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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背後那些未獲個人榮譽但貢獻集體智慧的中國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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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5-10-8 23: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5-10-8 23:49 編輯

2015年10月6日 上午11:18新浪

  

  屠呦呦獲獎背後:是個人還是集體榮譽的爭議。(圖片來源:新華社)

  點擊此處可閱讀英文報道>>

  (南早中文網訊)屠呦呦成為獲得諾貝爾生理或醫學獎的中國科學家第一人,讓全球華人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在這個現年84歲的老嫗身上。

  《錢江晚報》在昨天( 10月5日)  獎項公佈後撥通了屠呦呦家裡的電話,屠呦呦在電話那頭表示,自己也是在看電視的時候才知道獲獎。對被問及是否感到意外時,她表示:「沒有特別的感覺,有一些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榮譽,是中國全體科學家的榮譽,大家一起研究了幾十年,能夠獲獎不意外。」

  《廣州日報》指出,實際上,全國60多個單位的500多名科研人員都曾參與了讓屠呦呦獲獎的項目,其中廣州中醫藥大學首席教授李國橋教授在臨床上證實了青蒿素的抗瘧疾功效。

  據悉,為了研究瘧疾在臨床上的應用,李過橋教授不惜在自己身上注射實驗,世界衛生組織編著的《瘧疾學》和英國牛津大學的醫學教科書上記錄了當年李國橋和同事的親身實驗數據和研究結論。

  1982年8月,李國橋等人撰寫的論文《甲氟喹與青蒿素的抗瘧作用》,發表在世界著名的英國《柳葉刀》醫學雜志上。從此,青蒿素成為全球抗瘧專家的關注焦點。

  對於屠呦呦此番得獎,李國橋向《南華早報》表示:「她(屠呦呦)作為一個青蒿素的代表能夠獲獎,這絕對是好事。她是在青蒿素的研究中,其中較早參加並發現好些問題的人。她是參與工作比較早的人,但絕不是起統領全局的作用。中國的標準與外國標準不同。中國強調集體英雄主義,西方更強調個人的作用。中國(的評獎)當然更公平。這不是一個人,一個單位就能做出來的。」

  這不是李國橋第一次對屠呦呦提出質疑。在今年諾貝爾獎頒布之前,屠呦呦就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獲獎者——包括在她於 2011年獲得有諾貝爾獎「風向標」之稱的美國拉斯克獎之後 。

  

  2011年屠呦呦獲得美國拉斯克獎。圖片來源:新華社

  1996年8月31日,屠呦呦在求是科學基金會的頒獎儀式上按規定簡單彙報了青蒿素及雙氫青蒿素的研製歷程,就遭到了一些人的詬病,認為她的報告太過凸顯自己的在青蒿素發現過程中的作用。

  2011年《時代週報》就報道當年9月23日,美國拉斯克獎將其2011年臨床研究獎頒發給屠呦呦,以表彰她為挽救數百萬瘧疾患者所作的巨大貢獻。這是拉斯克獎設立65年來首次授予中國科學家。

  消息傳到國內,一個和「兩彈一星」齊名的「523」項目開始浮出水面,同時伴隨的還有對屠呦呦本人的質疑。

  2009年,屠呦呦發表了由她編著的《青蒿及青蒿素類藥物》後,同樣參加「523」項目,並在改造青蒿素分子結構中作出關鍵貢獻的中科院上海藥物所研究員李英曾撰文稱:這本書是為了宣揚中國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和屠呦呦的功勞而寫的,並不是為了全面介紹中國的青蒿素類藥物而寫的。

  李英指,書中「許多部分歪曲歷史、無視當今現實,嚴重誤導讀者,影響極壞。應當給予揭露和澄清」。

  李英認為,屠呦呦用青蒿的乙醚中性提取物證明了青蒿的有效,是重要貢獻,但屠呦呦對其他發明環節很難出力。其中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中醫研究院用屠呦呦提取的結晶做臨床實驗結果不夠理想並有毒副作用。而雲南藥物所羅澤淵等人提供的結晶通過李國橋等人的臨床驗證,證明確實對惡性瘧尤其是腦型瘧有效。

