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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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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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緊挨大拇指的手指頭叫「食指」,其實,「食指」的命名名副其實,真的與吃有關。五個手指中,這個手指是最靈活的。很早的時候,人們習慣用這個手指試試食物的味道或者冷熱,手指當然嘗不出味道來,是需要放在嘴裡吮一下的——很早的時候,人類還沒有發明那麼多的器皿,吃東西也是直接用手的。
  
  說到食指,歷史上有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這個故事發生在春秋時期的鄭國,具體時間是魯宣公四年的春天。鄭國的兩位大臣——公子宋、公子家——相約朝拜鄭國的最高領導鄭靈公。走在路上的時候,公子宋的食指忽然不自覺地抖動起來,他興高采烈地讓公子家看,把公子家弄得莫名其妙:「不就是手指抖動幾下嗎,有啥稀奇的,有啥高興的呢?」公子宋說:「這你就不明白了。只要我的食指處於抖動狀態,這就說明一定會有美味,已經很多次這樣了,屢試不爽。看樣子,今天有好吃的在等著我們呢。」
  
  公子家對此將信將疑,只等著證明公子宋是不是信口開河。結果,二人進宮,就有新發現——御廚正在殺一隻大鱉。這隻大鱉是楚國人進獻給鄭靈公的。鄭靈公讓御廚殺了準備犒賞大臣。這下公子家對公子宋食指的「特異功能」是徹底信服了。要在其他地方,他一定會對公子宋發表一下他當時的感想:真是太神了。但這是在朝堂之上,在他們的最高領導鄭靈公面前。他管住了嘴巴,但沒管住動作,沒管住表情。他看著公子宋,兩個人會心地相視一笑。
  
  沒想到的是,這兩個人的動作落入了鄭靈公的眼中。鄭靈公不高興了:「朝堂之上,你們搞什麼小動作?」公子家只好把事情的整個來龍去脈原原本本地彙報了一遍。史書並沒有記載鄭靈公聽完之後的反應。估計鄭靈公是在想:食指一動,就有好吃的,能這麼靈驗嗎?給不給你吃,還不是我說了算!
  
  果不其然。大鱉蒸熟后,每個人都有份兒,唯獨沒有公子宋的,這顯然是鄭靈公的有意安排。對於公子宋而言,要是這件事只有他和公子家知道,可能也就罷了。問題是朝堂之上的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公子宋的臉往哪兒擱?公子宋就生氣了,頭腦一衝動就短路了,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舉動。在眾目睽睽之下,他穩穩地走向煮鱉的大鼎,用他那個具備「特異功能」的手指,伸到鼎中蘸了一下,然後放到口中,吮吸乾淨,轉身而出,就這樣大搖大擺地走了。
  
  這次輪到鄭靈公的臉上掛不住了,這是對他最高權威赤裸裸的挑釁。鄭靈公是一國之君,手握生殺大權,所以他就起了殺心,想將公子宋殺之而後快。
  
  公子宋估計也預感到了不祥,為保全性命,決定鋌而走險,先下手為強。他與公子家商量,決定將鄭靈公除掉。這件事本與公子家無關,或者說關係不大,所以他很猶豫,說:「畜生大了,宰殺的時候,還心存忌憚,何況是一國之君呢!萬萬使不得。」公子宋知道自己的處境,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但怎麼也不能把自己當作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啊。你公子家不是不跟我合夥嗎?那我就陷害你,看你答應不答應。膽小的公子家終於上了公子宋的賊船,在這一年的夏天,殺害了鄭靈公。
  
  鄭靈公從登上君位到一命嗚呼,不足一年的時間。這段歷史可以概括為一句話:一個玩笑引發的血案。
  
  如果說鄭靈公在位不足一年的時間尚有貢獻的話,就是給後世留下了三個成語:食指大動、染指於鼎、染指垂涎。
  
  「食指大動」,這個成語的本義就是有美味可吃的預兆,後來還逐漸延伸出另外一個意義:形容見到好吃的東西而貪婪的樣子。實際上,這兩層意義的順序正好顛倒了,前者是「食指動,有好吃的」,後者則是「有好吃的,食指動」。
  
  「染指於鼎」,本義就是把手指放在鼎里蘸蘸,嘗嘗滋味。後來就用這個成語比喻佔取非分的利益。「染指垂涎」也是由此衍生出來的,「垂涎」就是流口水,這個成語也是比喻急於佔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除了這三個成語以外,這一段歷史還生成了兩個詞語:染指、異味。「染指」除了表示意圖佔取不正當的利益之外,後來也用來比喻參與做某種事情,本來不屬於我們的東西,而我們暗懷覬覦之心,總想著拿過來為自己所用,此為染指。通俗點說,就是插手不該插手的事情,分取不該分取的利益。「異味」在現代漢語中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表示「不同的味道」,這個意思與此無關;另一個意思是表示異常的美味,通俗點說,就是好吃的,這個意思正來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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