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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偽「民主」港人及其難圓其說之「佔中」荒謬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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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田人 發表於 2015-7-5 23: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凡背離憲法之法理,而假「和平」之所謂「民主」進而演變為真暴力之對抗且強行剝奪公共利益之「民主」的言行之本身,就是違法抗法。
       我跟香港有不少關聯,有親戚、有朋友,相互交往,都還十分親切友好、相互尊重、談吐鴻儒。可其他之外在生意場上常接觸的香港人呢,在很早以前,就覺得他們多少有點輕藐大陸人或內地人。暗地裡管我們大陸內地人統稱為「表叔」,至於此「統稱」之來由背景,我也一時不知其所以然。假設大陸人之所以被他們的歧視也好、藐視也好,只是由於我們學識淺薄無知的話,也就自己認栽罷了。然而,卻恰恰不是。反而,卻使我倒過來從與他們的談吐中,覺得他們除了當年港英時期的他們不但兜里因做生意而有多幾個錢、城市比內地繁華、以及還普遍地能比內地人勉強多說幾句港腔極重的簡單英語以外,完全未讓人覺得其個人能力和博學範疇就能比內陸人強多少。從他們談吐中顯示,他們都不懂什麼中國古代歷史、也不太了解中國的近代或現代史,說話用語簡單平淡直述,沒有什麼個人精彩的成語辭藻之類參雜運用。「了不起」也只是個別生硬地夾雜著一倆個英語單詞替代中文,臭顯一點「殖民」洋氣,似乎中國豐富的漢語辭彙都已經不足以用來表達其簡單意思似的。就這樣的香港人,卻還居然有資格歧視內陸人。足可見我曾說過「人窮並非卑賤,只是很不方便」的道理之一斑了。而且,個別這類港人自己也不見得有什麼深究的政治理論,卻還特別愛來點「民主」政治之類話題。一不留神還給你來點「民主」政治課的「培訓」。真讓人無奈其「人窮志不短」的感覺。
       記得九十年代初,我因為業務關係,與一位同事前往香港幾天。那也是我自己第二次到香港。之前曾經有過過境之短暫逗留。當年香港回歸之前,去趟香港遠沒現在那麼容易,審批複雜得就跟出國一樣。那個時候,中英之間,也已經就香港的到期回歸正進行外交上的交接銜接等問題,開始談判。
       到了香港后,有業務上「土豪」似的香港客戶接待我們。宴請我們之餘,也不知道是否看到我的那位同事偶發感慨了一下香港的繁榮景象,還是因為別的什麼,當時,那位香港盡地主之誼的客戶,即馬上自鳴得意地對我們說出這類的話:你們看,香港怎麼樣?香港很繁榮發達吧?還是我們香港人(其實,他應該是指英國)搞得不錯。香港人,很聰明的,腦子很靈活、很會轉...... 所以說,香港97回歸之後,怎麼能讓中國接手來管呢?大陸那麼落後,又怎麼又資格和能力來接管香港人呢?對嗎?那不就好像小學生管大學生一樣嗎?他們根本不懂嘛!
       說得我們倆,也只是客氣附和地聽著罷了。明知他的問題十分膚淺幼稚、不堪一駁。可我們也未再作什麼針對性的回應。而是,轉移話題了事。因為,他是主,我們是客。客隨主便。
       最近一個多月來,香港那幾個街頭專事強姦綁架所謂「民意」之偽「民主」之流,又再次發難「佔中」鬧劇。香港輿論上還特別歪曲誤導之能事地混淆黑白、顛倒是非及無中生有地胡說八道!撕裂了整個多少年來賴以維持和信賴法製法規的和睦安定社會,攪亂整個良好秩序之民生正常運轉生活。甚至,鬧得不少家庭為此「政見」之矛盾而分裂、同事朋友間為此觀點不同爭執而失和。本來好端端的一個國際著名金融市場的純商業化城市,變得政治四分五裂的動蕩之地。
       這麼一來,也肯定波及到了我在香港那邊謀生的親戚朋友們。因此,在微信等網路聯繫平台上,也難免跟朋友們交流到此類的問題。前段時間,有位香港朋友還特意轉發來一位估計是其來自香港違法「佔中」之寫手的發帖。這完全是一帖自以為可作為其違法鬧事之「理論依據」的、斷章取義地援引自錢鍾書之著作中的一段斷章取義的「故事」,其目的無非就是為其強姦綁架香港眾多「民主」意志而非法「佔中」鬧事而找「理論依據」好作狡辯罷了。讓我們不妨看看其所謂的「錢鍾書的故事」章節之如何在下述援引的吧:
       "香港事件(指「佔中」)最好的評論,來自錢鍾書老先生:
       方鴻漸留洋回來,接受了西方的自由戀愛,開始挑戰包辦婚姻。他父親是一個鄉紳,霸道而土氣(正所謂眼下『土豪』之稱謂)。但,兒子畢竟大了,他也有幾分顧忌。掂量再三,最後撂下一句狠話:『自由戀愛可以,但必須從我介紹的村姑中選擇。否則,,娶老婆的事就先別談。做好打光棍的準備吧!』。對此,方漸鴻表示誓死不從。不讓自由擇偶,寧可離家出走。村裡的兄弟叔伯們,對此深表不解,眾說紛紜。但,都表示,最可惜的是,方翁花了多少代價培養了兒子。早知道,還不如把財產分給大家受益。而很多未婚的叔伯兄弟心裡卻另想著,方漸鴻如果能夠把這條路趟平了,那大家都可以不必按照父親的指定討老婆,而是有希望去省城選個漂亮的女大學生了......」
       從整個段落之去頭掐尾地援引方式來判斷,很顯然,援引者話中之意,肯定是將「方父」比喻為中央政府。而其子「方鴻漸」則自然是指香港;
        而所矛盾之焦點的「自由戀愛」,顯然,就是寓意香港的「政改普選」之肇事者的所謂「國際標準普選」的問題;
        而文中的所謂「很多未婚的叔伯兄弟」呢,當然,無非就指香港那幾個街頭假「民主」之徒所挾持之所謂「民意」]