  對此李國橋的表態是:事實上雲南方面並沒有採用屠呦呦的乙醚提取方式,他們只是受到北京中藥所的啟示。因此雙方的「提取的方法完全不一樣,各有各的方法,雲南當時選用的是溶劑汽油等有機溶劑,使用以後就有粗結晶出來了」。

  但面對疑問,屠呦呦曾對媒體表示,「青蒿素的事亂了,大家都要說是自己弄的,實際上這可能嗎?科學就應該講究實事求是的,所以呢我就不想再談這些問題了,你要是信任的,就相信我的那本書,那裡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這本書實事求是,是根據事實寫的。」

  青蒿素的發現究竟是個人慧眼,還是集體智慧?頒獎頒給個人是否合理?青蒿素的發現為什麼一直沒有在中國國內得到足夠的認可?一時間眾說紛紜。

  《科學學研究》雜誌中刊登2015年Vol.33刊登的《科學獎勵中的個人與集體——以青蒿素獲獎引發爭論事件為例》文中提出,種種爭議起源於青蒿素發現特殊的軍民聯合的大協作、大項目歷史背景,實質上是合作項目中科學承認和榮譽如何向集體和個人分配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和美國科學獎勵價值取向的差異——中國強調「集體在場」,美國強調「個人在場」,即中國關注的重點是「集體」對科學成就的貢獻,傾向於突出個人在集體的合作中發揮作用,美國強調「個人」科學發現的優先權,更強調對個人的承認和獎勵。

  當兩種側重有所不同的獎勵制度發生「交集」時,受中國科學獎勵「集體在場」價值取向影響的不少中國民眾無法接受美國科學獎勵的「個人在場」取向,於是產生了疑問和爭論,疑問的產生也與當時高度集中的計劃科學政策有關。

  梳理發現青蒿素的歷史背景與過程可知集體智慧在其中的分量:中國1966年開始籌備,1967年開始運作並持續近10年的研究抗瘧疾藥物的大型項目「523任務」。該任務是當時國家主席毛澤東和總理周恩來接受越南的請求,同時為了解決中國南方的瘧疾問題而開展。

  出於軍事保密,與會議相關的研究和單位簡稱「523任務」、「523領導小組」和「523辦公室」等。

  1969年時任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實習研究員的屠呦呦作為中藥研究小組組長加入「523任務」,該組的任務是「從中藥中尋找抗瘧藥」,小組成員還有餘亞綱、顧國明、鐘裕容等。

  

  50年代的屠呦呦。圖片來源:AP

  屠呦呦最初以黃丹等礦物藥及其配伍為中藥關注重點。余亞綱的關注重點是胡椒。

  對胡椒的實驗失敗後(1970年),余亞綱開始參考1965年上海中醫文獻研究館編寫的《瘧疾專輯》篩選藥物,共篩選出808個方劑,分析後列出烏頭、烏梅、鱉甲、青蒿等重點藥物。他和顧國明將選中的藥物做成制劑,進行鼠瘧模型實驗,發現青蒿對鼠瘧原蟲曾出現過60%——80%的抑制率,但效果不太穩定。

  余亞綱還一度把注意力集中在對鼠瘧原蟲抑制率曾高達90%的雄黃上,後因雄黃加熱到一定溫度後會氧化產生劇毒成分而放棄。他又將注意力集中在抑制率第二的青蒿上,並將其結果告知組長屠呦呦。

  1970年底,余亞綱被調離523任務組。

  1971年下半年,屠呦呦從東晉葛洪《肘後備急方》中將青蒿「絞汁」用藥的經驗,即「青蒿一握,以水一升漬,絞其汁,盡服之」中悟及青蒿的有效成分可能忌高溫或酶解,改用乙醚提取,經反復實驗,於1971年10月4日分離獲得編號191的青蒿中性提取物樣品,顯示對鼠瘧原蟲具有100%的抑制率。

  其後,鐘裕容成功獲得了抗瘧有效單體——晶體「青蒿素Ⅱ」(後稱青蒿素),完全確定了抗瘧分子。

  關於余亞綱和顧國明,特別是余亞綱,對於青蒿素的發現是否優先於屠呦呦的爭論,及屠、余、顧、鐘在青蒿素中的貢獻評價問題,饒毅經過研究史料在2011年在《科學文化評論》發表《中藥的科學研究豐碑》一文中認為「中醫研究院首先是余亞綱和顧國明發現青蒿的抗瘧作用,其後屠呦呦在他們基礎上,確定其作用,並因為用乙醚得到更高療效。屠呦呦的這一工作及其小組的鐘裕容提取青蒿素,兩項加起來使屠呦呦的貢獻突出」。

