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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微商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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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5-11-18 03: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有朋友問我:微商怎麼做?

這?我想起前幾天某網際網路大會上的段子:你才是微商,你一家都是微商。微商,是個負面辭彙。

而許多人,一邊深惡痛絕地將朋友圈每個微商拉黑,一邊忙不迭問別人:微商怎麼做?

是時候表明立場了,我不得不說:我不看好微商!

或許有人說,微商代表了發展趨勢,微商是有意義的探索,微商也不全是傳銷的(不做多級的,我只做兩級可以吧?),微商也不是只會賣面膜(很多微商還會代購幫客戶省錢)。

我還是不得不說:我不看好微商!

有人說,你討厭微商難道就是因為他們ID前面加A,朋友圈發的都是面膜和代購?不是!我不看好微商,討厭微商的理由如下:

一、用一個微子局限渠道定位,微商是必死的渠道

首先請注意:我也是剁手黨,雙十一也買了二十多件貨!可是,我不看好微商。

因為:微商不代表電商,微商也不代表移動電商。我不看好微商,可是我支持電商,支持移動電商,絕不反對在微博微信營銷。

微商之所以有錯,是因為他們將自己框死在了所謂微博微信銷售上,他們的商業模式假設了一個荒謬的前提:必須以微博微信作為唯一或者唯二的渠道。關於這個假設如何荒謬,見本文下一個段落。我先來談這種渠道假設為什麼會死。

1、困商於「微」,一葉障目不見泰山,違背商業定位的基本原則,必死。

在傳統商業,並不難見到專註一個渠道的商家。可是,商業的規則是自身有料(產品),然後去探索渠道;或者是渠道商逐步精通行業,然後與行業融合,在這個過程中絕不排斥渠道擴張。

而微商,限制了必須是「微渠道」,不允許擴張其他渠道。這樣,就先給出了一個假定:必須向使用微信(或微博)的人賣東西;使用微信的時候更局限到,必須向加了好友的人賣東西。

可是商業的基本原理是:圍繞用戶與企業自身情況,確定商業定位(產品賣給誰);通過用戶獲取信息的習慣確定渠道。

2、限渠道於封閉體系,為虎作倀,必死。

微商另一個逆天的存在,就是把電商等同於只在微信微博賣東西。也就是說,誰牛就跟誰混。

在目前這個時代,網商究竟該如何做?

我們看到,老淘寶商家都開始自建網站,自建渠道了。可是許多所謂磚家大濕,為了一點點培訓費加盟費,還要去誤導網路小白們電商就是微商。這無異於為虎作倀,逆天,不死不行呀!

3、命懸一「限」,如若遇到平台卸磨殺驢,必死。

那麼再假設,一個微商,不去賣面膜,不去賣姨媽巾,不去搞傳銷,真的能賣掉一點東西了。那麼,他如果堅持做一名純粹的微商,他能過得安穩嗎?

別忘了微信有個絕招:封號。不用微信用微博呢?在封號這件事上,微博是微信的師父!

這個危機就在於,在別人的地頭上混,利益一致沒問題,利益衝突,莊家還是可能卸磨殺驢的!

4、渠道唯「微」,刻舟求劍,必死。

有人經常說微商為什麼就是面膜、姨媽巾、代購?因為就算不傳銷,微商的渠道已經局限了商品定位,限定了商品只能賣給「使用微信並且網路智商為負數的一群人」。多樣性被先天的規則限制死了,以至無法生長。

微商,在渠道去中心化的今天,真的是為了一棵樹放棄一座森林,逆天了!必死!

5、用全部精力追逐短暫的紅利,必死。

有許多人是因為見過並且錯過了淘寶電商的紅利而投身微商的。他們的邏輯就是做什麼要趁早。

可是大家別忘了今天中國網民的數量快要10億了,有了一個微商就會立即產生千千萬萬個微商。利用信息差的生意越來越難做,新模式紅利期越來越短暫,比誰先出手快的時代過去了,新的遊戲規則是比底蘊比能力。

沒底蘊抓機會,必死!

