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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案始末:符合「一國兩制」 多方證人揭穿「翻案」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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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偵辦符合「一國兩制」 多方證人揭穿「翻案」謊言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案始末
  【環球時報記者范凌志】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代表團5日抵京,與內地有關部門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制進行磋商。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警方通報了各界關注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及香港搶劫殺人嫌犯揭冠國的案件。磋商期間,公安機關向《環球時報》記者講述了林榮基案的來龍去脈。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知,按現有法律規定和工作慣例,通報機制中存在不明確不適應的情況,實踐中出現的許多特殊情況未能在通報機制中做出相關規定,如:當事人主動提出不願意通報的如何辦理?重大案件簡要案情通報后如何保密?對當事人身份不明等特殊情況如何通報?這些影響了通報機制的落實,亟需進一步明確。就取保候審的林榮基回到香港后偷換概念,聲稱自己在深圳被帶走審判是「違反『一國兩制』」的說法,多位專家均表示,案件查辦過程不存在破壞「一國兩制」的情形。
  林榮基供述:書是網上東拼西湊,都知道是假的
  2015年上半年,寧波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向當地非法銷售境外書籍。經查,這些書籍是從廣東通過快遞郵寄至寧波。進一步調查發現,廣東的胡某(林榮基女友)有通過快遞公司向各地大量郵寄境外書籍的嫌疑。據購書人反映,通過快遞渠道收到的境外書籍都是購自香港銅鑼灣書店,並提供了該書店網購、電話購書途徑和收取書款的內地銀行賬號。2015年9月,寧波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等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都是很煽動性的書,標題越可怕銷量就越好。從我的角度看,這個書搞得太爛,看過的人現在都不看了,因為知道是假的。」《環球時報》記者看到,在一份林榮基受審期間的同步錄像里,作為書店店長,他這樣評價自己書店銷售的圖書。林榮基說:「都是拼湊的,他(寫手)本來什麼都不會,看見那個書外面好賣,晚上下班就自己花時間,在網上把東西拼湊下來,然後找一些雜誌、新聞報道,大概一個月時間出一本書。但是你想不到,那個爛書搞出來可以賣3000本!」
  經偵查,2012年9月28日,林榮基因非法攜帶24件出版物入境被羅湖海關行政處罰。之後,為逃避監管,林榮基等人採取偽裝封面等手段,將內地購書人通過網上、電話購買的書籍從香港直郵給購書人,或先郵寄給境內的胡某等人再轉寄購書人。林榮基通過內地銀行賬號收取售書款,並按約定向胡某等人支付轉寄費用及報酬。《環球時報》記者從同步錄像中看到,《在最好的時候遇見你》《成均館》等外表看來很正常的書,但將封面拆下后內頁胡編亂造的驚悚內容瞬間映入眼帘。
  「我先把書改裝好,通過廣東一個朋友,先用掛號的方式把書發給她,她沒事的話就會收到書。書上有個掛號碼,她通知我書已經收到了,我然後就發一個掛號碼通知她,這個掛號碼是配哪個收件人的。她就按我的意思,把書通過快遞再寄過去,其實很簡單的。」林榮基在受審期間這樣描述他向內地銷售圖書的方式,此前,他也曾因帶書到內地被海關查獲,他的描述是:「我當時是帶了三包左右的書,過深圳海關幫人寄書,遇到海關抽查,書就被沒收,海關對我做出一個警告,告訴我以後不能帶書過關郵寄。我後來才知道,沒有出版書號是不允許在內地發行零售的。」
  林榮基女友哭訴被騙經過:像認識一個魔鬼
  作為林榮基向內地銷售非法書籍鏈條上的重要一環,胡某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談了自己被林榮基欺騙的過程:37歲的胡某長期在內地打工,2014年與林榮基通過網路相識,一個月後兩人在深圳約會並確立關係。據胡某講:「林榮基當時告訴我,他在香港有老婆,但他們關係很不好,讓我等他兩年,他儘快和老婆離婚再跟我結婚,還承諾幫我的孩子定居香港。」如今回想,胡某如夢初醒,認為林榮基說的全是謊言。她表示:「他跟我介紹書店生意,反覆對我洗腦,目的就是讓我幫他轉寄書籍。但他從沒跟我說過,寄售這些書是觸犯內地法律的。」胡某說,認識八九個月後,林榮基就讓她郵寄書籍,「當時我問他這種行為是否合法,他說沒問題。後來我才知道他因這類事情被海關處罰過,肯定知道這是違法的」。
  因為郵寄單上顯示的均是胡某地址,2015年10月,寧波公安機關據此將胡某抓獲。胡某這樣評價林榮基的作為:「覺得他這個人很會用不同手段利用別人,和他認識就像認識一個魔鬼一樣。」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至案發,僅胡某轉寄的出版物就達368單,相關內地銀行賬戶收取的書款達40餘萬元。林榮基等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12條,林榮基等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25條第4項之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2015年10月17日至24日,犯罪嫌疑人林榮基等人在深圳、東莞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刑事拘留,之後被寧波市公安局監視居住。
  林榮基監視居住期間:吃水果量血壓、滿面笑容理髮
  《環球時報》記者從寧波市公安局了解到,林榮基到案時表示,因長期和妻子、兒子不和,且因自己與胡某這種隱秘關係,他不願把自己在內地涉嫌犯罪的情況告訴家屬,主動放棄請律師。林榮基女友胡某在接受採訪時曾說:「我上有七十多歲的父母,還有一個小孩,他們都無法承受這些打擊和壓力。」胡某也不想讓外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這種特殊關係,後來,林榮基在香港開記者會讓胡某非常憤怒:「感覺他根本就不顧我的死活,只顧自己的所有政治利益,踩踏我的未來。」
