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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縣文革時十種殺人的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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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道濟 發表於 2015-7-6 21: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德國達豪集中營出口處寫著:當世人忘掉這些事的時候,就意味著,這些事還會重來。《血的神話——公元一九六七年湖南道縣文革大屠殺紀實》記錄了當年道縣大規模的血腥屠殺行為,恐怖程度讓人不敢想像。道縣大屠殺只是文革中中國大屠殺中的一個縮影,經過20餘年的艱辛調查,作者終於將這場慘絕人寰的大屠殺的真相公諸於世,以期全民族的反思。
   
    本文摘自《血的神話——公元一九六七年湖南道縣文革大屠殺紀實》,作者譚合成。
   
     翻開這頁血腥的歷史需要勇氣,更需要良知。
   
      翻開這頁血腥的歷史還需要時間,需要機遇。
   
      歷史一直在等待著答案,等待著當政者和大大小小的歷史學家們對這場大屠殺向我們的社會和人民,向我們的後代有一個明確的交代。然而,幾十年過去了,我們的社會卻一直驚人地保持著沉默,似乎什麼都沒有發生,一切只不過是一個遙遠的傳說而已。
   
      我們的民族經歷了太多的災難和殺戮,我們已經習慣了災難和血腥,甚至習慣了麻木和遺忘。
   
      1986年7月,當筆者來到這個十九年來一直縈繞於魂夢之中的道州盆地時,現實中的她與記憶中的她已是天壤之別。我們幾乎懷疑自己的聽力和視覺,僅僅過去還不到十九年,時間的流逝,難道真的能舔盡舊日的斑斑傷痕?
   
      零陵地委的朋友說了這麼一段故事: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在就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前夕,視察中南五省,專程到湖南零陵地區,聽取零陵地委關於道縣文革殺人事件的彙報。聽著聽著,性格比較外向的胡耀邦坐不住了,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他站起又坐了下來,指示道:「沒有處理完的要處理完,主要是對受害者要安置好。」但這樣的事是不宜於宣揚出去的。
   
      1982年春,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江華回故鄉(零陵地區江華縣)探親。零陵地委負責人向他彙報「文革」中道縣濫殺無辜的情況時,江華突然問道:「你們道縣到底有多少和尚?」這位地委書記沒有想到首長有這麼幽默,老老實實地答道:「沒有啊,沒有聽說道縣有和尚。」「還沒有和尚?」江華的語調一下提高了八度:「殺了那麼多人,無發(法)無天!」他的堂弟堂兄就在那次大屠殺中被無辜殺害的。
   
      通過朋友的關係,我們採訪了零陵地區「處理文革殺人遺留問題工作組」(以下簡稱處遺工作組)的一些人員。該工作組成立於1984年5月,6月正式進場,陸續抽調了一千三百餘名幹部,對道縣以及受道縣殺人風影響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現殺人事件的周圍十個縣市的文革殺人問題進行清查、甄別、取證、處理、安置。所有工作都是在封閉狀態下完成的,從未對外公開。後來有人把我們這次採訪說成是一次秘密採訪,其實我們是得到了湖南省及零陵地區一些有關領導的幫助和支持,它不是秘密的,只能說是不公開的。沒有這些領導的幫助和支持,我們根本無法接觸到那麼多機密材料,更無法採訪到那麼多敏感人物。我們心驚肉跳,或者淚流滿面地讀完那些記錄、資料和調查報告。彷佛置身於狂風肆虐的大漠之上,成千上萬人的囈語和呼號震耳欲聾,人的碎片如黃沙漫天飛舞,分不清東南西北。那些駭人聽聞的細節,將在後文披露,這裡先從有關資料中摘錄一些數據,對那場殺人運動作一個概述:
   
      道縣殺人事件······從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歷時66天,涉及10個區,37個公社,占當時區、社總數的100%,468個大隊,占當時農村大隊總數的93.4%, 1590個生產隊,2778戶,占當時全縣總戶數的2.7%,被殺光的有117戶,共死亡4519人,占當時全縣總人口的1.17%,其中被殺4193人,逼迫自殺的326人。被殺人員按當時的階級成分分類,四類分子1830人,占被殺總數的41.4%,四類分子子女2207人,占被殺總數的49.9%,貧下中農352人,占被殺總數的8%,其他成分31人,占被殺總數的0.7%。按職業分類,農民4208人,占被殺總數的95.2%,國家幹部17人,占被殺總數的0.38%,教員141人,占被殺總數的3.19%,醫務人員20人,占被殺總數的0.45%,工人34人,占被殺總數的0.77%。另外,被殺人中有黨員8人,團員13人。殺人後,遺屬深受其害,被查抄財產的有2423戶,3781間房屋被侵佔或拆毀,5.3萬件傢俱用品被查抄,629人被迫外逃,635人成為孤老孤殘。
   
