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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下的奇葩中國審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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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2-26 22: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更里,月東升,閨房獨坐嘆連聲。手捏著小腳只把阿娘恨......二更里,月正明,想起裹腳真痛心。自從四歲滿五歲臨,朝裹暮裹到如今。丈八裹帶裹得緊,痛得我淚漣漣。哎喲,痛得我淚漣漣......」這是民間流行的歌謠《纏足女兒哭五更》中的兩段歌詞。舊時人以小腳為美,終生活在「三寸金蓮」 的「光環」之下,卻不知纏足的女子為此流下多少辛酸淚。

  

  步步生蓮花

  纏足源於何時,至今無人能夠下一個定論。有一種說法是纏足始於南北朝時期。南齊東昏候曾命令手下將金箔鑿成蓮花狀,用來鋪地,讓自己寵愛的潘妃在上面行走。東昏候一邊欣賞,一邊得意的說:「這就是步步生蓮花啊!」自此,女子纏過的小腳被稱作「金蓮」。

  還有來自民間的傳說。據說隋煬帝昔日東遊江都(今江蘇揚州),徵選百名江南美女。一位被選中的名叫吳月娘的女子痛恨隋煬帝,便儘力將腳纏小,同時在裹腳布中藏入一把小刀。隋煬帝見她的腳嬌小可愛,便喚她上前。她一邊慢慢解開裹腳布,一邊抽出小刀,出其不意的刺向隋煬帝,刺傷了隋煬帝的手臂。吳月娘見刺殺不成功,便投河自盡。民間女子為了紀念吳月娘,纏足之風日盛。民間傳說畢竟不能完全相信,卻也從另一角度為我們提供了參考。

  總之,最晚從宋朝開始,四歲的小女孩就需要纏足了。纏足一般由女孩的母親,祖母或者其他女性長輩完成。長輩們先將除大腳趾以外的四個腳趾折在腳底,用狹長的白布條裹緊,使腳骨變形,足弓縮小。再讓女孩穿上尖頭鞋,固定腳形。白天,女孩需在別人的攙扶下行走,一方面活動筋骨,另一方面也要踩斷折在腳底的腳掌骨;晚上,要用線密密地縫好裹腳布,防止鬆動脫落。有的還要在腳底墊上碎瓷片、竹板或石片,以矯正腳形。女孩們在成年之前,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用力裹腳,加緊束縛,直到成年以後,骨骼定形后,才能解下裹腳布。這時,她們的腳已經變成了「三寸金蓮」,除了大腳趾以外,四個腳趾緊貼腳底,足弓隆起,猶如一座小山,只能依靠大腳趾行走。

  

  女子纏足,本來就是迫不得已。當時人普遍認為,女子的小腳是高貴的象徵。元代人伊世珍在《琅環記》中記載道:「聖人重視女子們不輕易勞作,所以讓她們纏足,住在閨閣里,外出可以乘坐馬車,腳派不上什麼用場。」可見,貴族蔑視勞動,也看不起天足。女子纏足表示無須勞動,也表明了自己高貴的身份。

  古代禮教以「男尊女卑」為基礎,女子是男子的附屬品。禮教要求女子「行莫回頭,語莫掀唇,坐莫動膝,立莫搖裙,喜莫大笑,怒莫高聲」,端莊儀態,足不出戶。這種要求為纏足這種習俗的形成提供了前提條件。而男子也希望通過女子纏足,將她們束縛在深閨,從而保證女子的貞操。

  

  而纏足也決定女子是不是能嫁得好。腳的形狀和大小成為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準。有一首山東童謠這樣說道:「纏小腳,嫁秀才,吃白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為了讓女兒長大能找個好婆家,母親們必須狠下心來,給女兒裹小腳。

  儘管纏足的女孩都懷著一腔血淚,卻無處控訴,也無法反抗。纏足后,女子腳疼難忍,只好將腳靠在床欄桿上,待腿部神經麻痹后,方才好受一些。而骨折和潰爛,又使得兩腳痛得痙攣。潰爛部位滲出的液體往往會將裹布粘在腳上,勉強撕下來,便是一片血肉模糊。潰爛的傷口如果處理不當,就會越來越嚴重,甚至會導致腳趾腐爛脫落。

  

  疼痛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纏過的腳變窄,重心不穩,難以行走,行動大多要扶著牆壁。更有甚者,出入只能依靠僕人攙扶,甚至需要僕人抱進抱出,成為名副其實的「抱小姐」。同時,腳纏起來后血液循環不暢,容易使女子體質虛弱。而纏小腳要用裹腳布千纏萬纏,腳下容易積累污穢而生腳氣。

  纏足作為一種陋習,歷來受到反對,新中國成立后,禁止婦女纏足。漸漸地,年輕女子纏足現象慢慢消失,中老年婦女也紛紛放足。纏足這個陋習在殘害了中國女子幾百年後,終於退出了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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