        而所謂「離家出走」的說法,肯定就在暗喻眼下香港之「佔中」鬧劇。
        然而,香港這幫人,之所以膚淺無知且跟「愣頭青」似的原因,就是他們根本就沒有什麼深厚的政治理論學識和基本理論論據。而是,在一知半解之下斷章取義地瞎引用。他們根本沒有理解和明白、也沒有搞清楚,所謂的「離家出走」和死皮賴臉之留下去強行霸道之暴力「佔中」,是完全兩個概念。
       由於這是別人轉帖發到我這兒、又問我該如何回應這麼個那些人自以為「理直氣壯」的「理論依據」時,我當即便看出了整個援引段落所內含意思,其實與其「佔中」性質和情況完全不同而根本無法吻合,且說話漏洞百出。因此,我只好做了如下之回應:
       所謂「錢鍾書的故事」,說得十分精彩好聽。俺聽完后,也同樣十分同感觸動。就權且當作,俺也是「故事」中的該村村民之一吧。
       那麼,俺堅決支持該「包辦婚姻」之「受害人」方鴻漸之不滿封建「包辦婚姻」而欲「離家出走」的之舉。而且,為了別再違規並破壞村裡絕大多數「民意」之傳統規矩,還應請他「方鴻漸」務必堅決做出表率來堅決「離家出走」。且還千萬別食言、別翻悔。
       其實,這也就如同香港人之可以充分享受「民主自由」地隨意個人志願取向,可移民出國一樣,到你樂意去的地方享受「自由戀愛」去吧。俺相信,即便他「方鴻漸」能「離家出走」到了它國享受「自由戀愛」之同時,也絕對必須接受該國當地之另一類「婚姻法」之國法家規之律定約束,而不可隨意造次。如果實在無法「離家出走」而不得不繼續留在「村裡」過日子,那他「方鴻漸」就必須遵守村規「包辦婚姻」法!而不得違規!
       其實,這段「錢鍾書之故事」卻還恰恰明顯地告訴香港那些「佔中」肇事之徒:你完全可以以該段落之「自由戀愛」來當作你自己違反「基本法」而另類之所謂「國際標準」來選人。然而,對不起,你想違背「基本法」之普選制度,也只能請你必須「以離家出走」的方式,移民到其他國家去「佔中」鬧事地參與「自由戀愛」之所謂的「國際標準」普選好了。而非在香港!這就如同「故事」中的「方鴻漸」之「自由戀愛」一樣,也只能以「離家出走」的方式作了結,而不能死皮賴臉地賴在村裡「佔中」違規鬧事。兩者統屬一個大同小異的道理。
       因為,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是中國之屬地!它首先隸屬於中國,然後,它才其次屬於香港人!而非有些人一廂情願之歪曲誤導的所謂「香港只是香港人的香港」那樣。而絕大多數之所謂香港人,其實,也是先後分別從各個不同之地方、隨謀生之需而陸續移居到香港之後,才從此成其為香港人。所以,即便結合其所謂「錢鍾書的故事」段落之邏輯推論,也必然得出這麼個合法、合理、且合乎邏輯之如下結論:
       1)香港,就譬如為該「故事」中之該「村」。他「方鴻漸」之人,可以「離家出走」。但,土地則搬不動、也走不了!只能留在中國中央政府之「基本法」治理之內!否則,如果你不得不留下在這塊土地上,你就必須嚴格遵守「村規」、遵守「基本法」!
       2)而咱自己本身,也譬如為該「村」之同樣「留洋回國」之「青年」一樣,也親歷親聞過更多國外「民主制度」之下「自由戀愛」法規。可以告訴大家一個真實經歷的外面世界:即便在其它再「民主自由」的國家裡,也同樣有著由其「指定姑娘」中再選定的之「婚姻」的「民主選舉」制度,而非滿大街隨意任何人都可被篤定「普選」上去。所以,即便外來移民,也必須遵守同一法規制度!否則,若膽敢僅僅為自己的「民主自由戀愛」,就強行奸綁架別人之「民主民意」而暴力「佔中」,必然被司法嚴厲伺候。
       3)且西方「民主自由戀愛」國家之法規也規定,如果你已經移民到了別的國家,就不允許再回國、回到「原村」里來干涉「村」里的「包辦婚姻」之村規!否則,當違法犯罪論處!所以,香港那些已經移民僑居國外的「前港人」則也同樣已失去了干涉香港政治「婚姻」的資格權力。
       4)而其他欲模仿「方鴻漸」之「離家出走」者,也大可不必賴著,也請立即出走之!而那些香港「佔中」人士,不是不滿「基本法」的普選制度嗎?你們也大可「離家出走」移民出國定居,且請別食言嘛!以免繼續留在香港非法暴力綁架其他人的「民主」權力。
       香港那些違法暴力「佔中」之流還欲拿這類所謂反抗「包辦婚姻」村規的「故事」來與嚴肅的國家政治作極其不恰當之瞎比較之本身,除了沒水平地自取其辱之外,還荒唐兒戲得可笑。
      就香港和中央政府的關係而言,其實,就如同分公司和總公司的關係那麼簡單。世界上就從未有過總公司會允許其分公司由一個政治圖謀旨在專門與其對著干、且還囂張地聲稱欲"埋葬"和顛覆其總公司的人來當分公司的總經理的好事。
       其實,為了駁斥其無法自圓其說之以「自由戀愛」依據來為其牽強附會借口欲狡辯其所謂「國際標準普選」之謬論,大家不妨也來反向思維地反過來質問一下香港那些所謂「泛民主黨派」的香港人,他們內部會否也允許任何政見上稍有「同情」中央政府的人當頭嗎? 不也同樣不可能嘛。所以,他們又怎麼可能期盼中央政府會聽之任之地由鬧事且還「當選」呢?那不是荒誕不經嗎?那不正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真實寫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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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田人 發表於 2015-7-9 22:51 | 只看該作者
下面轉帖的故事,其實,是個好事。因為,既然有港人不適應「一國兩制」,就請走人!這是最佳方式。但願,數年後,別後悔!轉帖如下:

