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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為人知的古代三大「提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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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6-28 00: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青天,也稱青冥,按照字面,即可解釋為碧藍的天空。而對自然界的意象賦予主觀想象,以抒發自身情感和見解,更是中國人古來的傳統。當政治或社會環境遭遇烏雲密布時,古人自然希望能夠「撥雲霧而睹青天」。這個詞也作為一種稱謂融入市民文化的語境中,延續至今。直白地說,「青天」們的盛行正是普通大眾對統治階層最深刻的期待。下面,就為大家帶來中國古代幾位著名的青天。

  海瑞

  

  海瑞(1515-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今屬海口)人。

  海瑞於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雲南司主事。曾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他買棺材,別妻子,散童僕,以死上書,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幫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嘉靖最初把這篇奏章留中不發,但最後還是氣憤難平,下令將海瑞逮捕到東廠禁錮。首輔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書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並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

  高光時刻:胡勝祖命案

  海瑞剛到淳安上任,就遇到了一個棘手的案子。這個案子的兇手叫邵時重,而被害人叫胡勝祖。說邵家和胡家向來不和,因為兩家的地挨著。後來兩家因為爭山地,鬧了很多次,兩家矛盾很大,這一點當地人都知道。就在半個月前,胡勝祖到山上去看自己的山地,不巧就碰到邵時重,而邵時重看當時別無他人,就在山坡上拿根棍子一下子打在胡勝祖的頭上,就把胡勝祖給打死了。胡勝祖的兩個弟胡勝榮和胡勝佑找到了哥哥的屍體,還在現場找到了兇器,並得知是邵時重打死的哥哥,就在事發兩天後到縣衙把邵時重告了。而邵時重在案發當天,也確實一個人到自家的山地上去過,而且連個不在案發現場的目擊證人都沒有。所以邵時重因土地糾紛打死了胡勝祖一案也就落實了。

  說起來案情也很簡單,所以前任審這個案子的時候也審得很順溜。海瑞細審此案卷宗,第一個起疑的地方就是,為什麼胡家兄弟在案發後兩天才來報案呢?雖然可以說是他們兩天後才找到失蹤的哥哥的,但一來胡勝祖失蹤的地方離村子並不遠,兩天才找到未免太過離譜,二來既然兩天後才找到,他們怎麼就知道一定是邵時重殺的人呢?雖然殺人的兇器可以作為證據,但我們知道那時候並沒有指紋學,沒法在兇器上提取兇手的指紋。海瑞在讀完卷宗找到疑點后,先提取了這根兇器仔細地琢磨了半天。他對著這根沾滿了血跡的殺人兇器端詳了半天,突然眼睛一亮,給他看出了個關鍵的破綻。於是海瑞下令,開棺驗屍。

  因為胡勝祖是被木棍打中了頭部死的,所以海瑞讓人把胡勝祖傷口處的頭髮剃掉,然後就蹲下來仔細地看這個致命的傷口。只見這個傷口很深,足見這幾棍用的力氣之大,頭部的顱骨都給打開了,血跡一直沾到了骨頭上。海瑞看了半天之後,突然拿了個磁片,在那個骨頭不停地刮,又把屍體的嘴巴撬開察看,然後還讓人脫下屍體的衣服,又仔細察看了半天之後,才下令回衙,開堂審案。

  海瑞讓胡勝祖的弟弟胡勝榮又重複了一遍案情之後,就開口問他:你哥哥出事之前,是否生了重病?胡勝榮聽了一愣,然後想了想說,這倒不假,哥哥是病得很重,要不然也不會被邵時重幾下就打死了。海瑞接著就問,那你們為什麼兩日後才來報案?胡勝榮想都不想就說,我們兩日後才上山找到哥哥的屍體。海瑞聽了點點頭,又讓人拿出那根沾了血的木棍,讓胡勝榮再次辯認,說你看清楚了,這是不是就是你們在發現屍體的現場找到的殺人兇器?胡勝榮一看,說當然就是了,大人你看血跡還在上面呢!海瑞聽了這話,突然一拍驚堂木,大喝了一聲:「撒謊!」他讓仵作拿著這根沾了血的木棍放到胡勝榮的面前,說:「你再仔細看看!」仵作把木棍放到胡勝榮的面前,把木棍擊打頭部的位置指給胡勝榮看。因為是用木棍打死的人嘛,再加上打的力度很大,頭骨都打裂了,所以木棍也有木屑斷裂。現在胡勝榮只見仵作把沾了血的地方輕輕撬開來一些,只見外面有血的地方,裡面卻一點血跡也沒有。這一下,胡勝榮的臉刷地就變了顏色。

