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當代金瓶梅逝者如斯【49】一部描寫文革時期令人唏噓的家族史

[複製鏈接]

136

主題

139

帖子

910

積分

貝殼網友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91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天國土鱉 發表於 2015-9-23 21:3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90
捲紙發下來了,王宇恆先給郝洋留四十分鐘答題時間,之後才是自己收穫的時刻。而他上過那幾次課的積蓄僅夠支撐五分鐘,然後就再也找不著認識的單詞了。但監考老師在身邊走過來走過去地巡視,他也不能無所事事,不得不把閑置的精力全部投入到表演事業:他面容嚴峻,愁眉緊鎖,一會埋頭苦讀,一會凝神苦想,忍受著內心的苦等,壓抑著眼中的苦盼,總之是部苦戲——就是不見他奮筆疾書。
總算熬過了四十分鐘,他看郝洋似乎已基本答完,又確認後面沒有監考老師,便把醞釀已久的兩聲怪異咳嗽發出。不知是憋得太久,還是自己心虛,感覺這兩聲咳嗽大得刺耳,所幸沒有引起老師的警覺。郝洋及時響應,身體往後一靠,將捲紙斜立,像是寫累了直直身子,並做一下複查。王宇恆以從未有過的強烈求知慾,貪婪地從郝洋的捲紙上汲取營養,並完全忠實於原稿,不敢做絲毫的發揮和篡改。正當他忘情地遨遊於知識的海洋時,突然一隻大手從背後襲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猛烈,蜻蜓點水之輕靈,探囊取物之嫻熟,將王宇恆和郝洋二人的捲紙頃刻捲走,並毀滅性地、不可再生地揉做一團,夾在腋下——劊子手決絕地向前走去。那是一個魁梧的男老師,有著強硬的背影,背影上似乎透著「殺無赦」幾個大字!
接著是郝洋細高的身影追了過去,一路解釋跟到講台,被那老師不耐煩地推開,重心不穩的郝洋一個趔趄,只得悻悻而又故作憤憤地離開考場。
這一場面起到了殺一儆百的效果,考場氣氛立刻端正肅穆,進入一個嶄新的局面。他二人成為里程碑式的人物——變革就要有人流血,可惜他們的犧牲是被動的,否則也堪比譚嗣同,廢卷一拋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郝洋去了,王宇恆還留在座位上,他剛剛完成對現實的確認。剛才還對夢想感慨一番,怎麼突然就成了噩夢!他恢復正常思維后的第一個疑問就是:這個老師是從哪冒出來的?縱貫教室的四條過道全在自己的監視範圍之內,老師不可能從側翼迂迴包抄。他不自覺地回頭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那個廢棄的放映室的門不知何時已經打開!門裡似乎仍有人影在晃動,后牆上的幾個放映孔也陰險地窺視著全場!中了埋伏!自己這個後排觀眾一躍成為頭排演員,剛才作弊時的醜態肯定被盡收眼底!他有一種隱私被侵犯的屈辱和憤慨,估計女人得知洗澡——還要嚴重,是上廁所——被偷窺時就是這種感覺。
第二篇
91
看著前面空空的座位,念著已乘黃鶴去的故人,王宇恆心中蒼涼。眼前最折磨他的就是對郝洋的愧疚,郝洋一學期苦學的成果被自己頃刻毀掉了。選修課沒有補考,只能下學期重選一次了。下學期的事以後再想,當務之急是如何走出教室,這需要多大的勇氣!剛才老師的過激行為使自己幾乎贏得了百分之百的回頭率,偌大的階梯教室自己從最後一排走到最前面的門口,還是斜對角,該經受多少目光的洗禮?如何離開自己處心積慮搞到的好位置?本來說最危險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卻被倒霉的他恰好顛倒過來,成為另一句經典。但離別時難留亦難,自己對著空書桌干坐在這裡供人瞻仰,更是一種煎熬,考試還剩近一半的時間,他只帶了一本德語教材,如果這時拿出來複習倒很顯得與眾不同,他也有這個特權。
長痛不如短痛,王宇恆一向喜歡用辯證思考來做自我心理調節:這也許是上天賜予他的一次磨練勇氣和意志的好機會,他必須堅強地走出教室。他拿起書包,緩緩地站起來,環顧四周,坦然迎接每一束投向他的悲憫目光——這樣的目光本是他計劃投向他們的。他順著過道逐級向前走去,階梯的落差使他每一步聲音都響亮有力,腳步踏碎了靜謐卻又凸顯了靜謐,使他聯想到「僧敲月下門」的高妙意境。他再次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人物。
快走到頭時迎面遇到了沒收他捲紙的老師,他還很禮貌地對該老師點頭微笑致意,他甚至要象列寧對執意檢查他證件的哨兵那樣拍拍老師的肩頭:「你做的對,小夥子!」他要對得起全場向他行的注目禮,這狹長的過道就是他展示風度的舞台,他必須充分利用。「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竄而下跳!」
挺過了這一關,王宇恆覺得自己又達到一個新境界。回到寢室,見郝洋正和楊雲峰在討論這件事,郝洋先問王宇恆:「你捲紙上寫沒寫班級姓名?」
「寫了,一髮捲就先寫上了。這是從小就養成的好習慣,以免那麼優異的成績找不著主人。」
楊雲峰說:「這事就比較麻煩了,學校現在正嚴抓考場紀律,前兩天傳達給系裡,凡是考試作弊被發現的,一律予以警告處分。學校就是想抓幾個典型,殺一儆百。這種公共選修課都是學校派監考老師,系裡想保都保不住,你如果捲紙上沒寫名,學校還真不好查。可是不但你寫了名字,郝洋也寫了,學校沒有閑工夫去區分誰是抄者,誰是被抄者,也沒有必要區分,規定就是同等論處!」後來的行賄與受賄同罪可能就來源於此。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3 02:5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