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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 被判囚18個月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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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16-3-1 16: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2013年捲入串謀詐騙案后,涉向特首梁振英發電郵,要求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並以威嚇手段意圖令廉署終止調查,主審法官姚勛智昨在區域法院裁定劉夢熊罪名成立,即時監禁18個月。姚官指妨礙司法公正將打擊公眾人士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必須判處即時入獄。劉夢熊聞判在犯人欄大喊「歷史將宣判我無罪,公道自在人心」!

《星島日報》報道,現年67歲的劉夢熊昨晨抵達法院時,面露笑容地說「我對案件很有信心」,「所以沒有要求任何人為我撰寫求情信」。劉還引用清末詩人譚嗣同《絕筆詩》中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來形容自己的心很坦然,一點都沒有緊張。但當劉聞悉被定罪等候判刑期間,卻「變臉」地說「這次定罪很不合理,我又非殺人放火,我實在很生氣」。劉的親密女友何綺雲及兩女兒均有到庭旁聽支持,聞悉劉被定罪均哭成淚人。

據悉,劉夢熊去年就高院的「東方明珠」案,以及是宗區院妨礙司法公正案,分別花了1582萬及600萬元律師費,整個律師團隊花逾2100多萬港元,除了親密女友願意出售物業套現外,劉名下資產去年下旬獲解凍,也幾乎花在兩宗官司上。

姚官判案時指劉夢熊於2013年1月8日就東方明珠案被廉署拘捕后翌日,即向梁、白髮出電郵,除講述自己清白,及如何協助梁競選特首外,更揚言會向中外媒體「爆驚天內幕」,無疑劉一連串威嚇手段,意圖影響梁、白終止刑事調查。雖然辯方重申劉犯案出於無知及憤慨,本案案情獨特,只是劉一直抱著「是其是,非其非」的原則才「闖下大禍」。對劉來說今次定罪已令他政治生涯劃上句號,蒙受巨大的精神壓力,要求法庭輕判。

姚官強調劉多於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屬十分嚴重的罪行,應判囚兩年或以上,尤其嚴重處在於威嚇對象是本港最高領導的行政長官以及執法部門的首長廉政專員。

姚官的判詞共41頁,強調劉自辯只是要求廉署終止不合理、不合法的調查,但廉署調查根本「沒有分合理或不合理」,他重複翻看涉及的電郵及信件后,認為內容和劉自辯所說剛剛相反,明顯劉的目的是要以威脅手法,逼使廉署終止調查東方明珠案。

姚官強調劉這次以威脅手段妨礙司法公正的對象是香港最高層的特首梁振英及執法部門首長白韞六,案情極嚴重。司法公正的彰顯,是無論任何人士都不可透過特別關係意圖影響,否則這必然是干預司法公正,打擊公眾人士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雖然本案源自東方明珠案,而劉夢熊就東方明珠案在高院獲脫罪,但同案另兩被告則裁定罪成,故法庭不同意辯方所說,劉最終沒有被控串謀貪污罪是有何分別。姚官指本案量刑應是入獄兩年或以上,考慮劉過去熱心慈善公益,前特首曾蔭權亦讚揚劉對社會有貢獻,故給予減刑折扣,判劉入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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