二、渠道永遠無法代替產品本質,微商是浮躁的代名詞

這幾天某著名手機商家開始拋出新的理念:市場不是靠營銷,要靠產品。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真理。

1、微商假設為什麼靠不住

但是這個真理卻深深刺中了微商的痛處。因為微商的存在基於一個假設:「微」是唯一渠道,而微商的商業模式的一切一切圍繞著渠道而不是產品而展開。

於是試錯成為微商可以乾的唯一一件事。無數微商是這樣起步的:購買了一套微商軟體或者參加了幾次微商培訓。

在這種情況下,從商業的角度分析,成功幾率微乎其微。我們不得不提出幾個很尖銳的問題:√ 你有什麼產品供貨渠道?

√ 你買的商品在淘寶是否可以買到?

√ 價格或者服務上有什麼優勢?

√ 對於客戶購買提供了什麼樣的便利條件?

√ 你有完善便捷的物流配送嗎?

√ 你有及時周到的售後服務嗎?

√ 甚至,我不得不疑惑:你受過網路客服的基本培訓嗎?

一位菜鳥微商,在這些問題面前,能保住底褲的能有幾個?

2、微商為什麼走偏門?

據說,在我生活的城市——南京,有一位所謂微商大濕陳總被抓了。恕我孤陋寡聞,南京網際網路圈的人我基本認識或者聽說過大名,而這位陳總實在沒有耳聞。

除了這些已經出了事情的,還有不少賣面膜的。有人問,微商面膜為什麼年入千萬?研究了幾個小時,終於明白,故事的發生是這樣的:

隔壁老王在現實中是一個純粹的屌絲,而在朋友圈裡他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土豪。在位上的世界里,微信朋友圈真的比某某AV還要正能量呀!

這位老王,他總是遊歷世界各地,譬如巴黎,馬來西亞。只要不是正好遇上巴黎恐怖襲擊或者假裝乘坐MH370,沒人知道他是假裝在現場。當然了,別墅、豪車、奢侈品是少不了。而這一切為的是告訴別人,偷偷地告訴朋友圈的陌生人——老王原來是賣面膜的。

其實這種面膜跟泔水油一樣噁心劣質,老王其實絕不會直接賣給使用面膜的人,他只發展下線,加盟費數千到數萬。其實從微營銷角度說,這位老王只會發朋友圈和發微信紅包。

偏門代替正門的原因只有一個:正門太艱難,偏財來得快。

然後,有的人要準備反駁我的言論:你大放厥詞,你看尚品宅配不是在微信上做的很好?

我的辯護詞是這樣的:微信營銷絕不是沒有用處,並且微信營銷大有用處。一個懂得商業服務並且將微信作為營銷工具正確使用的商家絕不是微商,他是電商。

三、網際網路決定了渠道將繼續扁平下去,解決不了客戶問題的商家都是耍流氓

每一位今年還是局內人的商家應該都知道,過去我們只要抓住一個媒體就可以做好傳播。就像在10年前做CCTV的標王。可是近幾年廣告投放難度越來越大!報紙不靈了,電視不靈了,老的網路媒體似乎也很危險。

懂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傳播的人說,渠道太多了,投放既要覆蓋又要精準,並且還要數據說話。

於是整個市場開始迷戀微博的粉絲數轉發數,迷戀微信的粉絲數閱讀量。假如KPI訂到這個地步,其實真的好應付!就拿微信公眾號來說,淘寶上面一個粉2毛。假如你真的需要真實的粉絲甚至區域化的真實粉絲,我有切實可行的辦法讓很多大號達到一周10萬。然後,商家發現這些KPI太水,還是需要最終轉化,於是出錢的做渠道的必然陷入僵局。——這,其實也是微商的結局。

當你準備做一名看起來很有前途的微商的時候,你能否回答這樣一句話:你可以解決用戶的什麼問題?或者是什麼痛點?

假如你只會建微信群發紅包,連公眾號內容都做不好,你恐怕連代運營商家微信公眾號的資格都沒有。請你,別做一名微商!

最後,我還是要說:我不看好微商。

文/寧哲網路 周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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