  寧波市公安局辦案民警朱維宏透露,2015年11月6日,林榮基自己通過電話與其妻子進行了溝通。2016年2月4日,寧波市公安局通過廣東省公安廳港澳警務聯絡科,向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通報了林榮基案的有關情況。
  《環球時報》記者還看到了林榮基在監視居住時的一些實時監控片段:如他神情自在地邊吃水果邊看書,醫務人員為其測量血壓,甚至他還笑容滿面地豎起大拇指誇獎理髮人員。辦案民警朱維宏告訴記者:「寧波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保障方面考慮得比較多。首先是嚴格依法辦事,並儘可能人性化,比如林榮基喜歡看書,也喜歡吃水果,我們都滿足他的要求。」對於林榮基所謂的「中央專案組」,朱維宏表示:「根本沒有這麼回事,這個案件是一起涉及非法經營的普通刑事案件,自始至終是由寧波市公安局立案偵辦的。」
  據了解,林榮基在3月2日親筆寫下的取保候審申請信中表示:「希望在取保候審期間於國內暫住……考慮本人實際困難,現向政府申請在廣東某個城市,能安排我找個固定居所,一個能謀生的工作(最好跟圖書管理有關),望能協助,萬分感謝!」 寧波市公安局表示,基於林榮基的犯罪事實和深刻悔罪的態度,2016年3月21日,警方對其解除監視居住並取保候審。林榮基提出與妻兒關係不和,在香港居住困難,公安機關根據其請求和意願,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了必要幫助。
  在後來香港的記者會上,林榮基指自己3月被帶到韶關扣押,其間被限制自由。韶關市圖書館館長陳偉清看到林榮基的說法時非常氣憤,主動找媒體要求爆料,他表示,在3月到6月期間,林榮基曾在他所在的圖書館工作,其間並無任何人限制他的自由,「可以提取我們的監控錄像來看,這些監控是為了平時的安全設置的。誰出入都見得到的」。陳偉清表示,自己有空時還邀請林榮基到辦公室喝茶,「我還問他你平時休息做些什麼,他說喜歡爬山走路,所以我有一天還帶他去丹霞山玩」。《環球時報》記者在寧波警方公布的視頻中看到了陳偉清和林榮基的遊玩合影。
  「在我心目中香港是一個非常講法治的地方,但立法會怎麼會允許林榮基召開記者會向全世界說謊?看到他和那個立法會那個什麼何俊仁一起,我就知道他肯定被人利用了。因為他在內地表現的情況和那時候完全是兩回事。」陳偉清這樣評價林榮基在香港的言論。
  2016年6月2日,林榮基在韶關提出返港處理個人相關事宜,並保證遵守取保候審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同意其返港。6月16日,正在取保候審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香港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不會再返回內地」,寧波市公安局表示,林榮基的行為已違反我國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敦促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專家:涉違法犯罪行為,「一國」應是最根本底線
  「首先,港人在內地違法犯罪被內地警方採取行動,這並不違反一國兩制。」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劉誠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劉誠認為,目前內地和香港兩地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如果我們完全局限於「兩制」,很多工作是沒有辦法開展的,「比如一有風吹草動,大量內地犯罪嫌疑人會躲在香港的酒店,特區政府有『兩制』的考慮,很難通過觀念上的改變和制度調整來跟內地公安機關合作,就會變成一個內地逃犯的天堂」。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認為,內地公安機關並非如一些人所說的「小題大做」。如果犯罪地在香港,但行為和後果發生在內地,按照內地刑法規定,內地公安機關有刑事管轄權;另外,「言論自由」的享有也應當在法律框架內。從這些方面來說,內地公安機關的做法並沒有違反「一國兩制」,依法辦案,相互尊重,恰恰是維護了「一國兩制」。
  宋小庄解釋說,2000年,公安部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為兩地聯合打擊犯罪、保護兩地群眾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同時,目前看來,這一非正式性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強制約束力,溝通渠道、方式、時間等存在不確定性,對日常工作造成一定局限性。
  劉誠告訴《環球時報》記者:「雖然過去兩地合作取得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突出的問題。比如兩地互遣嫌犯『170∶0』(內地警方近年共向香港移交約170名疑犯,但香港從未移交過任何疑犯回內地)的比例,再比如林榮基的案件成為非常具有爭議的案件,我們以往的通報渠道是否暢通?時間、方式等是否有具體的規定?這在兩頁紙的一個行政安排中是看不到的。」
  宋小庄認為目前的通報機制存在局限,並不具有強制性。宋小庄告訴《環球時報》記者:「目前香港與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刑事司法協助機制,而香港回歸19年以來,一直沒有建立刑事司法協助機制,所以,今後兩地應考慮建立『一國兩制』框架內的刑事司法協助機制。」
  「我們過去太過於強調兩制,而忽略了一國。」劉誠指出,香港居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管是在香港還是內地,在涉及違法犯罪時,「一國」應當是最根本的底線。司法通報機制恰恰是「兩制」的產物,如果要明確司法合作協議目標的話,那就一定要在「一國」的框架之下來推動。
  6月27日,廣東省公安廳通過粵港兩地警方通報機制向香港警方通報,應香港警方提出的協助請求,廣東公安機關近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區一工廠內將香港新界「3•14」殺人搶劫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國(香港人)抓獲。這是兩地發揮相互通報機制,打擊犯罪的案例之一。經初步審訊,揭冠國對在香港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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