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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銅鑼灣書店桂敏海「失蹤」事件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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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u1465 發表於 2016-1-18 15: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桂敏海近日在內地某羈押場所內接受了採訪,現身說法,引出了一宗12年前的醉駕肇事致人死亡案。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桂敏海晚上飯局飲酒後,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駛往鎮海區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沈某撞倒致其死亡。經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系醉酒駕車肇事致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桂敏海痛悔不已的同時,更害怕自己鋃鐺入獄。於是,在法院判決后還處於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潛逃出境。
潛逃期間,他與人合夥做生意,在香港銅鑼灣開辦了一家書店,生活無憂,但是負罪感和愧疚感與日俱增,終日內疚惶恐。因為負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鄉,父親過世都不能回去見最後一面,他開始進行反,也切身體會到,12年前因為自己對法律的漠視,給另一個家庭帶來無盡的傷害么,這促使他下定決心、回國自首。
2015年10月,桂敏海回到內地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后,桂敏海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桂敏海還表示,「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至此,香港銅鑼灣書店桂敏海「失蹤」事件真相大白,引人深思。此案無關政治,無論如何炒作,也僅僅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它體現了依法治國的原則,此次事件告訴世人,無論你是什麼國籍,無論你是什麼身份,只要在中國犯了罪,你就要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無論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過法網,更逃不過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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