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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暴力說不 捍衛香港法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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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行天下 發表於 2016-2-17 10: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就在全球華人同賀新春之際,本該喜慶祥和的香港旺角卻在大年初一晚發生了令海內外震驚的暴亂事件。看那些打「本土」旗幟的激進分子如此粗暴踐踏香港傳統核心價值,挑戰法治威嚴,作為成長於內地並留學海外,目前工作和定居於香港,熱忱地愛這片土地的我們無不痛心疾首。電視畫面中頭戴鋼盔、面帶口罩的暴徒四處縱火,手持磚頭、酒樽、棍棒和自製盾牌等攻擊性武器,窮凶極惡地襲擊警員,對此我們不禁懷疑這些場景是否真實發生在以法治彪炳於世的香港。
顯而易見,這些人的暴力並非是為了所謂的「對抗不公」,而是藉由社會議題達到反體制的政治目的。如果說香港發生大規模違法抗議行動始於2014年長達79天的違法「佔領」行動,那發起及參與「佔中」的相關人等至今依然逍遙法外,以及隨後在大學校園所發生的數次衝擊校委會等違法行為未受到法律制裁,則成滋生社會暴戾,鼓吹「正義目標大於法治」的溫床。這次旺角暴亂的發生,是試圖擾亂香港安定和諧破壞「一國兩制」原則的一次集中爆發。本應以法治昌明著稱的香港,卻令「對抗有理 違法沒事」的荒謬觀念在社會和校園中大行其道,「本土派」、激進反對派以及背後影影綽綽的境外勢力無疑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曾經有知名法律學者指出,只要法院保持獨立性,香港可以繼續享有繁榮穩定的內部環境。但令人憂心的是,目前發生的與民主和法治背道而馳的種種亂象已然侵擾了社會安寧,並對市民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任何人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即觸犯暴動罪,如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如循簡易程序定罪亦可處監禁5年。我們尊重司法獨立,相信司法檢控的公正,更相信司法機構的專業。但與此同時我們認為,在暴亂分子無法無天,肆意藐視香港法治權威的情下,絕不能再姑息養奸,以「重典治亂象」,已經是迫在眉睫。
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根基和核心價值。「佔中」及一系列政治亂象所造成的最明顯的一個後遺症就是法治不彰,其惡果則是令而不行,禁而不止,妖孽為患,有恃無恐。「本土派」所發起的暴力行動,嚴重衝擊了香港的社會秩序,令香港的國際形象蒙塵。這些暴亂分子根本不能代表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意願,也不代表他們口口聲聲所稱的「港人利益」,更不代表香港核心價值。因此,我們呼籲當局儘快啟動法律程序,摒棄任何政治意識形態干擾,發揮法治的治世作用,將違法者繩之以法。只有這樣,才能維繫人們對香港法治的尊重,鞏固對司法獨立的信心,從而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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