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騙錢有術的李洪.志

[複製鏈接]

140

主題

152

帖子

674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7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沐席理 發表於 2016-4-25 08: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李洪.志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糧油公司職員,到一個名揚世界的邪教教主,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裡,聚斂了巨額不義之財,成為一個暴發戶,其騙錢有術,由此可見。

  (一)讓我們來看一看李洪.志通過那些手段聚斂資財的。

  第一招是設「功德箱」騙捐。

  李洪.志在闖江湖的初期階段,錢不厭少,錙銖必較。他在家中設一「功德箱」,上寫「憑心」兩字,凡到他家求他看病的,都必須往「功德箱」里捐錢,每次少則十元,多則百元以上,捐少了,李洪.志會當面說他小氣。

  第二招是辦班收費。

  李洪.志從開始傳功,就採取辦班傳功的模式。1992年5月15日,他在長春市第五中學階梯教室舉辦了第一期法輪功培訓班,參加學員60人左右,這即所謂「出山日」。接著還在第五中學辦了第二期法輪功培訓班,在空一軍俱樂部辦了第三期法輪功培訓班。三個班除去場租費,凈賺5000元,李洪.志第一次嘗到了辦班傳功的甜頭,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為了將法輪功推向全國,1992年6月底,李洪.志與李晶超到北京,在李晶超哥哥等的幫助下,先後在北京二炮禮堂、建材禮堂等地辦了13期法輪功培訓班,培養了王志文等一批所謂「老弟子」,這些人後來多數成為法輪功組織骨幹。李洪.志從北京回長春后,在吉林省委禮堂、吉林大學鳴放宮等地又辦了4期法輪功培訓班,還先後前往北京、濟南、太原、貴陽、武漢、成都、廣州等地舉辦法輪功培訓班。每次力班,發售的門票、聽課費少則30-40元,多則50-60元。據初步統計,李洪.志「出山」后,短短几年間,在全國各地共舉辦法輪功培訓班56期,總共賺取了284萬元。

  第三招是出版銷售法輪功書籍。

  1992年,以李洪.志名義出了兩本小冊子,一本叫《法輪功》,另一本叫《中國法輪功》,僅一年左右時間,李洪.志就靠出售這兩本小冊子賺取數十萬元。1993年4月,在前兩本小冊的基礎上,李洪.志的《中國法輪功》出版了,印刷了兩萬冊,定價6.6元。是年底,《中國法輪功》(修訂本)出版,每本批發價8元,三次印刷共11萬冊。1994年12月李洪.志的《轉法輪》出版,第一次印刷10萬冊,1995年又印刷13萬冊,1996年又印刷6萬冊,這本書先後印刷10餘次,共計70餘萬冊,每本定價12元。《轉法輪》還有香港版(港幣70元)、英文版、袖珍版、精裝版(40元)等多種版本,印刷量也都不小。1995年11月李洪.志的《轉法輪(卷二)》(港幣27元)出版,第一次印刷20萬冊,每本定價8元。這段時間,李洪.志還出版了《法輪大法》(18元)、《法輪大法義解》(港幣35元)、《轉法輪法解》(28元)、《大圓滿法》(8元)、《精進要旨》(8元)、《洪吟》(10元),以及在悉尼、瑞士、新加坡、北美、美國、歐洲、長春等地講法的眾多所謂《法輪佛法》(8-10元),還以法輪大法研究會名義出版了兩本《法輪大法修鍊故事》(每本8元)。到1999年7月法輪功被依法取締為止,全國共清理髮現署名李洪.志的法輪功書籍達19種之多,均是根據李洪.志講法錄音整理、編撰而成,內容主要都是《轉法輪》一書的重複和變種。這些法輪功書籍,除出版社銷售一部分外,其餘均是由李洪.志等少數人非法銷售的。李洪.志指定了出版總負責人,銷售總負責人,還指定了負責進庫、出庫、催書、寄書等具體工作負責人。李洪.志靠出版銷售法輪功書籍獲得巨額收入,這一點,他後來答加拿大記者問時說得也很清楚,他說,他有這麼多書,稿費收入足夠他一家在美國的生活。

  第四招是製作銷售法輪功音像製品。

  1992年李洪.志第一次出版教功錄像帶,每盤售價35元。1993年第二次出版教功錄像帶,每盤售價100元。1994年開始大量出版教功錄像帶,每盤售價55元。李洪.志看準這是一條生財之道,於是又開始搞系列講法錄像帶,譬如《李洪.志廣州講法》、《李洪.志大連講法》、《李洪.志濟南講法》等,每套5盤錄像帶,批發價220元。除此之外,還出版錄音帶、光碟。1994年李洪.志到濟南講法,物色上了山東青年科技文化服務中心經理許金良,經李洪.志的首肯,當年6月,許金良開始製作法輪功類音像製品,據公安部門查證,總計製作430萬盤,發行範圍涉及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的70多個地市,148個縣、區,是全國最大的法輪功類音像製品生產基地。許金良要向李洪.志支付總樣碼12%的所謂版權使用費。從許金良的帳目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僅從1998年8月到1999年7月,許金良為李洪.志提取的所謂版權使用費就達186萬元,還向法輪大法研究會贊助120萬元,並買了一部價值20萬元的桑塔那轎車供法輪大法研究會使用。

  第五招是製作、銷售法輪功其他物品。

  諸如法輪功徽章,每枚成本價僅0.5元,批發價每枚3元;掛圖、照片,每張批發價4.5元至5元。此外還製作、出售法輪功練功服、練功墊、橫幅、條幅等。總之,李洪.志深諳生財之道,他將法輪功作為一項產業經營,他作為生產供應方,而法輪功練習者作為購買消費方,供銷間中間環節無多,且供量浩大,所獲甚豐。

