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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徐志摩英年早逝看邪淫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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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2-24 04: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硨磲大爺 於 2016-2-24 04:20 編輯

  民國年間的詩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戀愛史和婚變比他的文學作品更轟動於世。徐志摩出身於浙江一家大富人家,留學英國,他的原配夫人叫張幼儀。張幼儀端莊善良,具有中國傳統的婦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賢淑穩重,善操持家務。婚後生了一個兒子,能相夫教子。徐志摩的父母疼愛自己的兒子和媳婦,又非常高興有了孫子。所以父母在經濟上是不遺餘力地支持他們的。婚後,徐志摩出國留學。

  1921年徐志摩在英國留學期間,遇到了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學生叫林徽因,他一見鍾情,忘記了自己是已經為人之夫和為人之父了。徐志摩雖然很有才華,也很有錢,但是林徽因鑒於他已有家室,雖然和他交往頻繁,並沒有答應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家裡,開始對自己的妻子表示了公開的嫌棄,說張幼儀是「鄉下土包子」,「我要離婚!」。張幼儀還是默默地為丈夫洗衣服、做飯伺候丈夫。當時張幼儀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國陪讀的。兩歲的兒子留在家鄉由爺爺奶奶照看。21歲的張幼儀已經又懷有身孕了,可是徐志摩狠心地說:「你去打胎。」張說:「打胎很危險啊,有人會因打胎而死掉的。」徐志摩卻冷漠地說:「做火車肇事還會死人的,難道你就不坐火車了嗎?」

  更有甚者,幾天之後,徐志摩不聲不響地離家出走了,可憐的年輕孕婦,在異國他鄉,舉目無親,語言又不通,她痛苦地想自殺,但是後來想起了《孝經》上的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於是打斷了自殺的念頭,是孔老夫子的話救了她的命。

  她重新思考人生。她煎熬痛苦若干天以後,開始求救於在法國留學的二哥和在德國留學的七弟。兄弟們都向張幼儀伸出了援助的手,勸她千萬不要打胎,生出了孩子,兄弟願收養。得到手足的幫助鼓勵,張幼儀在德國生了第二個兒子。

  後來徐志摩又來逼她離婚。他們在一個朋友家裡見面,張幼儀說:「你要離婚,等稟告父母批准才辦。」徐志摩用狠硬的態度說「不行!我沒時間等!你一定要現在簽字!」 張幼儀見他如此無情,對第二個兒子的出生也毫不理會,知道無法挽回,被迫簽字離婚。

  因為徐志摩的喜新厭舊和見異思遷,1922年,一個美好的家庭就這樣破裂了。徐志摩離婚後,心花怒放,馬上去找林徽因。可是林徽因卻悄然回國了,不久與他人正式結婚了。徐志摩的追求變成了泡沫。有人評述,時值芳年的林徽因為什麼沒有嫁給才華橫溢的徐志摩呢?因為林徽因憑直觀的感覺,覺得這個詩人的熱情不足以信賴。

  

  徐志摩留學后回到北京,常與朋友王賡相聚。王賡的妻子陸小曼,是一個漂亮的才女,愛好藝術,擅長詩、書、琴、畫。不久王賡調往哈爾濱工作,陸小曼留戀北京,沒有與丈夫同去。在這段時間裡,徐志摩與陸小曼接觸的機會更多了。徐志摩開始追求陸小曼了。

