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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巴黎大會上,習近平批5種錯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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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zhh 發表於 2015-12-1 20: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人民日報全媒體平台記者李仕權】國家主席習近平11月30日在巴黎出席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開幕式並發表題為《攜手構建合作共贏、公平合理的氣候變化治理機制》的重要講話,強調各方要展現誠意、堅定信心、齊心協力,推動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機制,實現更高水平全球可持續發展,構建合作共贏的國際關係。
  講話中,習近平闡明了中國對全球氣候治理的重大主張,實際上也是批評了有些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存在的錯誤想法,引人深思。概括起來,這些錯誤想法大約有5種:
   (1)希望多佔點便宜、少承擔點責任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對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問題,如果抱著功利主義的思維,希望多佔點便宜、少承擔點責任,最終將是損人不利己。巴黎大會應該擯棄「零和博弈」狹隘思維,推動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多一點共享、多一點擔當,實現互惠共贏。
   (2)不照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困難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應該尊重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國內政策、能力建設、經濟結構方面的差異,不搞一刀切。應對氣候變化不應該妨礙發展中國家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合理需求。要照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困難。
  (3)口惠而實不至,做承諾但並不落實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獲取資金技術支持、提高應對能力是發展中國家實施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前提。發達國家應該落實到2020年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的承諾,2020年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加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此外,還應該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氣候友好型技術,幫助其發展綠色經濟。
  (4)認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已經過時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要提高國際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確保國際規則有效遵守和實施,堅持民主、平等、正義,建設國際法治。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歷史責任、發展階段、應對能力都不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僅沒有過時,而且應該得到遵守。
  (5)不允許各國尋找最適合本國國情的應對之策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面對全球性挑戰,各國應該加強對話,交流學習最佳實踐,取長補短,在相互借鑒中實現共同發展,惠及全體人民。同時,要倡導和而不同,允許各國尋找最適合本國國情的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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