      受道縣殺人事件影響,零陵全地區其餘十個縣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殺了人。全地區(含道縣)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殺7696人,被逼自殺1397人;另外致傷致殘2146人。死亡人員按當時的階級成份劃分:四類分子(含右派)3576人,四類分子子女4057人,貧下中農1049人(部分人有不同程度的歷史問題,部分人因報復殺人而遇害),其它成分411人。未成年人826人。被殺人中,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10天。
   
      與殺人事件有直接牽聯的有14000多人。以道縣為例,現已初步查明與殺人事件有直接牽聯的國家幹部426人,占當時全縣幹部總數的22.6%(縣級主要領導人大多數牽涉在內),農村基層幹部2767人,占當時全縣基層幹部的66.5%,共產黨員3880人,占當時全縣黨員總數的36.9%。
   
      殺人手段可基本歸納為10種:
   
      1、 槍殺(含步槍、獵槍、鳥銃、三眼炮等)。
   
      2、 刀殺(含馬刀、大刀、柴刀、梭標等)。
   
      3、 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稱「放排」)。
   
      4、 炸死(俗稱「坐土飛機」,還有一個更帶藝術色彩的別稱:「天女散花」)。
   
      5、 丟岩洞(包括廢棄的礦井)。
   
      6、 活埋(基本上是在埋廢棄的紅薯窯里,故又稱「下窯」)。
   
      7、 棍棒打死(含鋤頭、鐵耙、扁擔等)。
   
      8、 繩勒(含勒死和弔死)。
   
      9、 火燒(含熏死)。
   
      10.其它。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初稿寫成后,一直無法出版,1993年文聿先生所寫全景式長篇紀實《中國「左」禍》得到出版機會,在該書特約編輯岳建一先生建議下,筆者將上述數據連同一個案例,以「湖南道縣放出殺出『衛星』」為小標題夾帶出去,總算讓世人看到了道縣殺人事件的冰山一角。在這篇夾帶文字中,我把殺人手段的第10種歸納為:10、摔死(主要用於未成年的孩子)。我以為已經足夠包羅萬象,無論刀砍槍殺、火燒水溺、挖眼割舌、開膛破肚、先奸后殺,乃至將梭標捅進陰道里,將四肢釘在門板上凌遲處死等等(以上類型的典型案例,筆者都將在後文中一一講述)都能歸納於其中一類或幾類。但是在後來的補充採訪中,一位知情人給我提供了一個案例:清溪區柑子園公社一個生產隊將該隊的一名富農分子,捆起丟進一眼廢棄的石灰窯里,蓋上角灰(生石灰),澆上水,利用生石灰熟化過程產生的高溫將他燒死。這裡有個名字,叫做「石灰燒雞蛋」。
   
      我對這種殺人的方式提出了質疑。我承認這種方法確實很有創意,但既不簡便,也不經濟。浪費時間,還浪費物質,不合道縣農民的習慣。道縣的土壤基本是帶酸性的紅壤,每年農業生產都需大量石灰來中和土壤里的酸性,才能得到好收成。石灰不但是重要的建築材料也是重要的農業生產物資,來之不易,怎麼會輕而易舉地用去殺人呢?可信度不高。
   
      聽著我搖頭晃腦頭頭是道地分析,向我提供材料的周××同志,當時並沒有說什麼。我離開道縣回長沙以後,一天,突然接到他的電話:「譚記者,那件事情我已經找到證人了,就是清溪區柑子園那邊的,這個事情就發生在他們生產隊。你再來道縣的時候,我帶你去找他。」 1我一時語塞,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於是,我決定將殺人的基本手段的第10條改為:10,其它。這樣就真的包羅萬象了。無論以後還會有什麼意想不到的殺人手段冒出來,都在「其它」里了。
   
   
      人性中所有的惡,在這場群體的大瘋狂中,表現得淋漓盡致,觸目驚心!究竟什麼原因使殺人者如此喪盡天良,他們與被殺者之間到底有什麼「你死我活」的矛盾呢?總體說來,他們之間沒有什麼前嫌(少數例外),有的甚至還是沒出五服的親戚。殺人者至今都說不清楚那些沒有墓碑、沒有墳塋、橫屍山野、葬身江流的死者的存在,對他們的生活有些什麼危脅,而他們的消滅,對他們的生活有哪些改善。而絕大部分死者,生前都是安份守己,老老實實,絕不亂說亂動,在劃定的小圈子裡,用最最辛勤的勞動勉強維持最低水準的生活。
   
      處遺工作組的調查表明:
   
      被殺的九千多人中,幾乎無一人在當時有過任何形式的反革命活動,幾乎無一人有過反抗,甚至很少有人敢於辯白,說自己無罪,問一聲「我到底犯了什麼法」就是最大的罪過。
   
      這段時期,道縣破獲的七大「反革命組織」經查都系假案。
   
      殺人的理由說起來很簡單,你是「四類分子」那就殺之有理,你不是「四類分子」,把你打成「四類分子」或「四類分子」一夥的,也就可以殺了。
   
      儘管類似的屠殺或不類似的大規模死人事件,在我們民族的歷史上並不少見,遠的不說,僅以道縣而言,1960-1962年三年困難時期餓死和病死的人就有3萬4千多人,是文革殺人事件的7.5倍,但在和平時期,對自己無辜的臣民進行大規模的殘酷屠殺,道縣文革殺人前無古人!殺不是問題,怎麼殺的,為什麼要殺才是問題。
   