  這時候,只聽海瑞大聲地說:我打開屍體的傷口看,見血是一直滲到了頭骨上,但骨頭斷裂的地方,包括縫隙的表面都有血跡,可我拿磁片颳了幾下,颳去表面的血跡之後,下面的骨頭居然連紅都不紅。這說明了什麼呢?而且,傷口周圍的肉也呈兩種顏色,一種很紅,就是沾了血的顏色,另一種很暗,海瑞稱之為打傷色,就是打歸打了,但當時並沒出血的顏色,這兩種顏色一種是血液凝結之後,也就是血不流了之後打出來的顏色,一種是正常的鮮血顏色,這絕對是清晰可辨的。這又說明了什麼呢?所以,不論是從骨頭上的血,還是肉的顏色,還是木棍上的血跡看,種種跡象表明,屍體上的血,包括傷口上、骨縫裡,還有木棍上的,都是後來塗上去的血,而屍體頭部所受的重擊,則是在死後、在血液凝固后才被打上去的!

  海瑞冷冷地看著開始發抖的胡勝榮和胡勝佑兄弟倆,大喝一聲,說「胡勝榮、胡勝佑,毀親兄之屍而嫁禍他人,還不從實招來!」這一嗓子喊出來,胡家兄弟倆撲通一下就跪下了,然後把整個過程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原來,胡勝祖根本就是得病死的,但死了之後兩天,胡勝榮突然想起來,兩天前在山坡上見過邵時重,當時邵時重只有一個人,而且也沒發現胡勝榮。而胡家跟邵家爭地正是爭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不僅胡勝祖跟邵時重爭地,胡勝榮和胡勝佑跟邵時重都分別另有土地和財產的糾紛。胡勝榮腦筋一轉,跟弟弟一商量,就打算拿哥哥的屍體二次利用一下,來陷害邵時重。邵時重一入獄,一判刑,邵家的地自然也就可以被胡家爭過來了。於是他們倆私下把哥哥屍體作了番手腳,然後誣告邵時重。眼看著前任知縣已經結了案,他們就要如願以償。哪知道來了個法眼如炬的新知縣,洞燭觀火,條分縷析,居然靠著神乎奇技的驗屍技巧,就把這樁幾乎是天衣無縫的冤案給翻了個底朝天。

  胡家兄弟認罪伏法,邵時重被平冤昭雪。這一下整個淳安縣都轟動了,大家紛紛傳說,說淳安新知縣是個斷案如神的海青天。

  況鍾

  

  況鍾(1383-1442年),字伯律,號龍崗,又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人(今高湖鎮)。  

  宣德五年(1430年)他擔任當時「天下第一劇繁難治」的蘇州知府之職。

  蘇州是一個繁華富庶的地方,是江南巡撫的治所。這裡主辦織造的太監,往來於沿江沿海的衛所軍官,地方的鄉宦豪富,都是權勢顯赫、違法害民的豪強。況鍾剛正不阿,不向宦官、豪強低頭,對欺壓人民、橫行不法的宦官、豪強,均予以堅決的打擊。他到任勤儉州后,忠實地執行了明宣的旨意,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當眾處死了六個貪污不法的胥吏。又對蘇州府管轄下的官吏進行考核,「出貪墨者五人,庸懦者十餘人。郡中不寒而慄」。他這種不畏權勢,伸張正義的行為為世人所稱頌。《明史》記載:「興利除害,不遺餘力。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周述說他「擊鋤豪強,賑恆窮困。」

