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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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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7-28 19: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可福音的第三章1到6,其實和第二章是不可分的。都是講安息日相關的問題。安息日,是為人所設立的。而且主耶穌基督就是安息日的主。
從歷史上說,以色列人曾離棄上帝,去拜偶像,經歷了顛沛流離的苦果。被擄回歸后卻走向教條,成為律法主義者。他們規定了很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情。卻忘記了愛。

耶穌明知道那些要控告他的人就在那裡,仍然要醫那人的手。在耶穌看來在安息日,行善救命是應該做的。

文中所說枯乾手,應該是患了肌肉萎縮症的手。耶穌是用自己權柄使病者復原。

第7到第12節,有許多的人出來跟其他。也許有的是為病求耶穌的醫治。也許有些人是因為聽到了耶穌的名聲來湊熱鬧。當然也有些是真心跟從耶穌。

13節到19節,設立12門徒。在其他的福音書上記耶穌整夜禱告上帝,而後挑選的12門徒。並要求他們與自己同在。給他們趕鬼的權柄,並叫他們去傳福音。

弟兄姐妹要知道,
1.常與耶穌同在,這是做門徒的一個必要條件。也是主對我們每個基督徒的要求。
2. 人本身沒有趕鬼權柄。這權柄是神主耶穌基督賜給門徒的。

20-30節,是關耶穌基督的權柄的問題。文士毀謗耶穌,說其權柄是從鬼王來的。甚至連耶穌的親屬都懷疑耶穌基督的權柄。

我們重點來分析28,29節。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以赦免,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世上的人的罪是可赦免的,耶穌基督也就是為此來到這個世上。然而褻瀆聖靈,其實也就是褻瀆耶穌基督,褻瀆天父,這樣做的人要永遠擔當自己的罪。所以我們基督徒就應當敬畏上帝。

31到35節中,最重要的一句話是:凡遵守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我們與耶穌基督關係是建立在信從基礎上。卻遵行神的旨意。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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