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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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頭決定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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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筆品位和飲食愛好,是有關係的。
海明威愛吃生鮮海味,不加矯飾。在《流動的聖節》里,海明威自述道,當他獨自一人在巴黎館子里寫東西時,寫完一段,就叫一份還帶著海腥味的牡蠣,配上白葡萄酒。他的文筆風格,也簡潔質樸,至於極點。恰如他自己所言:「冰冷冷的白葡萄酒沖淡了牡蠣那金屬般微微發硬的感覺,只剩下海鮮味和多汁的嫩肉。」
李白出了名的放逸瀟灑,寫酒多,寫吃少。動不動「玉盤珍饈直萬錢」,能告訴我們是啥菜值萬錢嗎?不說。
相對而言,杜甫就特別踏實。「無聲細下飛碎雪,有骨已剁觜青蔥。偏勸腹腴愧年少,軟炊香粳緣老翁。」他老實告訴我們:這是某種白魚刺身,去了魚骨,配上青蔥,加上香粳米飯,美得很。「夜雨剪春韭,新炊間黃粱。」好嘛,就是大晚上吃新韭菜,配黃粱米飯,也很飽實。
同是世情小說,《金瓶梅》家常質樸,《紅樓夢》就錦繡璀璨。表現在吃的上頭,《金瓶梅》里,西門慶家吃穿用度雖然富貴,但日常吃豬肉蒜泥打滷麵、蜜糖腌的衣梅,宋蕙蓮用一根柴,一個時辰就燒爛了一個大豬頭,將著姜蒜碟子。這就很是接地氣:你能想象林黛玉吃豬肉打滷麵、薛寶釵啃大豬頭嗎?
反過來,《紅樓夢》里王熙鳳給劉姥姥吃的茄鯗、賈寶玉在薛姨媽那兒吃的糟鵝掌和酸筍雞皮湯等,就契合本身文筆纖細優美的氣質。當然,時人說曹雪芹是個胖子,但他最愛吃的是南酒燒鴨,確實還到位。如果是個愛喝燒酒配蒜泥豬肉的胖子,痛快是痛快了,怕寫出來就不是《紅樓夢》了。
唐魯孫說前清典故,提到梅蘭芳去北平恩承居,必須點鴨油素炒豌豆苗,豆苗都用嫩尖,翠綠一盤,腴潤不見油。這菜聽著就清雅,是梅先生該吃的。
那武丑宗匠王長林,當年跟譚鑫培、楊小樓這等人物對戲,愛吃什麼呢?王致和的臭豆腐,不僅自己吃,還一家老小都去吃。想想:如果換成梅蘭芳去吃臭豆腐、王長林斯斯文文吃素炒豌豆尖,是不是感覺就不大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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