  (二)李洪.志所聚系不義之財,具體表現在騙取的對象多為社會弱勢群體,採取的手段十分卑劣。

  我們注意到,修鍊法輪功的人群中,比較多的是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體弱多病者等,他們往往年紀偏大、文化偏低、收入偏少、病患偏多,原本指望通過練功健體強身,節省一些醫療費,卻不料陷入邪教陷阱,本來就乾癟的腰包,又被李洪.志擠兌得所剩無幾。

  李洪.志為快速致富,竟然不擇手段,具體來講,主要表現在這麼幾個方面。

  一是非法經營。

  1996年7月,國家新聞出版署明令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文化部明令禁止出版發行法輪功音像製品,但李洪.志對此不予理睬,我行我素,繼續通過地下渠道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搞地下法輪功產業。地下法輪功產業由李洪.志親筆書寫委託書,委託負責人或代理人,由這些人的企業為依託,出版銷售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和其他物品。生產、倉儲、運輸、經營、銷售形成網路,產、供、銷直接見面,沒有多少中間環節。非法經營的收益,第一位的就是李洪.志,一般按發行數量總碼樣的8%-12%支付版權和原帶權使用費。到底李洪.志利用法輪功聚斂了多少錢,很難說得清楚,僅據初步調查,李洪.志通過非法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營業額1.35億元,利潤4229萬元。

  二是偷稅漏稅。

  據公安部門提供的材料,武漢「5.14」案(王漢生、徐祥蘭夫妻經營的「深深集團」從事法輪功非法出版物的生產、銷售)、「6.14」案(個體書商朱家生等生產經營法輪功非法出版物)和山東濟南許金良案這三起案件,非法出版的書籍就多達380萬冊,圖片和照片129萬張,音像製品498萬件,其他法輪功類用品30多萬件,非法經營額1.3億元,非法獲利3886萬元。這些非法生產經營的企業往來資金多是通過個人帳戶,以現金方式直接交付,逃避稅收。僅王漢生、徐祥蘭的武漢「深深集團」生產經營3年時間偷漏稅就達293萬元。李洪.志無論辦班、出書,也從未交過一分錢的稅。法輪大法研究會骨幹姚潔揭發說:「紀烈武找我從輔導站途徑發行《悉尼講法》、《精進要旨》這幾本書的過程中,我僅知道將錢打入他們指定的帳戶中,但錢去那兒不敢想,當時輔導站有人提出書很貴,他在北京分站站長以上講法會上說:『誰也沒有賺錢,特別是香港的書紙張貴,成本高』。他這麼一說,誰也不敢懷疑,現在我明白錢那裡去了。這些事現在想起來非常後悔,不僅僅幫助他聚斂錢財,同時也是幫助他宣揚迷信邪說,還逃避了國家稅收」。李洪.志嘴上喊「真、善、忍」,現實中卻連一個納稅人的義務都不肯盡,何真之有呢。

  三是銷毀帳冊。

  公安部門調查中發現,李洪.志及其同夥為逃避罪責,均存在著銷毀帳目,偷逃稅款等問題。跟隨李洪.志多年的法輪大法研究會副會長李昌揭發說:「他(李洪.志)指定專人為他管錢,並要管錢的劉某(劉桂榮)不許對任何人透露數目。當1994年11月長春有人投訴李洪.志偷逃稅款和斂財問題時,我們向他提出要建立收支帳目,按規定繳納稅款,他表面上答應同意建立收支帳目按章納稅,但他背地裡卻指使管錢的劉某把收支記錄材料燒掉!從而使建帳、查帳工作無法進行」。據稅務部門不完全統計,僅1992年到1994年李洪.志在長春辦班收入14.5萬元,偷稅8000元。姚潔揭發說:「李洪.志斂財還有個特點,一段時間用一些人。例如:早期用湯學華、劉桂榮、王治文、米瑞仙等;中期用紀烈武、我、李小妹等,這些人在錢的問題上都不聯繫,所以也發現不了他的這些行為」。

  (三)飽暖思淫慾,李洪.志暴富后,在國內國外購買豪車豪宅,盡情享受。

  1994年8月,李洪.志在吉林長春市朝陽區開運住宅小區購買住房一幢,面積145平米,價值31.1萬元,不僅裝璜考究,而且還有74厘米索尼彩電、高級音響、進口VCD、電冰箱等家用電器,另有傳真機、複印機、碎紙機等現代辦公設備。後來,李洪.志在北京崇文區法華寺南里買了一幢房,連裝修帶買傢具花110餘萬元。在北京通縣東旭花園買了一幢房,花了70萬元。李洪.志在國內還買了三輛轎車,其中一輛寶馬車,一輛捷達車,一輛桑塔那車。李洪.志弟弟結婚要買房,他一甩手給了20萬元。李洪.志為出國換美金,又用去了200萬元。到美國,李洪.志在紐約購買一幢房,花30萬美元。他在新澤西又買了一套別墅,花去58萬美元。他還購有一輛紅色跑車,經常在周末攜女兒一起開車兜風。據介紹,李洪.志在布里斯班還曾參與賭博、在泰國還曾進入色情場所洗過「鴛鴦浴」,接愛色情服務。

  李洪.志神話般的暴富過程正好應了邪教「科學神教」教主哈伯德的話:要想成為百萬富翁,創立一個自己的教吧。李洪.志創立了法輪功邪教,並以之為產業,精心經營,迅速暴富。可憐的是那些普通法輪功修鍊者,本來無多的一點收入,經李洪.志一夥欺騙,越發貧困,有的生計都難以為繼,以此看來,李洪.志又何善之有呢。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2 23:2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