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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與FBI僵局中的中國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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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6-3-26 23:17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轉載:華爾街日報
作者:袁莉

蘋果公司(Apple Inc., AAPL)拒絕幫助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簡稱FBI)解鎖一名恐怖分子使用的iPhone,不僅在美國成為熱門話題,在該公司最大的海外市場中國也引起了熱議。一些中國人懷疑蘋果此舉是出於營銷動機,另一些人對蘋果敢於和美國政府叫板(難以想像中國公司可以如此)表示支持。有人還問道:如果是中國政府要求蘋果解鎖手機,蘋果還能說不嗎?

這個問題直指蘋果與FBI僵局的核心:如果在解鎖聖貝納迪諾案件嫌犯iPhone案件上服從了FBI,那麼蘋果將更加難以拒絕中國和其他一些政治強權國家政府獲取維權或異見人士iPhone信息的要求。對於大部分收入來自海外業務(25%來自大中華區)的蘋果而言,這是該公司一個尤其重要的關切。

蘋果曾提及上述可能性,但沒有明確提到中國。該公司在上周向加利福尼亞州一家聯邦法院提交的文件中,對為iPhone設置後門可能帶來的風險發出了警告。文件稱,一旦按照美國政府的要求設立此類後門,外國政府提出同樣的要求只是時間問題。

樂博律師事務所(Loeb & Loeb)駐北京的合伙人裘伯純(Benjamin Qiu)說,如果蘋果在與FBI的交鋒中失敗,中國政府將有足夠的理由提出類似要求。他稱,和中國政府相比,FBI只能算是個軟柿子。

中國網際網路監管機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沒有回復置評要求。

蘋果公司在其隱私網頁上稱,從未向任何國家的任何政府機構合作在其任何產品或服務上設立「後門」。

中國科技公司一向對中國政府的要求言聽計從。公司高管們說,無論政府要什麼樣的用戶信息,他們都只能給。某中國網際網路公司的一位高管說:政府說往東,我們不敢往西。

中國政府正日益試圖用管理中國公司的辦法來監管西方科技公司。定於下周生效的網際網路新規禁止外資公司在未經事先批准的情況下在網上發布內容。正在接受審議的《中國網路安全法(草案)》將要求網際網路網路運營商向有關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和刑事調查。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稱,這套新規將使中國政府可以更容易地要求公司進行審查與監視活動。

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趙雲說,在國家安全與個人數據保護之間中國更注重國家安全,科技公司可能會被要求對政府指令給予配合。

以前,西方科技公司可以用法律約束和國內的政治影響為由,較好地迴避中國政府的要求。但在斯諾登(Edward Snowden)揭秘美國政府利用電子設備監聽其他國家政府後,中國政府擔心外資企業可能利用技術手段在中國開展類似活動。結果,許多美國科技公司在這個關鍵市場丟失了份額。

蘋果的業務一直是在華經營的跨國科技公司中難得一見的亮點。2015財年,蘋果中國業務收入飆升84%,至587億美元。相比之下,該公司在全球其他市場的收入整體增幅為16%。

但蘋果也像其他公司一樣,面臨著中國政府和官方媒體愈發嚴密的審視和沉重的壓力。2014年,在iPhone被中央電視台稱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后,蘋果將中國客戶數據從海外轉存到中國電信(China Telecom)這家國企所運營的國內設施上。一些批評人士指出,此舉可能降低蘋果產品的安全性。

蘋果當時說,此舉將為中國客戶改進產品表現,並指出,這些數據已經經過加密,無法通過中國電信獲取。研究蘋果軟體安全性的茲齊爾斯基(Jonathan Zdziarski)在Twitter發文稱,蘋果在中國電信存儲iCloud數據,但其加密密鑰位於中國境外的。他寫道,這一做法是可行的,可降低數據泄露的風險。

不過,中國當局似乎很想讓蘋果看起來有合作誠意。中共黨報《人民日報》的Twitter賬號在2015年1月用英語發文稱,蘋果已經同意接受中國的安全檢查,成為接受中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網信辦)相關規定的第一家外國企業。這條推文還附有一張蘋果首席執行長庫克(Tim Cook)與網信辦主任魯煒握手的照片。

一名接近蘋果的人士說,在中國以及其他國家,所有的通訊設備製造商都必須提供產品,由該國政府進行安全測試。

蘋果對中國及其他國家政府獲取信息的請求都進行了配合。在其最新的透明度報告中,蘋果表示,2015年上半年接到中國政府對1,129部設備的信息請求,並且為其中74%的請求提供了數據。該公司接到了美國對3,824部設備的信息要求,並對其中81%的請求提供了數據。蘋果未披露這兩個國家政府所要求信息的性質,但表示,全球絕大多數請求是執法機關尋找被偷設備。

至於執法部門要求獲得賬戶信息(一般與iCloud相關),蘋果公司接到了中國政府對24部設備的請求,並為其中29%的請求提供了數據,相比之下美國政府此類請求涉及971部設備,該公司為其中的81%提供了數據。

任何一家美國科技公司都會擔心陷入雅虎在師濤案中的境地。2004年,應中國政府的要求,雅虎提供了師濤雅虎郵箱的信息,隨後政府憑藉這些信息判定這名中國記者向一家境外網站泄露了政府機密指令。師濤被判10年監禁。2007年美國國會就該案舉行了聽證會,一名議員批評雅虎的高管是道德「侏儒」。雅虎高層做出了道歉。

儘管美國國內一些人對蘋果在聖貝納迪諾iPhone案上的立場提出了各種批評,但想象一下如果蘋果幫助中國安全機關獲取中國民運人士手機上可以對其定罪的信息,那又將招來多麼強烈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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