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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田勘 :美國黃金大米論文被撤銷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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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8-4 16: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如果按照程序正義來做,黃金大米是不難得到人們支持的,這在科研上早就有先例。

  美國塔夫斯大學研究人員在中國湖南進行的讓68名6-8歲兒童食用黃金大米的營養學研究發表在2012年8月的《美國臨床營養學雜誌》上。現在,經過長期調查,該雜誌以在獲得中國倫理委員會的批准和所有受試者的知情同意表方面缺乏足夠證據為由,將論文撤銷。

  對此結果,研究者和黃金大米的支持者感到失望。他們指出,相關數據和結論仍然是強有力的。位於瑞士的黃金大米人道主義委員會執行秘書杜博克(A drianDubock)認為,研究並不存在任何道德違規行為,撤回論文是沒有依據的。

  儘管反對者認為撤回論文沒有依據,但是,《美國臨床營養學雜誌》作出撤銷論文的決定基於這一研究是在科學研究的相關規定和程序未得到執行下進行的,例如,一些讓志願者填寫的知情同意表是在試驗開始后才被志願者收到。所以,撤銷論文的決定不能說沒有根據。

  不過,黃金大米研究論文的被撤銷首先讓專業人員和公眾產生的疑問是,論文的相關數據和結論並未造假,為何僅在知情同意上存在不足而撤銷論文。目前撤銷論文的原因主要是造假,包括試驗數據和結果等造假,以及論文的結果不可重複等,但在知情同意方面的程序沒有做到就撤稿,實屬少見。

  顯然,這涉及一個通用的理念,結果正義也需要程序正義,只有程序正義,才能讓人們接受結果的正義。把這一理念應用到科研上則是,儘管科研結果和數據並沒有造假,結果是客觀的甚至是可重複和可驗證的,但是,如果科研過程(程序)不正義,沒有按照人們公認的過程、方式進行,這樣的科研結果也不可能被承認。正是基於這一點,黃金大米論文被撤銷。

  要求黃金大米論文以及其他所有論文寫作者所從事的科研活動需要符合程序並非是某個人或某一機構的要求,而是科學共同體都認可的。這在2002年經國際醫學科學組織理事會與世界衛生組織(W H O )修改制定的《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國際倫理準則》中得到充分體現。這個準則涉及了人的生物醫學研究需要遵守的21項準則,而且成為各個國家醫學組織和個人所公認、遵循的人體試驗研究的倫理學原則。

  不過,撤銷論文並不意味著這一研究的終結或這一研究結果永世不得翻身。瑞士的黃金大米人道主義委員會擔心撤回黃金大米論文會影響人們對這一造福於人的科研成果的支持。其實,如果按照程序正義來做,黃金大米是不難得到人們支持的,這在科研上早就有先例。

  1995 年,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植物病理學家羅納德(Pam ela Ronald)教授在《科學進展》上發表一篇文章,稱發現了水稻免疫信號通路,認為 A x21蛋白能夠引起免疫反應。但在2013年,羅納德發現自己錯誤地鑒定了A x21蛋白能夠引起免疫反應,因而主動撤銷了在《PLOS綜合》和在《科學》上的兩篇論文。此後,羅納德並沒有放棄,而是再次反覆研究,終於證明另一種蛋白RaxX可以引起水稻的免疫反應,並發表在《科學進展》上。對此,美國康涅狄格農業研究中心植物微生物學家特里普利特(Lindsay T riplett)稱羅納德令人佩服。英國洛桑研究所農作物保護學家布魯斯 (T oby Bruce)稱羅納德為自己重新贏回了信任。

  如果黃金大米的研究人員遵守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倫理原則,尤其是在知情同意上嚴格遵守規定,重新做一次研究,並且能得到此前相同或相似的結果,就可能是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的完美結合,因而其研究結果將得到不只是學界的承認,也會獲得社會的認同。同時,這對轉基因食品和產品的推廣也有相當大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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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水滴 發表於 2015-8-4 16:59 | 只看該作者
還需要進一步的科學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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