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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11月實施新法,學生作弊最高可判七年徒刑!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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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考試作弊的現象非常嚴重,甚至形成了作弊集團,比如廣東一次研究生的考試中,一個特大跨省作弊集團成員從杭州等地乘坐飛機到達廣州后,在緊挨著考場的某棟高樓頂層天台安裝大型發射設備。作弊團伙的〝技術高管〞化妝成電信公司工作人員,〝銷售成員〞則負責和有意向的學生秘密談判,犯罪團伙會利用大型發射設備,向此前付款的考生偷偷攜帶的無線電裝備發送〝及時、準確答案〞。

不過以後這些團伙可能要收斂一些了,因為大陸11月起將實施一項有關〝考試作弊〞的新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指出: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雖然很多人覺得這項法規已經是重罰了,但是看看美國同類案件的處罰,你可能會大吃一驚。今年5月,15名中國公民因涉嫌共謀作假,幫助中國留學生替考,在美國受到起訴。被告之一童韓,憑藉別人代考的分數進入匹茲堡大學,之後在海外經營替考作弊,並且把這個生意作為他的副業。童韓將於11月12日被判刑,面臨最高55年徒刑和100萬美元罰款。另一成員孫雲林將於12月4日判刑,孫雲林主動認罪爭取從輕懲罰,可能面臨5年刑期和25萬美元的罰款。
一個內心陰暗的人是容不得任何光明的,因為光明讓他們原型畢露,嘲笑正義、調侃崇高是他們的心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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