  況鍾治蘇9年任滿,例應上調朝廷,而蘇州府士民張翰等一萬三千人聯名向直隸巡撫按察使張文昌上書,懇請轉奏朝廷,乞求況鍾連任。有儒生為歌謠曰:「況青天,朝命宣。早歸來,在明年。」明英宗朱祁鎮准奏。

  高光時刻:順藤摸瓜斷「偷梁換柱」假冒知縣案

  大明宣德年間,況鍾奉來吳江縣調查案件。到吳江縣便發現這裡縣衙和當地的鴻泰客棧發生許多離奇的事件。況鍾在居住鴻泰客棧的時候,屢次被刺客行刺。根據刺客所遺留的線索順藤摸瓜,懸疑貫穿,最終發現一個不為人知的故事。

  有一位臭名昭著的縣令,成天只顧著魚肉百姓,冷落了自己的夫人莫遇春,這位夫人忍受不了寂寞,終於紅杏出牆,與一位商人相好。沒有不透風的牆,終於一日被縣令發現了夫人與商人的姦情。於是,心生歹念想除掉商人。就在危急的時刻,夫人出手相救,幫助商人逃到吳江縣,拿著貪官的一筆贓款開了一個客棧。從此生意紅紅火火。誰想到沒過幾年,縣令因貪得無厭,東窗事發,被降職調任。沒想到世上真有那麼巧合的事情,縣令被調到吳江縣,此時,這夫人再次與情人相遇,舊情復燃。二人怕再次被發現姦情,於是密謀除掉縣令。夫人為了保全自己的身份能繼續搜刮民脂,於是就想出了一招「偷梁換柱」。可是到哪裡去找和縣令如此相似的人呢?

  正在二人一籌莫展之時。天降奇福,發現一窮書生常住自己客棧。經一打聽,這窮書生是外地人士,多年參加科舉考試從未考中,雖然書生家境貧寒,但自幼志向遠大,立志為官,為百姓謀福,此人實在是長相與知縣極其相似。二人大喜,於是密謀決定找此書生頂替縣令……於是夫人找到他,說自己雖為知縣夫人,但經歷凄慘,騙得了書生的同情。夫人說知縣突然患了瘋病,提出讓書生假冒知縣。因為朝廷要是知道知縣已瘋,肯定會派人來接替縣令,沒準是一個更貪的官,百姓的生活仍然會處於水深火熱。其實真正打動書生的原因是,吳江縣連年水災,書生可以利用知縣的身份修堤築壩,解一方百姓的疾苦,實現自己的報國之心。於是這個「假冒知縣」的陰謀就在真正的知縣上任一個月之後開始了,其實那位知縣沒瘋,他一直被關在縣府後院的一個小屋裡。

  最後,一切真相大白,這時莫遇春後悔已經晚了,而假的知縣本意善良得到了聖上開恩,既往不咎,考取功名。

  包拯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中國歷史上的名臣,傑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為清廉的象徵。

  包拯在社會享有盛譽,因而人們廣泛傳誦他的事迹,並加以理想化和藝術化,衍生出許多軼聞傳說。南宋時有以包拯為主題的故事和戲曲,元雜劇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戲如《陳州糶米》。包拯是以龍圖閣直學士(後世訛為大學士)職名任權知開封府,包拯世稱包龍圖。有小說《包公案》(《龍圖公案》)流行,遂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

  高光時刻:殺牛引真兇

  歷史中真正史書記載的,有關包拯的斷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長縣任知縣時遇到的一件事: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餘拿到市場上去賣。」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的許可,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包拯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麼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后,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如果讓那個農民把牛殺了,就觸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會進一步告發。所以包拯叫那農民回家把牛殺了,藉以引誘割牛舌者前來告狀。此計果然很靈。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機智。

  我不是尚書

  清官信仰是中國古代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千百年來老百姓對清官樂此不疲的期盼和傳頌,使得這種信仰甚至形成了一種文化。在普通民眾心中,清官可謂是完人,是神的化身,身上只有耀眼的光環而不可能有哪怕是白璧微瑕的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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