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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言者】中藥染色何時消?紅了櫻桃綠了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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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繆寶迎
最後更新:2015-03-20 14:01:35 來源:南方周末
標籤中藥染色假冒藏紅花
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染色的「藏紅花」。晚會現場,工作人員分別用兩杯開水沖泡真假藏紅花。與人們想象不同的是,泡完呈紅色的反倒是假的。

其實,中藥染色制假行為由來已久。筆者曾查處過一起假冒藏紅花案。制假者居然將普通紅紙加工成「紅花」。將這些假紅花丟入水杯中,立即化作一攤紙泥和紅水。

除了紅花外,涉「黃」的常用中藥黃連、黃柏、蒲黃、薑黃、人工牛黃等也常被不法分子染色,冬蟲夏草、血竭、石斛、延胡索、青黛、菟絲子、硃砂、烏梅、五味子、細辛等,查出染色問題者也不少。

為什麼要給中藥染色?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中藥炮製規範是不存在染色方法的。也就是說,中藥只要出現染色,就屬於違規制假行為,這是有別於某些食品生產過程中可以使用食用色素的。其次,染色目的多數是為了「賣相好」。一些劣質藥材經染色后,色澤會變得鮮艷。一些藥材被提取有效成分后,顏色淺淡,一些不法分子會對其染色后,冒充合格飲片再度銷售。用染色法制假,紅花最為常見。還有用白芍的根莖部分染色加工成川烏、用紅薯染色加工成首烏等。此外,染色的對象較多地集中於貴重藥材,如血竭、蟲草、紅花等。

給中藥染色的手法也在不斷變化,非專業人員難以識別。其使用的染色劑主要是金橙Ⅱ、胭脂紅、金胺O等。胭脂紅屬於食用色素,但不得在中藥加工過程中使用。金橙Ⅱ、金胺O屬於工業染料,完全不可食用。染色劑多屬於合成色素,由於在中藥染色過程中,其使用量一般比較小,因此,尚未出現服用染色中藥而導致急、慢性毒性反應的報道。但無論是否會對人體構成傷害,染色行為都屬非法添加。

作為消費者,或者說作為需要服用中藥的患者,該如何應對中藥染色問題?

至少有三點是值得提醒的:第一,中藥仍然是藥物,不是食品,不宜長期「依賴性」服用,必須遵從醫生意見,不要聽了一鱗半爪的宣傳,就「照方抓藥」。第二,對中藥功效的認識要客觀、科學。近年來,對諸如蟲草、紅花、石斛等中藥功效的宣傳明顯言過其實,更多基於商業推廣需要。比如說宣傳的蟲草功效,大多沒有臨床科學數據的佐證,紅花也不是人人能吃的,而這類昂貴的中藥往往是制假染色的重災區。第三,購買中藥還是要找正規醫院或藥品零售企業。路邊攤販所售中藥,基本都不可信,網購的風險也不小。

近幾年,地方政府和國家食葯監部門曾經多次組織對中藥領域開展專項治理,但仍然未能根治。筆者認為,根本解決中藥染色問題還是需要依法整治。

用其它物品染色假冒中藥者,屬於典型的生產假藥行為,相關法律條款對其處置的規定很明確。但對通過染色改善中藥「賣相」的,在行政處罰過程中,似乎法律依據不是非常明確。

筆者認為,這些染色劑成分,均系中藥自身及炮製過程中所不應該出現的。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不符的,即為假藥。染色中藥飲片,定性為假藥似無不妥,對其實施行政處罰依據充分。依據兩高相關司法解釋,生產銷售假藥屬於「行為犯」。只要認定違法者存在故意生產銷售假藥行為,無論是否發生危害後果,即構成刑事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只有讓制假者付出相應的代價,只有讓不法分子真正受到法律嚴懲,才能有效遏制中藥制假行為,才能營造讓百姓放心的用藥環境。

(作者為江蘇省南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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