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所在的得克薩斯,由於政治上保守,和聯邦政府關係緊張,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帶來的問題尤為突出。高院裁定公布之後,得州州長發表聲明表示失望。他還下達州長命令,要求得州各級政府部門依據憲法第一修正案和得州憲法,「保護所有人的宗教自由。」如何保護,遇到衝突時到底怎麼辦,他則語焉不詳。而得州總檢察長發出的信息是,各地方政府,暫時不可發放同性戀婚姻證書,而得等他的命令。到底聽聯邦最高法院的,還是聽州長和得州總檢察長的?這使得這個大州一下子陷入信息混亂局面。截至目前,得州部分郡開始發放同性戀婚姻證書,部分仍然反對,本人所在的郡(T aylor County)處在等候狀態,等候總檢察長的命令。部分地方政府以沒有合適的表格為由拖延,湯姆·格林郡(T om G reen)法官艾迪·霍華德(EddieHoward)則發備忘錄給助手稱,法律僅告知他「可以」(m ay)主持婚禮,沒有限定他「一定要」(must)主持婚禮,因此他索性放棄對異性、同性婚禮的主持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