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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的飲食】七月十一日 因罪憂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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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5-7-11 10: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經文:「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憂愁」(詩 38:18)。

  罪是摧殘自己,損害別人,辜負了愛我們的神,所以我們一定要為我們的罪憂愁。我們為罪憂愁,才能認罪,求神的饒恕。憂傷痛悔的心是神所悅納的。

  人若不為罪憂愁懊悔,不承認自己的罪,神的震怒就常在他身上,他不能有平安。正如詩人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篇32:3-5)。

  我們當在我們得罪神的時候大大地哀慟,神就來安慰我們。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我們何時為罪憂愁,神就離我們不遠,赦罪的恩就要臨到我們了。

  犯罪之後推諉、卸責、曲辯,都是愚拙的舉動,都是欺哄自己。我們絕不能用這樣的方法逃避神的鑒察。不認罪就不能得著赦罪之恩,那聰明的辦法就是坦然無懼地來到他施恩寶座前,承認我們的罪,得蒙他赦罪的恩惠,恢復我們以前的平安喜樂。「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祈禱:主啊:我們的罪不能向你隱瞞。我們為了得罪主、得罪人,心中憂愁難過,如同負著重擔。我們到你的施思座前,求你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使我們得著救恩之樂。奉耶穌的名求,阿們!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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