀全,基本上是個發宗教狂的狂熱教主,和「吉姆·瓊斯」是同一類的人物。瓊斯所追求的也是一個「天國」。——一個不受世俗權威干擾的,任由他和信徒們去過那自由自在的宗教生活——「瓊斯堂」的生活。

  洪秀全、馮雲山早期所追求的顯然也只是個「瓊斯堂」或「秀全堂」。所以他二人一到紫荊山便寫了「奏章」,祈求「天父上主皇上帝,選擇險固所在棲身焉」(見《太平天日》)。他們並沒有與滿洲皇帝爭天下的大志。

  後來楊秀清等一夥加入拜上帝會,想建立一個「小天堂」,可能還是這個意思。不過古語云:「上有天堂,下有蘇杭。」提到在人間建一個「最小最卑盡綢緞,男著龍袍女插花」的小天堂,他們可能就開始羨慕「蘇杭寧」這個金三角了。—「小天堂」究非「大帝國」。他們所想象的只是一個「瓊斯堂」式的,太平的「天國」罷了。

  所以「太平天國」這國號,原來實在只是夢想中的小天堂,一個宗教名詞而已。這一名詞可能在天王登極之前早就出現了。【來源:360圖書館 文/唐德剛】

  友情提示指紋長按二維碼,自動識別關注微信號:skdyh8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6 12:2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