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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清:反暴力當是左與右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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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6-5 14: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公共領域裡的所有不講理不講法的行為其實都是黑社會行為。而黑社會的最大特徵就是以暴易暴,說白了就是匪道。


  歷史上曾經發生的情況且不去管它了。今天在我看來,不同的社會政治派別,只要不倡導暴力革命和暴力剝奪,不向自己的對立面搞暴力消滅,不封堵對立面的理性言論,不限制對立面的正當權利,不因言論限制對立面的人身自由,不搞肉體和精神的消滅或殘害,大家有理說理,就都算不上是極右或極左。所以我在這裡說的極左或極右可能與一般定義的極左極右有所差異。

  我以為只有暴力的,包括語言等軟暴力,才算得上是極左或極右的,而這都是社會要極力防止的。

  偏左偏右則是社會發展不可避免的,因為社會不可能總是在一條直路上往前奔,總會是曲折前行的。但是社會的左右搖擺應當限制在非暴力的範圍內,否則這個社會就總是不得安寧,顯得缺乏智慧,無謂爭鬥,得不償失,社會發展也就不會好。所以就應當講理講法,依法治國,別老是想著要暴力滅掉對手,這應當成為社會共識,也是社會擺脫愚昧,獲得進步的顯著特徵。如果非暴力原則不能得到社會普遍認同,那很顯然,這個社會就仍然處於隨時可能發生動亂的危險之中。要防止或除去這樣的危險,合法暴力似乎也是必須要有的。但話又說回來了,如果社會普遍存在著暴力傾向,則合法暴力有時也難免被非法使用,結果就反而助長了社會以暴力解決一切問題的不良趨勢。社會就總容易陷於以暴力為後盾的治理之中,難以真正以法治為治理常態。

  舉例說,依法打黑是任何政府都必須做的事情,雖是有暴力,卻必須是合法的暴力使用,這是應當的。不然如何制止得住非法暴力?但是,如果藉助合法暴力形式,卻離棄法律而加以黑打,那就問題大了。這就引進了非法暴力,雖假以政府之名,但仍然是黑社會性質。其目的是想要做什麼呢?那世人就難免要猜測一番了。政府若搞黑打,自己至少在局部就被黑社會化了。我以為,在公共領域裡的所有不講理不講法的行為其實都是黑社會行為。而黑社會的最大特徵就是以暴易暴,說白了就是匪道。歷史可以作證,當社會處在暴力革命中的時候,就總有對立雙方互指為匪的情況。這是有道理的,大家都不講法不講理了,那與匪又有何異?若這匪道再加上現代的政治標籤,冠以極左或極右,就被文明化了,所謂匪亦有道,有的黑社會也會施展許多籠絡人心的大伎倆,這是高明的匪道,卻不是人間正道。

  極左也好極右也好,若是依託於非法暴力的手段,根本上那就是想要得著的就非要得著,若得不著,就誓不罷休,哪怕借著暴力也要得著,哪管那天理難容。倘若如是,即便擁護者眾,那實質仍是與匪道無異的,當年的德日意法西斯不就是如此的嗎?他們的民眾當年可都是被嚴重激動著的,要麼是非不分地愛國,要麼無比地愛領袖、愛皇上,其核心就是個人崇拜。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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