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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敏海「失蹤」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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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男孩 發表於 2016-1-19 16: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北京時間1月17日,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敏海「失蹤」事件有了最新消息。根據新華社報道,在1日13日,在某羈押場所內,桂敏海說,「在外面這麼多年,我一直處在惶恐不安當中,經常做噩夢,也經常夢到自己回家鄉,看見那些熟悉的親人……」身為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的桂敏海,近日成為境外輿論關注的焦點--「銅鑼灣書店老闆失蹤」的消息被香港和國外的一些媒體熱炒,還有人發起「尋找桂敏海」行動。桂敏海是什麼人?他所謂失蹤的真相究竟又是什麼?經過上網查詢,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在寧波經商的桂敏海組了一個飯局,席間推杯換盞、觥籌交錯。飯局結束時,桂敏海做了一個讓他後悔至今的決定,就是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當晚21時17分,桂敏海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駛往鎮海區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相關法律文書顯示,經檢測,事發時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mg/ml,達到醉酒駕車標准。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負事故全部責任。被撞身亡的女大學生沈某正值二十齣頭的青春年華,其家庭更是不易,父親年過半百才有了這個寶貝女兒,一直視為掌上明珠,眼見孩子長大成人,期盼著她成家立業,豈料美好希望無情破滅,變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斷腸之痛。沈某父母二人雙雙病倒,特別是當時年過七旬的父親從此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出現精神恍惚、抑鬱,甚至一度要自殺。據悉,在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對於上述判決,受害者家屬提出異議,強烈要求給予桂敏海嚴厲懲處。桂敏海更擔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獄服刑。於是,在法院判決后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行完的時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個錯誤選擇。害怕坐牢緩刑期間偷渡潛逃。「我就開始害怕了,害怕坐牢。而且出了這么一檔事,我在國內實在沒法發展下去了,所以我想我還是走吧。」桂敏海說。2004年11月,還處於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設計的計划,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邊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針對桂敏海畏罪潛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桂敏海宣告緩刑兩年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桂敏海的出逃也讓受害者一家再遭打擊。多年來,兩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幾乎全部放在這起案件上,心中的執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歸案,以慰女兒在天之靈。桂在2015年10月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時引述桂的聲明:「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同日,中國中央電視台資訊節目《東方時空》發布了桂敏海的專訪畫面,桂敏海在鏡頭面前親口承認涉案,並哽咽表示自己因為潛逃而無法為父親奔喪,因而現在想回國自首,承擔自己的責任,並向受害者家屬道歉。
對於一個投案自首的在逃交通肇事罪犯,香港極少數人和反對派組織首先想到的就是炒作它,把它朝政治方向引,試圖製造香港社會與內地的隔閡,抹黑「一國兩制」, 香港有反對派組織計劃舉行遊行示威,並宣稱要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交通肇事罪犯投案自首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有半毛錢關係嗎?難道外國人在中國違法犯罪就不用受到法律追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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