  

  50年代屠呦呦和中醫藥先驅樓之岑在實驗室。圖片來源:AP

  屠呦呦發現青蒿素之後,首先在「523任務」會議上公開青蒿素數據而不是以個人名義發表論文;項目組以集體筆名發表中英論文,即集體分享知識產權;青蒿素所獲獎勵不少,不過大部分為集體獎項且從未獲得過國家級別的一等獎,這與拉斯克基金會的做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盡管「523任務」從資金、物質條件、人力等方面為其提供了環境條件,盡管余亞綱等在藥物篩選中鎖定了青蒿,李國橋等為青蒿素的臨床應用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美國拉斯克臨床醫學獎認為,屠呦呦個人以乙醚提取青蒿卻是整個過程中,最具突破性和決定性的一步,以獨創性和發現優先性為標准,從把這種獨創性的發現轉化為個人產權的制度設計出發,屠呦呦個人被授予科學獎無疑是有合理之處的。

  

  外國科學獎認為屠呦呦個人以乙醚提取青蒿卻是整個過程中,最具突破性和決定性的一步。圖片來源:AFP

  饒毅指出,屠呦呦小組在沒有發表文章,取得發現優先權的情況下,在會議上公開青蒿素發現及其數據,且延遲六年才發表第一篇中文文章的做法,不符合現代中外作者先發表論文再與其他人分享研究成果的常規科學實踐。

  這在一定意義上是中國「集體在場」觀念對科學家塑造的結果,維護個人發現優先權與這樣的觀念相違背,是「不合法」,甚至是受阻礙的。

  屠呦呦的獲獎也再次帶來了是否有助於提高中藥國際地位的爭論。

  福布斯中文網指出,雖然中國藥學家的發現極具突破性,但由於這些發現大多發生在冷戰時期,中國參與國際衛生合作十分有限,又缺乏國際之間的學術交流,導致了國外科學家很晚才了解這些發現。

  2007年之前,世界衛生組織沒有將一項中國自主產生的抗瘧藥物列入採購清單。

  由於無力挑戰跨國製藥公司佔據的市場份額,一開始生產標準亦無法與國際接軌,中國的製藥商一開始只能選擇和國籍製藥公司合作。

  中青在線指,屠呦呦昨天(10月5日)因青蒿素的研究榮獲2015年度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鮮為人知的是,兩個月前離世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學教授沈家祥曾為了保護中國在青蒿素這一抗瘧新藥的發明權歸屬,領導過一場曠日持久的「爭奪戰」。

  上世紀80年代,沈家祥出任中國駐世界衛生組織的代表。這位藥學家覺察到,作為治療瘧疾的最新特效藥,青蒿素的問世將在世界科學界引起巨大反響。為此,他多次去到相關研究所了解青蒿素的最新研究進展,並思考著如何將其推出國門。

  1987年起,沈家祥受聘為世界衛生組織瘧疾化療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他也成為該小組中的唯一一位中國成員。此後的幾年,沈家祥十餘次奔波於北京和日內瓦之間十餘次,代表中國政府走上了為青蒿素「正名」的艱辛征程。

  這些會議上,各國同行從專利資質、申請材料的寫作、所依論據的可信性等角度對青蒿素的認定多次提出質疑。沈家祥帶著詳盡資料據理力爭。

  1989年4月,世界衛生組織瘧疾化療科學工作組抗瘧藥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會議的具體負責人是沈家祥。就是這次會議,揭開了全球青蒿素類復方藥物研究的序幕。

  時至今日,自中國科研人員研究青蒿素以來,已過去了近半個世紀,但提起青蒿素的專利權問題,仍然是許多醫藥工作者的遺憾。這也是沈家祥生前的遺憾之一。雖然為青蒿素的正名奔波了近十年,但青蒿素的產品專利權最終還是被外國搶注。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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