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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課綱或定調慰安婦不寫被迫 被痛批維護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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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sdfasd 發表於 2015-12-24 10: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環球網綜合報道】由台灣「教育部長」吳思華親手挑選的17人專家小組成員之一、前「總統府國史館館長」林滿紅日前表示,小組初步已達成共識,17項爭議中有12項直接改回課綱微調前。據台灣中時電子報12月23日消息,台灣自由作家黃智賢23日在臉書上痛批表示悲痛,她說這些「教育部」所聘請的專家,「正在告訴我們,做台灣人,是沒有價值的。」

黃智賢稱,慰安婦一生慘受蹂躪,至今還等不到歷史給予她們的名譽回復。有的青春少女,是在上學途中被抓走,有的是被騙,有的是被賣掉。日本政府至今不肯對他們道歉認錯賠償,而我們的「教育部」專家小組,竟然堅持不肯在慰安婦這三個字前,加入「被迫」這兩個字。而這樣一來,也就是說慰安婦不寫被迫、光復台灣改成「接收」台灣、不寫「日本殖民時期」;「這是可以列入國際笑話的專家課綱共識,流露了對日本皇民史觀的曲意維護, 對日本在二戰時期暴行的掩蓋。」

黃智賢嘲諷這樣的課綱,「台灣光復節該廢了吧!那以後光復北路光復南路,要改成接收北路、接收南路了。」

報道稱,黃智賢質疑課綱微調小組歷經2年,走完所有法定程序,「教育部」竟然可以因為違法和暴力的抗爭,就自棄立場,向暴力和台獨立場妥協,答應重審課綱微調。

黃智賢批評該小組荒謬地說要以「中性文字」取代「情緒化」的價值判斷寫歷史。但是就算堅持中性,黃智賢還是質疑「請問寫慰安婦是被迫的,寫台灣是光復,寫日本殖民台灣,有哪一句不是忠於史實?」

「教育部」聘請的專家,正在告訴我們,做台灣人,是沒有價值的。   「教育部長」吳思華親手挑選的17人專家小組,其中林滿紅宣稱,小組初步達成共識,17項爭議,有12項直接改回課綱微調前。   這是可以列入國際笑話的專家課綱共識,流露了對日本皇民史觀的曲意維護, 對日本在二戰時期暴行的掩蓋。   為什麽課綱微調小組歷經2年,走完所有法定程序,「教育部」竟然可以因為違法和暴力的抗爭,就自棄立場,向暴力和台獨立場妥協,答應重審課綱微調?   就算堅持中性,請問寫慰安婦是被迫的, 寫台灣是光復, 寫日本殖民台灣,有哪一句不是忠於史實? 就算堅持中性,請問寫慰安婦是被迫的, 寫台灣是光復, 寫日本殖民台灣,有哪一句不是忠於史實?

(1)請問專家小組,開羅宣言是不是說:「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東三省、台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國」?   (2) 巴黎曾經被德國納粹佔領長達4年。1944年,才在聯軍協助下光復了巴黎。   (3)請問韓國教科書是怎麽記載韓國土地重回韓國人民手中的?難道也用「接收」?   (4)那以後台灣光復節該廢了吧 !那以後光復北路、光復南路,要改成接收北路、接收南路了。 (4)那以後台灣光復節該廢了吧 !那以後光復北路、光復南路,要改成接收北路、接收南路了。

17人專家小組成員之一林滿紅說,小組可能不用日據與日治,而含混使用「日本時期」!   美國有哪一本教科書,是不用「英國殖民」、「殖民地政府」, 講述那段歷史的嗎?   既然是英國殖民致府,那段時期,不就是「英國殖民統治」?   (2)納粹用武力佔領法國長達四年,請問是該用「德國時期」, 還是用「德國佔領時期」形容那段時期比較正確?   (3)台獨總是說,可是台灣是中國心甘情願送給日本的,日本政府統治台灣有「合法性」。但日本發動的甲午戰爭,是侵略戰爭,在歷史上毫無疑義。中國是被逼割地,而不是自願割地。《馬關條約》簽約時,日本的軍隊還在中國土地上。中國是在武力脅迫下,不得不簽,不得不割讓台灣。   台灣是中國的土地,日本發動侵略戰爭,強搶台灣。日本戰敗之後,台灣歸還給中國。這樣如果不是「光復」,什麼才是「光復」?如果不用光復,就要用「返還」或「歸還」。怎能用「接收」?用接收的意思,難道不是要表明,台灣不是中國之地? 台灣是中國的土地,日本發動侵略戰爭,強搶台灣。日本戰敗之後,台灣歸還給中國。這樣如果不是「光復」,什麼才是「光復」?如果不用光復,就要用「返還」或「歸還」。怎能用「接收」?用接收的意思,難道不是要表明,台灣不是中國之地?

3 荒謬:專家小組稱寫慰安婦就夠了,不用寫「慰安婦是被迫的」

使用理由荒誕絕倫,可以列入國際笑柄。小組成員中山女中老師李彥龍說,不必特彆強調「被迫」,他問過高中女生,沒有一個人認為慰安婦不是被迫的。既然大家都知道是被迫的,那何必寫被迫?

專家小組要不要去問問韓國政府是怎麼寫這一段教科書的?要不要去問美國國會?要不要問聯合國?聯合國明載,日本強征的各國慰安婦是不人道,違反人性的。還建議被害國家聯合申遺,將慰安婦歷史列入人類文化歷史中。日本卻還用經費要脅不準這麽做。

事實上,嚴謹一點講,連「慰安婦」這個詞都不該使用。因為美國前國務卿希拉里,直接稱被日本軍強征的慰安婦是「被強迫的性奴隸」。台灣現存的慰安婦,只有兩位,其餘的人,都在等不到公平的對待以前,抱憾以終。

慰安婦一生慘受蹂躪,至今還等不到歷史給予她們的名譽回復。有的青春少女,是在上學途中被抓走,有的是被騙,有的是被賣掉。日本政府至今不肯對他們道歉認錯賠償,而我們的「教育部」專家小組,竟然堅持不肯在慰安婦這三個字前,加入「被迫」這兩個字。

一位女性,被日本殖民政府抓走, 被迫做性奴隸, 毀了一生。還要被台獨說是自願的。被「前總統」李登輝說, 問題都解決了。

而在教科書中有一群人堅持絕不可寫「被迫」這兩個字。這樣的課綱,難道沒有違反人性與人道?難道沒有違反歷史史實?難道沒有違反聯合國憲章與宣言,違反人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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