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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結婚證辦成離婚證 女子將錯就錯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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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飯西 發表於 2015-7-30 16: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42歲的宜賓高縣人鍾福培刑滿釋放回家后,發現自己的合法妻子陳某竟然變成了別人的合法妻子,而他持有的結婚證和陳某現任丈夫持有的結婚證,都是民政局頒發的。


        7月28日,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承認,自己誤將陳某的結婚證信息列印在了離婚證上,而陳某將錯就錯拿此證另和他人結婚。

        目前,高縣民政局已將李定紅停職,並報告縣紀委。鍾福培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妻子犯重婚罪。

        離奇遭遇

        出獄發現自己「被離婚」 妻子已和他人結婚,還生了孩子

        鍾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監獄服刑,既沒有收到妻子的離婚協議,也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麼就變成了別人的老婆?

        42歲的鐘福培是高縣雙河鄉千秋村農民,幼年喪父,沒念過書。2011年12月11日。他因搶劫被抓,后被判刑三年六個月。今年6月18日刑滿釋放后,鍾福培補辦戶口,發現妻子陳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戶口從自己家遷走,而且已和他「離婚」。鍾福培到婚姻登記機關了解得知陳某已和李某登記結婚,並生育了小孩。而陳某在和李某登記結婚時,居然提供了由同一婚姻登記機關核發的離婚證。

       鍾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監獄服刑,既沒有收到妻子的離婚協議,也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麼就變成了別人的老婆?根據鍾福培出示的結婚證,他和陳某於2010年7月22日在高縣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此後陳某的戶口從雲南鎮雄縣皮坡村民小組遷至高縣雙河千秋村鍾福培家。

       據鍾福培介紹,他和陳某是在外地打工時認識的,陳某比他年輕13歲。剛結婚時,兩口子關係很好,很快就有了孩子。鍾福培平時在工地幹活,掙錢不多。而陳某為了帶孩子,沒有上班。一家三口人的開支越來越緊張。後來,鍾福培鋌而走險,搶劫被抓。

       鍾福培的四哥鍾福余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鍾福培被抓不久,陳某就將孩子送回老家,由其70多歲的奶奶帶。2013年,陳某曾多次致電鐘福余,想拿鍾福培的戶口簿去辦離婚,但鍾福余始終未答應。因此,數年來鍾福培的戶口簿一直保留在鍾福余手中。

       鍾福培刑滿回家后,發現老婆不見了,氣憤的他質疑高縣婚姻登記機關違法開具了離婚證,又違法為陳某、李某辦理了結婚證。因此,他通過網路、市民熱線等,要求高縣民政局給個說法。

       7月27日,鍾福培向高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陳某犯有重婚罪。

       怎麼回事?

       妻子補辦結婚證

       民政局經辦人把結婚證錯拿成離婚證

       「我核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后,就按照程序給她補辦結婚證。當時離婚證和結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結婚證錯拿成空白的離婚證。」民政局經辦人稱。

       據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回憶,2014年2月中旬,陳某帶著身份證和雲南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她說丈夫因搶劫坐牢,過不下去了,需要重新補辦結婚證用來起訴離婚。我核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后,就按照程序給她補辦結婚證。當時離婚證和結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結婚證錯拿成空白的離婚證,並列印上2010年陳某與鍾福培的結婚信息。」李定紅說,她打在離婚證上的,是陳某和鍾福培的結婚信息,然後貼上了陳某提供的並排照,並蓋鋼印。陳某持證離開,並無異議。

       大概10來天後,2014年2月24日,陳某與高縣慶嶺鄉人李某來登記結婚。陳某提供雲南省鎮雄縣戶口簿,登記日期為2010年,婚姻狀況為未婚,身份證上的信息也顯示為雲南省。李定紅在錄入陳某的信息時,發現她與鍾福培沒有離婚,於是提出異議。陳某說已離婚,她有離婚證。李紅定未細看,要求陳某複印離婚證留底。

      「我確認了他們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兩人在婚姻登記處填寫的《結婚申請申明書》和《婚姻登記聲明書》上均填寫的是未婚,在核查他們提交的資料符合相關規定后,我就為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李定紅說,由於離婚證不是結婚時的必要證件,所以在審核的時候就沒有仔細檢查。

       李定紅稱,她是在鍾福培找到民政局后,才知道自己把證件給陳某辦錯了。李定紅說:「據我事後了解,陳某手上擁有2008、2010、2011年三個戶口證明和雲南鎮雄縣、四川高縣兩個身份證,分別是陳某結婚前在雲南和結婚後在四川宜賓的證件。其中2010年的戶籍證明,是在陳某將戶口遷到高縣雙河鄉之前在雲南鎮雄補辦的,所以上面顯示未婚。」

       李定紅說,發現證件辦錯后她多次與陳某的現任丈夫李某聯繫,告知他們的婚姻屬無效婚姻,希望他們到民政局撤銷,並告知陳某涉嫌重婚。但是兩人說已外出打工,一直沒有回來。

       如何收場?

       妻子準備回宜賓解決此事

        現任丈夫稱她離婚和再婚都合法

        陳某現任老公李某稱,兩人目前在浙江一邊打工,一邊照顧九個月大的孩子。由於陳某身體不好,將在醫院檢查后,確保身體無誤就會啟程回到宜賓,專門解決這個問題。李某認為,陳某因不堪忍受鍾福培的家暴而離婚,其離婚和再婚都是合法的。

       據李某介紹,她和陳某是在打工時認識的,當時陳某還沒有離婚,兩人一開始也沒有深交。後來得知陳某離了婚,才正式和她交往然後結婚。當記者提出想和陳某溝通時,李某以陳某現在身體有病,耳朵聽力不好,嗓子也因遭鍾福培毆打說不清話為由拒絕。

       李某告訴記者:「鍾福培以前經常和陳某吵架,動不動就打她,還把他們以前租住的出租屋門都打爛了,還用刀威脅過她和她母親。後來,鍾福培又因搶劫被判刑,陳某才決心要和他離婚。」

       李某認為自己和妻子結婚的相關資料都提供給了民政局,並通過審核后辦理,合理合法。李某告訴記者,陳某持有高縣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因此他才和陳某結婚。至於離婚證上記載的是結婚信息還是離婚信息,李某稱自己此前沒見過離婚證,不知道。

       部門回應

       高縣民政局:

       確系經辦人

       工作不嚴謹

       已將其停職

       高縣民政局副局長王庸遠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只要不是被暴力脅迫的婚姻,民政局就沒有權利撤銷。目前唯一辦法是陳某和李某通過法院先解除雙方的無效婚姻,陳某若堅持與鍾福培離婚,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法解除婚姻關係,再結婚。

       王庸遠表示,此事確因窗口經辦人工作不嚴謹造成。同時,也有一些客觀因素,高縣有53萬人口,按民政部規定,婚姻登記窗口應配6個人,但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只有2個人。「2個人干6個人的事情,忙中出錯也是原因。」

       王庸遠說,接下來民政局將主動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早日解決問題,另一方面針對鍾福培個人,將根據村、鄉調查上報的實際情況,協調對鍾福培予以幫扶救助,並向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高縣民政局已對經辦人李定紅作停職處理,並將調查結果上報高縣紀委,提請對經辦人員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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