      對於死者,生命作為一種蛋白質的保存形式,是不計較結束形式的。對於生者,卻不能不深思,因為生者還要生存,更因為生者也會死亡。實際上,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對生者應負的責任已經超過對死者應盡的人事。
   
      一位處遺工作組的同志告訴我們這樣一件事,1985年春,他在辦案點上詢問一個殺人兇手的殺人動機時,這個兇手理直氣壯地回答:「他們是階級敵人。不殺他們,我們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另一個兇手回答得更簡單:「上頭要我殺我就殺,要是現在上頭要我殺你,我也會殺!」搞得這位同志目瞪口呆、啼笑皆非。
   
      不知中國今天的當政者聽了這句話作何感想?
   
      任何事情在事發當時應該說均有其理由和歷史背景,筆者無能一一分析探討,只想揭開厚重的歷史面紗,讓世界看到一個基本的事實。我們也知道,揭開這個業已被歷史厚重煙雲包裹的民族傷疤,難為當政者見容,甚至不為一些「愛國」的國民所接受,畢竟這「有損」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的民族形象。例如道縣縣委的一位負責人,他與殺人事件沒有一丁點牽連,但是他還是認為:「處理這種事情,最好的辦法就是慢慢地讓時間來淡化它。」但是任何一個民族真正的悲哀,不在災難深重,而在靈魂閹割、人文精神斷裂。傷疤不揭開,就會窩在裡面腐爛,醞釀新的災難。如果刻意粉飾千百萬人的歷史災難,這個民族就是在為自己醞釀更大的歷史災難。那些刻意忘記過去的人必定會去重複它。
   
      註釋:1、萬家莊公社甘蔗鋪大隊(上洞村)第二批殺14人採取的就是這個手段。該大隊村后不遠的山上,有一放炮開山燒石灰的採石場,殺人時就利用了這個條件,將被殺對象押到那裡,下到兩眼廢窖裡面,挑來十多擔生石灰倒下去,據知情人說,石灰又咬人又嗆人,窖里的人把頭拚命地向上拱,一腦殼都是白的,哭爹喊娘,只求速死,身上的皮肉很快就發黑髮爛,死得好難看。
   
     補記:
   
     中國歷史素來有官史和野史之分。官史由於統治者的需要,多有歪曲和篡改,特別是近代史;而野史則由於信息來源的局限,難免滲雜許多猜測、臆想和演繹。譚合成寫的這部《血》,既不是官史也不是野史,而是一部信史。由於人生際遇,譚有機會接觸到大量官方資料,並採訪了幾乎所有與大屠殺有關聯的重要人物,他具有官方記錄和民間採訪者的雙重身份,上天把這樣的重任賦於一個有勇氣和良知的中國知識分子是有深意的。
   
     譚的寫作非常嚴謹,真實性為其主要考量。他在《血》的「幾點說明」中說:「我的這篇歷史紀實是在大量『一字不實,砍頭示眾』或『若有虛言,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的材料的基礎上寫成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每一個細節,乃至每說過的一句話、每唱過的一首歌都來源於真實的記載······」由於「秉真」的原則,他忍痛捨棄了大量只有孤證或者當事人堅決否認的史實。但因此,《血》也最大程度地保證歷史的真實性和原始性。
   
     英國社會學家齊格蒙·鮑曼(Zygmunt Bauman)在著作《現代性與大屠殺》(Modernity and Holocaust)里引用了哈佛大學社*會倫理學教授赫伯特·C·凱爾曼(Herbert C. Kelman)的結論,從人變成集體罪行的罪犯有三個條件:暴力被賦予了權威、行動被例行化了、暴力受害者被剝奪了人性。
   
     朱厚澤先生曾說過:「一個失去記憶的民族,是一個愚蠢的民族,一個忘了歷史的組織,只能是一個愚昧的組織,一個有意磨滅歷史記憶的政權,是一個非常可疑的政權,一個有計劃地自上而下地迫使人們忘卻記憶的國家,不能不說是一個令人心存恐懼的國家。」
   
     這本喚醒人們記憶的書,可以作為試金石,它在中國的的命運將告訴人們:我們的國家和民族現在到底處於一個什麼樣的狀況。
   
那個虎山寨主多管閑事,嫌我罵趙婷了。你終於跳出來了!你標榜小人物,自稱不過問政治,可是一有人罵貪官,你就不高興!我罵趙玉吉,我樂意,礙你蛋疼了?她是你乾媽?還是你干爺爺?狗拿耗子!多管閑事!你沒事做你的窩窩頭,管這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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