  當時北京的知識界,對這兩位才子才女原本是有很多讚譽的,但因為他們兩個人的交往已超越了禮度的範圍,徐志摩是在迷戀一個有丈夫的女子,所以社會上的流言蜚語就多起來了。本來這時懸崖勒馬還來得及,但是色迷心竅,徐志摩沒有回頭,最後的結局就是陸小曼離婚了,另一個家庭破裂了。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了。這件事成為當時轟動京城的新聞。陸小曼的父母不高興,徐志摩的父母更生氣,他們中止了對徐志摩的經濟供給,並且根本不見這個新媳婦。他老師梁啟超在他與陸小曼結婚時,訓斥他說:「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以後務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住在上海,慢慢地感到了生活的壓力,經濟拮据。陸小曼生活散漫奢侈,不做事情,家中顧傭人。公公婆婆堅持不見她,她的自尊心受壓抑,生了病,而徐志摩呢,要東奔西跑去兼課賺錢,來往於上海北京之間。徐志摩在北京大學上課,希望陸小曼從上海搬到北京來。可是陸小曼迷戀上海的生活,不肯去,喜歡打牌、跳舞、看戲特別是吃上鴉片膏和戲子們打的火熱。徐志摩對此非常不滿,夫妻經常吵架。1931年11月,徐志摩聽說他過去追求過的林徽因將於19日在北京舉行演講會。他興奮地搭機趕往北京去捧場,結果這次飛機失事,這位才子結束了五年的新婚生活,死時才35歲。

  徐志摩接受了西方的教育糟粕部分,隨著自己的感覺走,不顧道德。雖然他做到了「我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子」,但是他並沒有幸福。後人著述,《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作者張邦梅)曾評論:「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拋諸腦後,對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結髮妻子,一點恩情也沒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訓,竟然與友人之妻陸小曼談戀愛,一手摧毀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個家庭破碎,更傷透了父母的心。」

  《弟子規》中說:『不力行,但學文,長浮華,成何人。』徐志摩不正是這種人嗎?徐志摩雖然會寫詩作文,但對愛情婚姻輕率的行為,違背了人倫道德,可以說對父母不孝,對子女不慈,對妻子不忠貞,對朋友無信義,並且他身為人師帶壞風氣,所以他的結局是不幸的。

  與之相反,他的原配夫人張幼儀,被丈夫遺棄以後,重新生活,入德國學校學習,專攻幼稚教育,五年後學成回國。上海一家女子銀行聘她做總裁,並且她還經營了一間服裝公司,均大獲成功。她在百忙中還請了一位國學老師,給自己講解孔孟之道,每天一小時從不間斷。她有留學的新學識,又攝取中華文化的精華,不忘中國傳統的美德,離婚後自己撫育兒子長大成人,仍然孝敬徐家二老,做為乾女兒照顧二老,為他們送終。

  徐志摩罹難后,張幼儀每月還寄錢幫助陸小曼。台灣版的《徐志摩全集》是在她的策劃下編輯的。她享年89歲。我們看到張幼儀敬老愛幼,她寬恕了徐志摩,還出版了他的文集,接濟他的遺孀,而且經濟富厚,事業興隆,兒孫孝順。她受到人們的尊敬和稱讚,她是幸福的。

  以上我們從民國詩人徐志摩的例子,看到活生生的事實,男女之間違犯道德的行為,給人生帶來不幸的後果,給社會帶來不良的影響。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縱慾好色最損福德。

來源:歷史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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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DL 發表於 2016-2-25 03:02 | 只看該作者
這事可不一定。許多人一生縱慾,卻得以善終,如以前國民黨的高官楊森,有名有姓的妻妾就達十二人,而且還把其中的兩人弄死,到90歲時還娶了一個17歲的高中生,並得一子,活到97歲。很多人一生只有一個老婆,且生活檢點,卻英年早逝。這個世界實際上是不公平的,縱慾好色最損福德,我看並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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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yan2000 發表於 2016-2-28 11:02 | 只看該作者
這文章本末倒置.這叫"削足適履",作者為了擺出一副封建衛道士的嘴臉,不管扯不扯得上偏要把這事歸咎於用情不專.

這事不象文章所說"邪淫害了徐志摩",而是因為徐志摩差勁才有邪淫的事.不管徐志摩跟誰結婚都不會有好結果,他不是過日子的人.

他和張幼儀根本就不是什麼"美好的家庭",後來和陸小曼也合不來.正象梁啟超說的,"性情浮躁".

要說從徐志摩身上應該吸取的教訓,那就是結婚要慎重,真正無法挽救時趁早離婚.林徽因是聰明人,看穿了徐志摩的為人;張幼儀也是聰明人,離婚後取得了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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