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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願加入傳銷組織 被折磨兩個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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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10-22 10: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因拒絕加入傳銷組織,江西來粵打工青年張某在長達兩個多月的時間裡遭遇了非人的體罰、毆打,最終死於非命。近日,廣東省高院二審維持肇慶中院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兩罪並罰,判處傳銷組織B級經理李恆有期徒刑16年。

  找工作被騙入傳銷組織

  2013年6月初,張某帶著自己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來粵找工作,之後被人帶到廣東四會市城中街道中山路的一間房子里,他這才發現,自己進了傳銷窩點。之後的兩個多月里,張某被關在房子里,從一個健全的人變得不能自理,直至死亡。

  據法院查明,由於張某不願加入該傳銷組織,該組織B級經理李恆指使組織C級家長主任王某(已判刑),由王某親自動手,或直接組織、指揮趙某等人對張某實施罰站、做俯卧撐、喝水等體罰,而李恆也多次對張某實施撞頭等行為。這夥人反覆體罰、毆打、折磨張某,時間長達2個多月,在張某出現下肢水腫、流膿、走路不穩的情況下,折磨行為仍未停止。2013年8月11日8時許,張某在出租屋內出現休克現象,王某在李恆授意下,與人將張某抬下樓遺棄在路邊,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張某在送醫院搶救前已死亡。

  2014年5月,李恆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1年6個月。刑罰執行過程中,因發現漏罪,李恆再次面臨審判。今年1月,肇慶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恆有期徒刑15年,連同前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之後,李恆提起上訴,廣東高院近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慘無人道的體罰

  李恆稱,張某對他們的「直銷」比較抵觸,開始只是由家長、主任做思想工作或罵幾句,但張某還是抵觸,他於是親自出馬,但仍無法說服,最後只能讓他通宵罰站,長達十幾天。

  有時,張某還會被罰做俯卧撐一兩百個。有時,家長看到張某臉部表情不帶微笑,就會讓大家評「消極獎」和「老闆臉」,誰的票多就要喝水,每一項都會被罰喝三大盆水。

  一名團伙成員稱,一次「晨讀」,張某犯困被罰扎馬步,因無法堅持,被罰涼拌(踢屁股)1500個,分15天完成,之後乾脆用擀麵杖打。連續體罰下,張某腿部紅腫,還有水流出,乃至大小便不能自理。李恆稱,十幾天後,張某走路都會摔倒,腿「腫得發亮」,他讓人扶著張某,但張某仍不和他說話,他於是讓人幾扶幾放,讓張某反覆摔在水泥地上。直到8月11日,張某沒了反應,團伙成員還一度懷疑他「裝死」。後來發現的確不行了,才讓人將張某抬下樓遺棄在路邊。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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