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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中國人喜歡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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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6-30 03: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前兩天我寫了一篇《丟失的「愛瘋」是這樣找回來的》文章,記敘了我哥在大連計程車管理處稽查大隊調查員張水林先生的傾力幫助下找回遺落在計程車里的新款「愛瘋」的經過,我寫這篇文字的時候,內心真的充滿了「正能量」,為目前社會背景下依舊有這樣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且不吝犧牲個人利益為他人服務的公勤人員。

不過,一些讀者的留言卻讓我不得不三思這個故事的負能量一面。有微友說「從找回的比例就可以看出這個民族的道德水準滑坡到了什麼程度了」,還有不少人講述了自己丟東西找不回來的經歷,有人手機落到計程車后被警官和計程車管理辦公室同時勸說放棄找尋,也有人找到司機后對方死不承認,還有的警察答應幫著找但後來乾脆不接電話,多數人認為我哥能找回愛瘋是個人運氣好外加人品爆發,讓我在某種程度上不得不同意一個微友的總結,在這件事上有些「負能量遠遠大於正能量」。

還有讀者留言說很想知道如果美國發生同類事情會有哪些現象顯現出來,這讓我想起了我在美國二十年裡曾丟過兩次錢包和遺失過一次iPad的事情。

第一次丟失錢包是十幾年前,我發現時已是一個多小時以後,去大學健身房游泳后開車回到家裡才發現錢包不見了,打電話給健身房說沒有人撿到送來,但他給了我校園警察局的電話號碼,讓我試試是不是有人撿到送到那裡去了。我趕緊打到警察局,接電話的警察查明我的身份后的第一句話是「我們可找到你了」,原來有個美國大學生撿到后在原地等了十來分鐘沒人認領,於是送到了警察局,警察局依據我駕照的信息找我的聯絡電話,但我的駕照是在外州申請的,之後還搬過多次家也換過電話號碼,警察只好又去聯絡當地的電視網路或電力公司希望能找到我的聯絡方式,就在這時我自己把電話打了進來。我說會馬上開車去警察局取錢包,警察卻回答說「你的駕照在錢包里,你開車來會是無照行駛,還是我來開車給你送去吧」。就這樣,康州的警察開著警車把錢包送到了我的公寓,裡面分文不少。

我第二次丟錢包是抱著丫丫結賬后丟三落四把錢包遺忘在櫃檯上了,後面結賬的人看到后立即告訴了超市的工作人員,他們馬上追出來,在超市的停車場里找到正準備離開的我,把錢包還了回來。丟iPad的經歷也大同小異,我們開車去奧蘭多迪斯尼樂園的途中經停南卡羅萊納州的一個快餐店,吃完飯後繼續開車,上了高速兩三分鐘后丫丫發現把iPad遺落在快餐店了,我們趕緊開到前面出口掉頭,15分鐘后回到快餐店,那裡的服務人員好好給我收著等我回來取呢。我不排除美國的大城市會有類似中國的情況,丟了東西找不回來,我就在紐約市的旅遊景點遺落過一副價值不菲的太陽鏡,回頭找不到了,但至少在我住的這個大學城(美國二類城市)是不用鎖車和鎖門的,可謂是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國人喜歡貪小便宜?不久前「頭條問答」曾邀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當時我覺得題目有點「欠扁」,加上特別忙所以沒來得及成文。今天翻出回復來看,有人說因為中國老百姓太窮了,還有人說是老百姓占不到大便宜就只能佔小便宜了,更多的人指責目前國人的公德低下,以前遵守的規範是不損人利已,而現在居然損人不利已都已經變成正常,等等。還有願意「比爛」的人爭辯說「哪個國家都有愛貪小便宜的人,譬如美國黑色星期五打折的時候隊伍排得老長」等,實際上這個回答混淆了「愛佔小便宜」的概念,喜歡買便宜貨並不是「愛佔小便宜」,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才是,前者無傷大雅,我自己在美國就經常會買打折后的產品,而後者在美國是犯罪,依據情節屬「非法佔有」(Criminal Possession)或「盜竊」(larceny)罪,不管佔有的價值多少都會被調查定罪,而且只要有合理懷疑,調查舉證的任務落在警察身上。而一般的美國人更不願意因為貪了點小便宜而毀了自己一生的信用(在美國信用打分有記錄,不好的話會影響就業和借貸等),當然還有美國整體生活水平較高的物質原因更是不能忽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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