台媒:港澳人移民台灣「終於明白什麼叫生活」
2013-11-25 13:49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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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聯合報》報道,今年9月港澳申請到台居留達632人,是半年前的6倍。facebook上也出現「撤退到台灣」專頁,號召港澳移民熟悉且友善的台灣。

  台「移民署」統計,去年港澳居民居留許可案件共3195人,較前年多740人。去年711人到台定居,也比前年多171人。今年9月申請到台居留人數,較半年前倍增,顯示港澳移民台灣加溫。

  台「移民署」解讀這股新移民潮指出,9月申請居留許可創下新高,部分原因與台灣的大學開學有關,但港澳移民人數近年確實穩定成長。

  報道稱,港媒近期也紛紛報道「香港再現移民潮」,港人再度聚焦生活環境高房價、高消費、難創業的苦悶,認為權益遭排擠,埋怨生活質量降低,移民話題因此備受討論。

  Facebook「Evacuation to Taiwan」(撤退到台灣)專頁上月成立,命名直接點出港澳人需要「撤退」。專頁上有許多介紹台灣的貼文,包括房地產狀況、環境介紹、美食小吃、溫馨故事等,呈現台灣的美好。

  有港人留言說,移民台灣后,即使工資只有在香港時的6成,但工時卻也只有6成,居住費用也是6成,「終於明白什麼叫生活!」

  移民到台超過20年的港人陳潔蓮說,台灣有些事的確讓人覺得很悶,但不少港澳老朋友的第二代,更不喜歡港澳的環境,寧願選擇到競爭力較低的台灣發展。

  代辦移民的曾姓顧問指出,申請到台居留不等於移民,不過港澳人居留一年後,不少人決定在台定居,原因包括已熟悉環境、戀愛結婚等等。她表示,中產階級港人也容易因為曾經旅遊、文化和環境相似的緣故,比較喜歡退休后移民台灣,但正在打拚的年輕人不多,畢竟兩地就業環境、薪資水平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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